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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恕我法盲,请教各位:在网上以虚拟网名说的话能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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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恕我法盲,请教各位:在网上以虚拟网名说的话能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所跟贴 RE,这里的关键是: -- 咱老百姓(真) - (139 Byte) 2004-11-17 周三, 上午3:37 (102 reads)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文章标题: 我感觉这个问题要分开看 (100 reads)      时间: 2004-11-17 周三, 上午4:23

作者:RE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第一马甲是否能与现实中个人的对等关系。

第二才是在第一个问题的回答上,网上言论是否能作为承堂证据。

恐怖分子一般都有好几个名字,还有外号什么的。所以网上马甲只要技术上能够证明,与本人本名并没有太大区别。(当然技术上的证明可别是看起来象,口气是他的,IP相同等不着边际证明。)

剩下的就是网上言论如何对待的问题。我认为只要第一个问题能确实证明,则所有言论都可以作为承堂证据。至于是否所有证据都能作判断的依据,那可不一定。这个问题就复杂了。

以芦贝案为例。假定双方都能确认对方身份,言论全部作为证据。但是要证明网上言论造成的伤害,不管是对芦还是对贝,都将是个巨大的挑战。要证明的是芦贝真实身份造成的伤害,而不是芦贝作马甲的身份造成的伤害。芦如果以芦迷开始鄙视他为由,是会遭人耻笑的。

网络言论以美国为例,受保护的成分大。许多时候等同于媒体言论。

作者:RE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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