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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新海川”首席斑竹易往崇先生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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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给“新海川”首席斑竹易往崇先生的公开信
所跟贴
答。
--
Anonymous
- (212 Byte) 2004-10-21 周四, 上午8:17
(361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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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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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标题:
结论
(359 reads)
时间:
2004-10-21 周四, 上午10:33
作者:
狼协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你铁口直断,说某人“没家教”是“揭露他人隐私”,属于“必删贴”。但是不敢将此交付陪审团仲裁。
评论:当代文字狱舍你其谁。
2。你担心,因为芦文里面有“X女士的脑袋”这种字眼而惨遭新海川斑竹封杀。并且你认同他们的这种操作。
no comment.
3。你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为了证明新海川对马悲鸣的封杀完全准确,捏造了“另一种可能”,说马悲鸣被封杀的贴子和在这里的贴子属于两个版本,这里的虽不违规,而那里的违规,所以按罪当诛。
评论:真是莫须有!
作者:
狼协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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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多种可能性也成了"捏造"?这才是"莫须有"吧?
--
赛昆
- (0 Byte) 2004-10-22 周五, 上午9:10
(27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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