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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数学不属于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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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数学不属于科学
所跟贴
数学归纳法不是“完全归纳(枚举)”,更不是“不完全归纳”,而纯粹是逻辑演绎,因此只能归入演绎法。
--
金枪鱼
- (0 Byte) 2009-10-07 周三, 下午1:30
(175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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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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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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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标题:
阿也,你把我搞糊涂了:)等我想想,hold on……
(242 reads)
时间:
2009-10-07 周三, 下午2:05
作者:
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我所记不错,所谓数学归纳法,乃是证明某个命题在所有的自然数中都成立,因此,它应该是归纳法,盖它给出的某命题是在一切自然数中成立的,而人不可能枚举所有的自然数,因此,它用的不是枚举的办法,但这并不能就此说它不是归纳法,因为自然科学中的归纳法是不完全的,而它通过逻辑论证却可以囊括一切自然数的情形。从这个角度来说,它是对一个普遍现象的总结,从个例到一般,应该算是归纳法。
Nonetheless,它的证明的方法有点蹊跷,第一步是证明N=1成立,第二步是证明若N=k 成立,则N=k+1 成立,两步完了以后,则N等于任何自然数,该命题都能成立,这两步分别看,似乎没有一步用到从大小前提推出结论来呀?只是两步加起来后有点像演绎,但是在哪儿像涅?无法用演绎三段论拆开丫?我糊涂了,等我下去想想,现在要去睡觉。对不起,明天再来看你怎么解答吧,谢谢!
作者:
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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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欧拉是第一个(?)用这方法(还是数列)来证明命题,我也要复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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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lihutu
- (0 Byte) 2009-10-07 周三, 下午2:51
(160 reads)
我觉得还是归纳,从1归纳到了任一个自然数,也就是囊括了所有自然数
--
芦笛
- (553 Byte) 2009-10-07 周三, 下午2:46
(222 reads)
大前提应该是皮亚诺公理体系的中的“自然数公理”,表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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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枪鱼
- (84 Byte) 2009-10-08 周四, 上午12:07
(205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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