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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请只记得“自取其辱”的老狼虚心认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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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上来请只记得“自取其辱”的老狼虚心认错吧!
所跟贴
提上来请只记得“自取其辱”的老狼虚心认错吧!
--
Anonymous
- (1988 Byte) 2003-11-14 周五, 下午6:08
(747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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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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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标题:
这便是逻辑大家的逻辑?
(278 reads)
时间:
2003-11-14 周五, 下午10:36
要这要的话,法庭审人便可以这么审了:
你在商场偷了东西?
疑犯:我证明,我在商场确实买了东西,所以我没有偷东西。
返回顶端
阁下连证据都居然还审人?还好意思讲逻辑?
--
古迷
- (258 Byte) 2003-11-14 周五, 下午10:58
(268 reads)
你怎么翻来覆去都搞不懂“莫须有”只是在陷人入罪的时候才适用?
--
狼协
- (178 Byte) 2003-11-15 周六, 上午12:58
(251 reads)
莫非阁下这话不是“伪证”?
--
古迷
- (434 Byte) 2003-11-15 周六, 上午1:11
(264 reads)
谁告诉你“断定”错了的?
--
狼协
- (316 Byte) 2003-11-15 周六, 上午1:24
(268 reads)
问题在阁下"断定"的根据是造谣,因此叫"伪证"?
--
古迷
- (168 Byte) 2003-11-15 周六, 上午6:42
(22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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