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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答思云、大汉子,教老马看文章,兼问“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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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答思云、大汉子,教老马看文章,兼问“盛雪。”   
所跟贴 答思云、大汉子,教老马看文章,兼问“盛雪。” -- 芦笛 - (4096 Byte) 2004-7-31 周六, 上午4:02 (706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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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法院枪毙罪犯和绑匪撕票在手段上有什么不同吗?还是目的不同? (149 reads)      时间: 2004-7-31 周六, 上午8:26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公平买卖和弄虚作假在目的上都一样,想赚钱,而手段却不一样.两个例子有不同的推理前题,这也许才是老芦扯不清楚的地方.前一个例子是为了确立规矩,此时还没有规矩可循,是只讲目的不能讲手段的(手段必须至少是对等的).后一个例子是在规矩确定后如何维持和遵守规矩,是必须讲究手段的,只要手段合法目的是不论的.

老芦在孙中山为建立民主秩序而奋斗的时候,提出他必须在规矩建立之前就遵守自己所信仰的民主规矩,是愚腐之见.你再用现在人破坏规矩对社会的危害来批判孙,又是不合历史的事实的,要用现在的规矩要求孙,孙应该先去警察局申请个拥枪执照,否则就是土匪,你这整个就是一个颠倒乾坤,思维极度混乱.再说了,如果不是你(及其它人)在网上极力鼓噪孙大炮手段不合法,他的手段恐怕还要"合法"的多呢!

我说过,孙大炮闹"革命"的时候,他没资格卖国,因为他没有一寸权力.在现代合同制度中,买卖合同成立的最基本条件之一就是当事人的身份,没人能合法地卖他不拥有的东西(授权者代签除外).否则老芦公司关门后何不以卖他人的房子为生,那你还不大发了?谁愿意买是他自己250.反正现在没见有人拿着孙大炮流亡海外时签的合同找中国政府要东三省的,到是袁世凯出卖给美国人的铁路债券,总是有人动不动就扬言要找中国政府兑现,而中国政府一推三六九,不认帐.

中国的封建帝王统治了数千年,从没有人动摇过它的根基.只有在海外品尝或见识了西方民主社会优越性的孙大炮等(不管是宪政派还是共和派),才真正用自己的奋斗打开了国人思想意识的大门,这不仅是国体改变的问题,而是国人思想深处的认识进步的问题.如果没有孙大炮,满清决不会吃饱了撑的没事去自己搞什么君主立宪,袁世凯也不过就是另一个李鸿章,搞点洋务这种驴粪蛋表面光的事.任何一个社会都应该是左中右都有的平衡社会,如果说满清是代表极右的保守势力,而孙大炮是代表极左的革命势力,这也没什么不对呀? 你怎么就能"善良"到非恰如其分的社会成分就不能见容的程度呢?你信奉中庸之道?

"合法斗争"是批评六四的人最常用的词,我就不明白,和中共如何才能合法斗争?中共的宪法中明文规定党的一元化领导.再说了,中共自己的"合法"性都是问题,你再去合它的"法",这不是庸人自扰吗?

中国到底应该走渐进改革还是走社会"革命(英文字意的革命)"很大程度上不取决于变革者,而是由统治者的认识决定的.中国社会现在到底是走渐进改革还是"革命"不就捏在中共自己的手里吗?赖孙大炮太暴力,还不如赖慈禧太独裁,否则光绪帝的"戊戌维新变法"不就是条渐进的路子吗?这条路让谁给堵了?不是孙大炮吧?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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