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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给“新海川”首席斑竹易往崇先生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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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给“新海川”首席斑竹易往崇先生的公开信   
所跟贴 答。 -- Anonymous - (212 Byte) 2004-10-21 周四, 上午8:17 (361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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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文章标题: 结论 (359 reads)      时间: 2004-10-21 周四, 上午10:33

作者:狼协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你铁口直断,说某人“没家教”是“揭露他人隐私”,属于“必删贴”。但是不敢将此交付陪审团仲裁。

评论:当代文字狱舍你其谁。

2。你担心,因为芦文里面有“X女士的脑袋”这种字眼而惨遭新海川斑竹封杀。并且你认同他们的这种操作。

no comment.

3。你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为了证明新海川对马悲鸣的封杀完全准确,捏造了“另一种可能”,说马悲鸣被封杀的贴子和在这里的贴子属于两个版本,这里的虽不违规,而那里的违规,所以按罪当诛。

评论:真是莫须有!

作者:狼协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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