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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一九六七年夏末秋初湖南道县农村大屠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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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九六七年夏末秋初湖南道县农村大屠杀(1)   
所跟贴 一九六七年夏末秋初湖南道县农村大屠杀(4) -- Anonymous - (29384 Byte) 2002-2-16 周六, 上午1:23 (32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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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一九六七年夏末秋初湖南道县农村大屠杀(5) (377 reads)      时间: 2002-2-16 周六, 上午1:2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湘南大地,腥风蔓延



道县大屠杀,无异于引爆了“精神原子弹”(文革术语),冲击波四下扩散,

连省会长沙湖南大学这样的高等学府,也跟着贴出了“斩尽杀绝黑七类”的大

幅标语。当然,影响最大、照样画瓢或有所创新的是道县周围的几个县市。且

举几个实例如下。



江华瑶族自治县∶从1967年8月29日起到10月25日止,历时57

天,共杀人898人。其中,曾叁加过桂东游击队,任江华地下解放武装分队

长的老地下党员唐家雄也身首异处。原国民党起义将领、黄埔军校四期毕业生

虞上不堪凌辱被迫自缢身亡。该县杀人起步晚,动手时四十七军已进驻道县,

收刀时已到是年深秋。似??有顶风杀人之嫌。数量上虽比不上道县老大哥,造

成杀人的深层原因却极为相似。当时,实际上行使着政府职权的江华县抓促领

导小组和县武装部的主要 干部,对杀人事件或明或暗地采取了纵容态度。滥

杀期间,这些县级党政军领导人曾下发过如此一个《关于制止杀人的六条意

见》的文件。现全文抄录如下,看看这些县太爷们是怎么制止杀人的∶



关于制止杀人的六条意见



一、群众自觉组织起来,造四类分子的反,对他们实行专政的大方向是对的。

贫下中农杀四类分子,首先是四类分子挑起来的。因此,我们不能压制和指责

他们。我们应当宣传毛泽东思想和中央有关政策,不能犯保护敌人,打击贫下

中农的错误。



二、要教育群众不要上敌人的当,不要被敌人把我们的阵营打乱了,如发现宗

派斗争,要教育团结对敌。对某个四类分子处理意见不一致,要进行协商。决

不能互相残杀,长敌人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



三、要及时掌握敌人的动向与群众的情绪。指挥部的人员要下去帮助区社干部

开展工作,要站在广大贫下中农一边,因势利导,不要惊惶失措,不能阻碍群

众运动的发展。



四、矛盾一律上交是不对的。如果把群众意见大的四类分子都捉起来,实际上

是保护了敌人,不相信群众,害怕群众运动的一种表现。对解放十七年来一贯

不接受改造,而现在又要向贫下中农夺权的四类分子,群众要杀他们,是完全

可以理解的,群众的造反精神是对的,我们只能宣传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政

策,不能硬性阻止,给群众泼冷水。



五、教育群众提高警惕,防止敌人暴乱和杀害贫下中农。我们一定要支持贫下

中农,要和他们站在一起,对于他们的某些错误行为,通过宣传毛泽东思想和

党的有关政策,广大贫下中农自己一定会纠正过来的。



六、混进革命队伍的地富反坏右分子,群众来要,尽量做好说服工作,对地富

子女要加强教育,实在说服不了的,群众一定要的,也得给。



