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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富于娱乐性的马悲鸣的非黑非白的“灰色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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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富于娱乐性的马悲鸣的非黑非白的“灰色思维”   
所跟贴 富于娱乐性的马悲鸣的非黑非白的“灰色思维” -- 芦笛 - (683 Byte) 2012-7-19 周四, 上午2:17 (954 reads)
DaLuoHan




性别: 性别:男

加入时间: 2009/10/23
文章: 294

经验值: 11125


文章标题: 我看到马网友最不能成立的观点,是他用量子理论对芝诺悖论的解释。至于这个“合法、非法“的论点,到还是能理解的 (274 reads)      时间: 2012-7-19 周四, 上午3:49

作者:DaLuoHan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老芦的例子就不算恰当。

”某某是人“与”某某不是人“, 或数学语言说的”A集合“和”非A集合“,必有一且仅有一为真。这里有个不言而喻的条件,就是”A集合“有一个明确的边界。”是人“和”非人“,在所有人心目中,也是有公认和明确边界的。

但”合法“,”非法“之间,就没那么简单了。不同国家的法律不一样,所有”合法“的交集与所有”不合法“的交集,并不能覆盖全部行为。即使在同一国家,控方律师和辩方律师对同一个行为的界定也经常是不同的。

所以”某行为合法“与”某行为不合法”,有时候只是在文字上符合老芦说的“排中律”。但实际执行经常处于模糊空间中。比如有些地方,”卖淫“本身不违法,但一不小心就越界。比如拉扯游客、把自己客户介绍给同事等。还有些地方,”卖淫“不违法,“买春”却违法。

我想,马网友的意思,可能是希望卖淫行为界定在这个边界上的模糊空间内。

作者:DaLuoHan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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