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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事儿,难说!(8)“大一统”情结与民主自由的不相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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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事儿,难说!(8)“大一统”情结与民主自由的不相容性 -- 金唢呐 - (4675 Byte) 2009-8-16 周日, 下午10:33 (1657 reads) |
吴耐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3/06 文章: 1164
经验值: 5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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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耐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金说:
我不同意“爱国主义斗不过自由主义”的说法,因为首先没有一个爱国主义和自由主义进行公平较量的平台。即使有这样的平台,对于这样一个有着强烈大一统观念的中国人来说,我看也是爱国主义胜出。即使在本自治区,如果不设智力门槛的话,很可能这里将会成为海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即使有少数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影响也极其有限。像小北说的,连他表哥表姐都不能说什么,况且影响其他人。
我不同意老金的这一观点。也不能拿芦区做例子。
首先我们要定义什么是公平的平台。公平的平台不是说无限自由的平台,任何人都可以喷洒口水的平台。要知道,任何言论平台都是有一定的门槛限制,不光中国,美国也是一样。
公平的平台甚至不是指同一个网站或者社区或者电台电视台。在美国任何电台电视台也是有倾向性的。只有个别特大的电视台为了利润或者收视率才尽量做到兼收并蓄不偏不倚。公平是说不能因为观点限制某些电台电视台的开办,而是允许各种观点的电台电视台之间互相竞争。看谁最后能够吸引到最多的受众。
言论自由光允许各说各话还不够,还要有辩论和交锋。当然辩论过程也要维护公平才行。其实国内曾经出现过的大专院校辩论会已经有点这个意思了。美国的法庭辩论也有这个意思。就是要保障辩论双方有同样的发言时间,要让双方各自充分论述自己的观点,不得中途被对方无理打断,等等。还要给对方机会反驳自己的论点。这样来来回回不断的反驳对方的观点,有点类似下棋,不能只允许一个人走步,要让双方交替走步,你走一步我回应一步,受众也就是观众或者听众就相当于法庭里的陪审员,在听取了控辩双方律师充分的陈述和辩驳之后,作出自己的判断,是控方赢了还是辩方赢了?陪审员是一定要做最后的决定的,决定被告是有罪还是无罪。受众也会做决定,当然只是决定哪一方更有道理,听信和接受哪一方的观点。
我是觉得在这样的公平环境下,自由主义是会胜出的。
当然,中国的环境显然不是这样公平的。这我同意。但是国内的互联网环境并非毛时代可比。只要你不是说一些太出格的言论,比如打到某某党之类的,只要你心平气和的与对方辩论,还是允许的。你可以不提自由主义这个词,但是拿出自由主义的某个具体主张与对方辩论,经过几个回合,是能够说服对方的。这也是为什么老芦的博客能够在凯迪存活的原因。写到这里,我想劝劝老芦,应该多到国内的网站去转转,写些东西,多回复和辩驳国内网友的观点,这样可能疗愚的效率更高一些。
而且,自由主义的许多书籍在国内都能看到,可见国内的言论自由还是有的。只是可能大多数人太犬儒了,只知道挣钱,不关心政治,根本就不管什么这个主义那个主义,甚至 某个主义已经影响到了自己的切身利益还懵然不觉。这一点在全世界的华人身上都有体现。美国的华人都是经济动物,对谁当总统就漠不关心,现在情况才刚刚有所改变。印尼的华人就更叫人看不懂了。据说都控制了那个国家的经济命脉了,可是却经常遭到屠杀,这是不是只顾经济不管政治的后果?反观犹太人就不一样,不光是经济动物,在经济领域有着巨大的影响,也能影响美国的国家政策,从政的人也很多。
作者:吴耐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吴耐于2009-8-17 周一, 上午5:28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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