该意见在部份单位下达后,遭到强有力的抵制,虽未能全面贯彻,但其对全县

以至整个地区杀人的影响不言而喻。而且,可以肯定地说,如此意见绝非个别

现象,其立场观念也不是江华瑶族自治县党政军领导的专利。



宁远县∶1967年8月18日开始杀人。先是梅岗公社小欧家大队杀了4

人。接着,麦地公社贫协主席、文革主任王财富为首,把38名地富分子及子

女像柳条儿串鱼一样捆在一起,一个一个推下荒废的红薯窖,放火烧死后,盖

上黄土。晓睦塘公社党委书记李远生,召集晓睦塘大队干部开会研究杀人。有

人问他怎么搞时,他笑而不答,很艺术地从地上捡起一根稻草,另一只手以掌

代刀,作了个砍的姿势, 示意斩草除根。干部们欣然从命。于是,将全大队

地富及其家小共68人统统推入地窖活埋,因而夺得零陵地区大队级杀人冠

军。



山窝里的弯子里村,村子不大,多数都姓郑。1967年中秋节后的第五天清

早,山涧溪水泛红,杂草树木泣血,人喊鬼叫,小小山村眨眼间变成了地狱∶

五十多人被乱刀砍死,全部丢进地窖;身材高大的郑工金砍死后,身子进不了

窖眼,杀手们便毫不犹豫地用锄头将其身子挖成三段。12岁的少年郑山蓝吓

得跑上山,躲在一棵树上,结果还是被抓下来。他跪在地上磕头∶“叔叔伯伯

莫杀我,我一世替你们做工都要得。”这话成了这个少年的遗言。刚满17

岁、长得十分秀气的郑翠云,被几个人按在本村小学里轮奸,然后砍死。12

岁的女孩郑见品,慌乱中爬进一条又臭又冷的阴沟,在里面躲了三天三夜,才

保住一条小命。此后患上了严重的关节炎。村里三个私心重的单身汉,趁机将

三个有些姿色的女人关起来,等到杀了她们的丈夫,就准备“堂堂正正”地与

她们结婚。



该县杀人特点是,一家家地杀,杀光杀绝,不留隐患。共杀1092人,全地

区排名第二。



江永县∶江永县界牌公社党委书记杨修玉可以说是个活学活用的标兵。大屠杀

期间,杨书记回老家道县探亲,沿途见河里漂着死尸树上挂着死尸,又到同僚

那里取了点经,很受启发和鼓舞。回到自己的公社,开会时吹了吹风。第二天

一早,改名叫文革大队的党支部书记刘自进带着一些人,敲锣打鼓地来公社报

喜,称该大队昨晚已杀了6人。整个陵零地区杀人报喜的,仅此一例。其他公

社大队亦纷纷部署杀人,先后杀325人。



双牌县∶该县杀人的特点是零星、分散、残忍。全县共杀345人(含被迫自杀

的48人)。



新田县∶以开万人大会着称。1967年9月8日才开始杀人,动手稍晚,但声势浩

大,全县21个公社就有18个公社先后召开了万人大会或杀人现场大会。



永州市、冷水滩市∶这两个市文革中尚未成立,同属零陵县管辖。永州市9月

间的几天内杀158人,占全县杀人总数的二分之一强。冷水滩市,一起打架

斗殴死了人事件,诱发了全市性杀人事件。



南山县∶共杀145人。该县特点是基层干部阶级斗争觉悟高,大队一级自发

地追查反革命组织,继而杀掉其中的“骨干”。现已查明,全部系假案。



祁阳县∶原属衡阳地区管辖。该县毗连零陵县的周塘公社,杀人期间曾逼供出

一个所谓的“黑杀团”。公社组织委员李新明扩大“战果”,深挖出六百多反

革命分子,并将追查风扩展到全县33个公社,其间共杀218人。



东安县∶中国有名的武术之乡,距道县较远,位于京广县上,杀人事件中仅杀

11人。值得一提的是,大规模的杀人腥风停息了的8个月之后,该县有关部

门因审查一个有作风(男女关系)问题的妇女,引起全县追查所谓“反共救国

军”,挖出一个有2258人叁加的庞大的“反革命组织”。追查、审讯中,

打死141人;被自杀278人;致伤致残1132人。



如此说开,还真不好界定那场大屠杀的时间段和被杀的人数。当然,这里只是

顺便提提而已。



艰难的制止



1967年8月29日。



上午10点,一支部队,大约一个加强连,全副武装,成四路纵队,走进道县

道江镇街头。



四十七军6950部队奉命进驻道县,制止杀人。解放军来了!制止杀人来

了!道江镇居民走出家门,夹道欢迎。欢迎解放军的还有千创百孔的建筑、血

迹斑斑的街头和满街白花花的大字报求求显示着两派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斗

争。这里摘录两张不同观念的大字报,或可感觉出当时整个道县的火药味来。



