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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个泡,关于方韩战向芦笛先生并各位大贤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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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冒个泡,关于方韩战向芦笛先生并各位大贤讨教
所跟贴
冒个泡,关于方韩战向芦笛先生并各位大贤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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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
- (2333 Byte) 2012-3-07 周三, 上午4:19
(698 reads)
金枪鱼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9/08/21
文章: 744
经验值: 23330
标题:
另外,对于你文中最后一句话,我也万万不敢苟同。
(200 reads)
时间:
2012-3-07 周三, 上午6:31
作者:
金枪鱼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认为法律的目的应该只有一个,那就是:实现正义。所谓的“行为的激励系统”、“帕累托改进”统统不应该是法律所应当考虑的范围。是的,“实现正义,哪怕天塌下来”,这就是法律的神圣性的来源。任何一个经济学专业的人士应该有意识的抑制自己用经济学解释一切、评价一切的冲动,因为,经济学是以功利主义为基础的,而功利主义不是哲学的全部,更加不是人类价值的全部。
作者:
金枪鱼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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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万万不敢苟同你的“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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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
- (364 Byte) 2012-3-07 周三, 下午7:07
(165 reads)
“帕累托改进”?那请问言论自由价值几何?如果不能定价,如何能用经济学思想来讨论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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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枪鱼
- (0 Byte) 2012-3-08 周四, 上午6:54
(82 reads)
哲学问题当然可以通过思辨(reasoning)来讲道理,不仅与信仰无关,甚至可以说哲学在本质上就是反盲从、反信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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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枪鱼
- (37 Byte) 2012-3-07 周三, 下午10:58
(96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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