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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费冲消劳务费总可以吧。稿费支票既不是贺文,也不是马悲鸣,而是我的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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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稿费冲消劳务费总可以吧。稿费支票既不是贺文,也不是马悲鸣,而是我的真名。
所跟贴
名人得有签字,也不是用笔名。
--
非文人
- (0 Byte) 2004-12-01 周三, 上午7:43
(92 reads)
马悲鸣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标题:
那是名人和枪手代理商之间的签字。我与贺文之间不需要这些
(95 reads)
时间:
2004-12-01 周三, 上午8:08
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那是名人和枪手代理商之间的签字。我与贺文之间不需要这些
马悲鸣
我与贺文之间有授权,不需要我们之间互相签字。照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以代理商的名义从「民主中国」那里领到稿费,再让贺文签字从我这里拿走。再由我签字从贺文那里支取劳务费,就没问题了。
你是这意思吧。
这是我与贺文之间的交易。我们之间签没签字,与外人无关。若有一天贺文嫌我贪污了他的稿费,他可以上法庭告我,而不是郑义来告我。
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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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举的例子不合你的情况而已。
--
非文人
- (35 Byte) 2004-12-01 周三, 上午8:14
(96 reads)
我的真名是贺文ID的代理商,故没有骗稿费的问题。
--
马悲鸣
- (0 Byte) 2004-12-01 周三, 上午8:20
(97 reads)
签收时没有写明是代理,“贺文”笔名也没有其它ID,你的ID就是跑不掉了。
--
非文人
- (0 Byte) 2004-12-01 周三, 上午8:28
(70 reads)
在郑义毁我之前,我已经在电话里跟孔捷生声明是代理了。故有效。
--
马悲鸣
- (72 Byte) 2004-12-01 周三, 上午8:35
(10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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