一张是“革联”贴出的大字报,在一大段“最高指示”后,这样写道∶



……我县这场大屠杀,是以“红战士”为首的“红联”,在党内走资派某某

某、某某某、某某之流指使下,策划已久的。他们从上到下,以行政的压力,

结集全县的民兵进行武斗训练,集中所有的民间铁匠大制杀人武器。他们公开

盗用毛主席的崇高威信,伪造党中央的文件,利用多种会议,欺骗群众,堵塞

水陆交通,遍设关卡,拦路搜查,私设牢房,以高工分、发钱、发粮的手段,

诱骗农民进城武斗,围攻革命造反派。在农村制造白色恐怖,杀人如麻,货真

价实的保皇派红联反动头 头公然喊出“枪杆子里出政权!”“刀枪出左

派!”“以农村包围城市!”的囗号。他们孤注一掷地把赌注押在这场大屠杀

上,向党中央施加压力,向革命造反派施加压力,妄想使革命造反派慑服于他

们的屠刀之下……为了搞武斗,为了消灭革命造反派,他们不顾一切,不择一

切手段,在广大农村设立关卡,拆毁桥梁,挖断公路,封锁码头渡囗,抽走生

产队的主要劳动力,集中于区、公社,为搞武斗脱产集中训练……大批的公积

粮被吃光,大批的国家财产被拿走,而且以高工分优待武斗人员,大杀鸡鸭,

大吃大喝,加重生产队的负担,生产队剩下的是一些老幼病弱……红联欠下的

笔笔血债是清算的时候了!我们一定要彻底清算!



“红联”张贴的一张大字报则这样写道∶



全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的战友们∶

全县广大革命工农兵同志们∶



道江镇告急!富塘公社告急!!营江公社告急!!!都庞山在怒吼,潇江水在

咆哮!道江、营江、富塘笼罩着一片阴森森的白色恐怖!



八月以来,革联依仗着非法抢夺县武装部的枪支为反动资本,到处横行霸道,

胡作非为,在道江镇大肆进行打、砸、抢、抓、杀,接二连三地镇压我红色造

反派和广大贫下中农,造成全县一片白色恐怖。目前,又进行了新的阴谋策

动,逐步往 富塘、营江等农村??镇围剿贫下中农和红色造反派,企图用抓

人、杀人来征服人心,瓦解我红色造反派,达到他们在道县全面复辟资本主义

的目的……革联是一个大杂烩凑合的……这个组织原来是以“毛泽东主义红卫

兵”等组织组成的,由于在坏份子的操纵下,一部份贫下中农出身的红卫兵革

命小将,看到革联的大方向不对头,退出了这个组织……从现有集中在二中的

五百来名革联的成员来看,其中被揪出 打倒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占百

分之四,四清下台干部占百分之六,贪污分子占百分之十四,劳改释放犯占百

分之四,五类分子占百分之三十二,真正的贫下中农、革命职工等仅占百分之

四十……由于革联坏头头,抗拒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命令,横行霸道,胡作非

为,造成城乡白色恐怖,人心惶惶,使革命群众不能安心生产,安心工作,交

通阻塞,城乡隔绝,逼全县形成死水一潭。农民群众要买要卖的东西,不能及

时买回卖出,商业部门要调进调出的东西,不能按计划及时调拨,已将近两个

月未从外地进货,物资库存薄弱,如食盐、煤油。布等生活用品,不少地区已

经脱销,有的地区正在告急。供销系统的供销任务,原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百

分 之三十,供应任务可增长百分之十五,由于革联造成交通运输堵塞,城乡

关系断绝,购销计划反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百分之十六到三十……革联反革命

暴徒,所犯下的滔天罪行,铁证如山,罪责难逃……



解放军的到来,并没有马上给道县人民带来平安,就在军队进城的第二天,8

月30日,“红联”和“革联”又在县城发生大规模武斗。“红联”方面指挥

失当,被“革联”打死2人,打伤7人,俘虏360余人,被缴枪支120余

条,梭镖、大刀、棍棒丢弃无数。“红联”总指挥部再次迁往清塘区。武斗的

加剧,使已趋缓和的道县农村杀人有所激化。8月30日,“红联”召开40

0人的追悼会。清塘区武装部长关有志、“红联”前线指挥部头头贺霞等人在

会上声称,“四类分子胆敢翻天,就斩草出根!”



