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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数学不属于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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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数学不属于科学   
所跟贴 数学归纳法不是“完全归纳(枚举)”,更不是“不完全归纳”,而纯粹是逻辑演绎,因此只能归入演绎法。 -- 金枪鱼 - (0 Byte) 2009-10-07 周三, 下午1:30 (175 reads)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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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阿也,你把我搞糊涂了:)等我想想,hold on…… (242 reads)      时间: 2009-10-07 周三, 下午2:05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我所记不错,所谓数学归纳法,乃是证明某个命题在所有的自然数中都成立,因此,它应该是归纳法,盖它给出的某命题是在一切自然数中成立的,而人不可能枚举所有的自然数,因此,它用的不是枚举的办法,但这并不能就此说它不是归纳法,因为自然科学中的归纳法是不完全的,而它通过逻辑论证却可以囊括一切自然数的情形。从这个角度来说,它是对一个普遍现象的总结,从个例到一般,应该算是归纳法。

Nonetheless,它的证明的方法有点蹊跷,第一步是证明N=1成立,第二步是证明若N=k 成立,则N=k+1 成立,两步完了以后,则N等于任何自然数,该命题都能成立,这两步分别看,似乎没有一步用到从大小前提推出结论来呀?只是两步加起来后有点像演绎,但是在哪儿像涅?无法用演绎三段论拆开丫?我糊涂了,等我下去想想,现在要去睡觉。对不起,明天再来看你怎么解答吧,谢谢!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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