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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向老河请教《非说不可》系列中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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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老河请教《非说不可》系列中的若干问题   
所跟贴 向老河请教《非说不可》系列中的若干问题 -- 齐飞 - (3342 Byte) 2015-6-01 周一, 上午6:03 (457 reads)
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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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5/12/05
文章: 2251

经验值: 71628


文章标题: 回答如内 (159 reads)      时间: 2015-6-02 周二, 上午12:48

作者:河边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谢谢你这样具体写出来的质疑!我分别回答如下:

1、我原文说的是 “作者在上面以及后来的论述里认为形式逻辑和数学等同且不可分”(见系列(1)),所以除了上面的芦语,还有后面的,如“数学不过是主观产物,其对错根本就不可用客观手段去验证,只能用思维的规律本身亦即逻辑学规律去验证。 ....”。

2、对于你这个辩护,我以为不能成立。难道因为考虑文章是否有人看就可以不顾事实?

3、见我新贴的 系列(7)所做的比较。

4、芦笛此言是跟在毛的问题后面,即“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形式逻辑乃是思维本身的规律,是大脑固有的属性,并不是如伟大领袖或一切朴素的大老粗认为的那样,‘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

5、这个问题回答起来要长一点。 简言之,首先要 明确“量变质变”里的 “质”在原文里的定义。辩证法里的质 指的人人所能感知的对象,比如牛市转为熊市。拐点问题是黑格尔提出来的。我认为你说的 那些 不是黑格尔的辩证法, 我这里不是说辩证法没错,错的地方多了是,但是再多,批评也还是要事实求是。 黑格尔有句名言,大意是批评别人的观点如果能够在别人的 系统内进行那才是真正严格的批评。

我后面有时间的话会单独讨论 量变质变。

另外,就上面你提到的这几个问题,我也想请问一下:你认为我的批评总体来说能够成立还是不能成立?

作者:河边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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