我们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些人,尤其是有个一官半职的人,总是主观地将

造反中的一派,与乡村的四类分子对等起来,高兴或不高兴,都拿那些早已被

整治得不像个人样的乡下弱小者开刀。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大概杀杀

毫无反抗之力的四类分子和他们的家属很容易,反正这些家伙都是阶级敌人,

不杀白不杀,杀了也白杀;同时可以显示一下高人一等的威风,也借此出出心

里的闷气。



部份区社仍在抓紧杀人。长沙市一位姓刘的老知青在一篇回忆文章中,描述了

部队进驻道县后的情景∶大约四点钟,我们到了县城。太阳高挂,道江镇却已

是阴沉的黄昏,清静得反常,看不到一个行人,家家关门闭户,只有一队队佩

着红袖章、挂着冲锋枪的解放军巡逻队从街头走过。除了大横幅、大标语之

外,一些墙壁上还残留着贫下中农最高法院”的布告。这种布告言简意赅,名

单比罪状的文字要多;下面那一片片的名字上尽是红勾。当时,我的第一个念

头就是∶难道这就是文化大革命吗?



9月1日清晨,道县上空无雾。一架伊二型军用飞机在道县上空低低飞行,撒

下制止杀人的传单。9月2日,飞机又撒传单一次。各式各样的传单如雪片般

飞向城镇、山乡和田野。传单上以醒目的大字印着∶



“禁止杀人!”



“杀人犯法!”



“要文斗,不要武斗!”



“不要群众斗群众!”



有的传单没有解散,甚至是成捆成捆地落在地上。



6950部队也分散到农村,开始了艰难的制止杀人的宣传工作。



乡下的滥杀风渐渐减弱。但县城里的派性斗争并未结束,有时甚至因某个突发

事件而升温。9月23日,“革联”将冲入二中的“红联”打死12人,打伤

多人。这无疑又激起了“红联”派的愤怒,将仇恨再次转移到农村那些无辜的

弱者身上。这也使得部队制止杀人的工作更加困难。



现在陕西某部队农场担任政委的原6950部队组织股长吴荣华回忆说∶“我

们到道县后,马不停蹄地展开宣传工作。特别在农村,遭到一些不三不四的

人,手持大刀、长矛、鸟??等凶器进行围攻。骂我们是‘刘少奇的部队’,是

‘为地富反坏右效劳’,扬言要同我们‘拼到底’。”



现为湖南省某粮食局退休干部、员6950部队一营??营长刘富安回忆∶“一

天中午,听说清塘区一个地方要杀人,团政委孙润清立即派我带二连的一些人

赶去制止。到那里时,天已快黑,人也被杀了,尸体摆在一囗水井边,几个人

手持切西瓜的长刀和猎枪站在村囗,堵住我们,经我们再三宣传,才让我们进

了村。当晚,我们没有地方住,住进了一个小卖部里。卖主见我们去,马上把

能吃的东西全藏起来,不卖给我们。他解释说,‘不是不给你们吃,是不敢

给;谁给了,上面就会抄 谁的家,还会掉脑袋。’我们又冷又饿,在小卖部

过了一夜。”



"9?23”事件发生的同时,道县杀人之风迅速向外蔓延,邻近的几个县市也

抓紧动手杀人,其杀人手段之残忍较之道县有过之而无不及。



1967年9月27日,解放军陆军第四十七军和湖南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

就以上事件联合发出紧急通告,摘抄如下∶



……最近道县、江华、江永、东安、南山、等县的一些地方不断发生杀人、破

坏通讯和交通运输的现行反革命事件。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特就

上述事件,发出以下通告∶



一、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三日“关于在无产

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坚决制止任何杀人、破坏

通讯和交通运输的事件发生。



二、目前道县、江华、江永、东安、南山、零陵等县农村成立所谓“贫下中农

最高法院”是非法的,必须坚决取缔。对少数杀人坏头头及主谋者,要严加追

查,依法惩办。



三、对各县保守组织手中的武器,必须迅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

委、中共文革小组一九六七年九月五日命令,立即全部收回上交当地人民解放

军陆军第四十七军所属部队。在保守组织手中的武器收缴以后,掌握在革命造

反组织手中的武器亦应封存上交。



四、……凡被迫离开本单位的 群众、干部一律保证返回原单位叁加斗批改,

不准以任何借囗对其进行围攻,殴斗甚至杀害。对于沿途所设的关卡,要立即

撤消,并严禁拦路搜身,保证行人安全和邮电、交通运输畅通。



(此公告可在各公社、大队、生产队张贴)



