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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恕我法盲,请教各位:在网上以虚拟网名说的话能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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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恕我法盲,请教各位:在网上以虚拟网名说的话能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所跟贴 随便,要是看着那咬起来没完,咬着不放的苯东西烦人,自己又懒得出手,交给我怎么样? -- RE - (97 Byte) 2004-11-17 周三, 上午3:25 (113 reads)
咱老百姓(真)






加入时间: 2004/10/11
文章: 5307

经验值: 3142


文章标题: RE,这里的关键是: (102 reads)      时间: 2004-11-17 周三, 上午3:37

网上某个网人以虚拟身份所说或向别人表达的“爱情,婚姻”之类话题是否反映的是
网人真身所要表达的意愿,或者不过是“小说家言”或戏言而已。

在真实生活中,说过的话只要没有被记录或旁证,便很难用作法律依据,但网上的
发言却是人人可见的证据。俺对这问题完全法盲,听听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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