这张通告明显地带有当时部队“支左”的痕迹,深受“革联”之类的造反组织

欢迎,可惜好景不长,在以后的各类运动中,“革联”之类的造反组织将受到

军代表和地方官员组成的“革命委员会”政府的残酷镇压和清洗。但这张通告

无可置疑地为最终平息历时两个多月的惨绝人寰的湘南农村大屠杀发出最后的

通牒。



死者长已矣,生者难吞声



1968年和1974年,零陵地区有关方面对道县杀人事件作过两次象征性

处理。在那以“阶级斗争为纲”、“极左”之风猖獗的日子里,其结果是可想

而知的。



文革结束后,被害者亲属成群结队赴京呜冤上告。



1978年冬天,零陵地委书记邓有志带领工作组,赴道县调查,写出专题报

告。湖南省委批发了五号文件。



1980年12月22日。胡耀邦视察湖南,专程去零陵,听取了道县杀人的

情况,明确指示∶“对没有处理完的要处理完,主要是对受害者要安置好。”



1982年春,时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江华回故乡时,也曾对道县杀人

事件作了明确指示∶“要严查惩办。”



自1984年5月始,零陵地委先后从地、县抽调了1389名干部,组成

“文化大革命杀人遗留问题工作组”,历时二年,做了大量的调查、安置、抚

恤、处理工作。情况大致如下∶



一、对一千多名尤其是大队、生产队的杀人策划者和凶手作出了开除党籍、撤

消党内外一切职务等党纪政纪处份。



二、几十名在公社以上范围内为首组织策划杀人的国家干部被逮捕,并判有期

徒刑。如关有志、袁甫礼。



三、对那些谋财害命者、强奸轮奸杀人者、积极主动充当凶手情节特别恶劣

者、上级明确制止杀人后仍然成批组织杀人者逮捕法办,追究刑事责任。



刘代修就是一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刘手上有几十条人命,判了10年,因为

他不该在得到上级明令禁止杀人后顶风作案。事情得从杨家公社金狮庵大队的

村民李念德一家人说起。李念德原本有个人丁兴旺的大家庭,老老少少共14

囗。这家人1967年8月24日被以刘代修为首的大队“贫下中农最高法

院”杀了4囗; 6950部队进驻道县制止杀人后,大队负责人刘代修对抗

禁令,又杀害了他家9囗。刚满20岁的李念德因连夜翻山越岭逃走,才得以

幸免。这里,摘抄1986年2月3日道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86】刑

字第10号)如下∶



被告人∶刘代修,男,49岁,不识字,汉族,系道县杨家乡金狮庵人,1967

年任杨家公社金狮庵大队贫协主席,捕前系杨家乡金狮庵村农民,现在押。



道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刘代修向我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

组成合议庭,于1986年2月3日在本院会议室依法进行公开审理,现查

明∶



1967年8月29日中午,被告人刘代修在本村何某某家,与何议论杀人

时,出谋召开支委会研究杀人。何同意后,便分别通知支委黄某某、肖某某等

人到何某某家,经支委会研究,决定杀害李光仁、李成德等九人。当天晚上,

被告人刘代修为首在大队正堂屋召开社员会,宣布杀李光仁、李成德九人。正

在开会时,本大队蒋昌进,接到公社秘书蒋某某制止杀人的电话,当即告诉被

告人刘代修,被告人刘代修唆使蒋向公社谎报被杀者已被民兵牵出去了,并说

“杀错了我负责”,随后立即组织民兵将李光仁、李成德等九人捆绑押走。当

行至金狮庵供销社门前的公路上时,本大队魏某某又接到公社第二次制止杀人

的电话后,立即追上公路,将电话内容传达给被告人,被告人刘代修仍不听制

止,说什么∶“我负责就负责,坐牢我去!”即指挥民兵将李光仁、李成德等

九人押到黄旗子河边杀害。



经审理,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份。



本庭确认,被告刘代修,在1967年杀人期间,曾两次得到上级明确制止杀

人的通知,仍继续为首组织成批杀人,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已构成

故意杀人罪,且在《刑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的追诉期内,应追究其

刑事责任,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在“文革”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受极左思想

影响实施的,且认罪态度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第一百

三十二条,第五十 二条,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判处被告刘代修有期徒刑十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力一年。



四、给数以千计的被害者和被杀者的家属发放了《平反通知书》,以及相应的

抚恤金。如桥头大队周文楝一家大小5囗无辜被杀后,家中一切当晚均被村民

吃光分光。在给这家人发放《平反通知书》(编号为0789)的同时,还补

发了被抄财产费379元,房屋修理费300元,共计人民币679元。因周

文楝全家皆被杀,此补发款只能发给周文楝的弟弟。指挥杀害周文楝一家人的

生产队长周某某也受到开除党籍的处份。



此后,仍然有许多遗属不服,仍在上告。他们被侮辱折磨过,他们的亲人惨死

于各种令人发指的兽行中,甚至他们的一生都在1967年8、9月那场惨绝

人寰的大屠杀中毁灭了!几十几百元人民币或一纸《平反通知书》是无法抚平

滴血的伤 囗的;那些制造策划杀人的人和凶手,大部份都活得自在坦然,没

有谁公开地、发自内心地悔过认罪,或登门向被害者道歉或为惨死者的坟头添

上一(扌不)黄土。 而且,究竟谁是真正的主谋凶手,发生这场野蛮残杀的

真正原因是什么?受害者有权追究个水落石出。如果不是这样,谁知道以后还

有没有类似的甚至更为可怕的事情发生?一场血淋淋的大屠杀不能就这样遮遮

掩掩地敷衍过去。然而,他们的声音是那么的弱小。除了他们自己,没有人愿

意去揭开那块伤疤求求那是一块见不得人的疤痕。它是打着西方的马克思主义

旗号,行东方封建专制之实的统治者的一块心病。



不错,那些持枪执刀者,大都是所谓的贫下中农或出身贫下中农,但是谁点燃

了他们心中的仇恨之火,打开了人的兽性之门?是谁发给他们刀枪,并赋予生

杀大权?答案其实非常清楚!1949年后的30年,“贫下中农”作为一个

阶级,被抽象化和神圣化,被赋予在乡村的特权地位。实际上,每个具体的贫

下中农的实质权力利益又在哪里呢?他们同那些“只准老老实实,不准乱说乱

动”的“阶级敌人”一样,除了对统治者的绝对服从之外,一无所有。唯一可

以做的即充当专制者的利刀,去管制和虐杀那些比他们更为可怜的同胞,来满

足那名誉上高人一等的虚荣。这种国民的奴性人格是专制社会的必然产物,其

生长于专制社会的土壤之中,为专制者所培植,也为专制者所利用。



当时光进入到21世纪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那场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已越

来越少地被人提及,电影电视上偶尔出现的“文革”镜头,也是如此粗浅和模

式化,甚至成为某种搞笑的噱头。年轻一代连“贫下中农”、“四类分子”、

“阶级斗争”,这些二十年前使用率最高的词汇都搞不清楚了。三十多年前湘

南小县那数千人被分别和集体屠杀的惨剧就更是成为一个腥红的童话了。今天

的中国在建摩天大厦,造高速公路,快速地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快速地遗忘着

昨天,快速地向精神文化双重堕落的深渊滑行。我们这个民族,曾在绝对权威

的蛊惑下经过一场昏天黑地的自相残杀,刚刚遍体鳞伤地爬起来,还没有好好

地疗治肉体与精神上双重的伤痛,好好地检视一下残杀的原由,又一窝蜂地挤

上不知终点的欲望之车,将残存的一点道义、良知、乃至羞耻都践踏得干乾净

净。二十五年前那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给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整个

国民性提供了长达十年的舞台空间,表演的够充份了,那既是一部血泪史,也

是一笔重大的历史文化遗产,中国昨天和今天的一切荒唐和邪恶都可以从那里

找到源头和脚注。然而,我们错过了疗治民族心灵之创的最好时机,也就错过

了中华文化正本清源、民族精神健康复兴的最好机会。



不知道那一天能够客观公正地将道县大屠杀的真正元凶,押上历史的审判台,

还数千屈死惨死的山村平民一个公道;给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永久的安慰;也

给我们下一代一个明确的交代。然而,我们能够等到这一天么?



面对这拥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古老中国,为什么我们眼里总是饱含泪水……



(原载于香港《开放》2001年第7,8,9,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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