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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就芦笛被封和相关问题的第三次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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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就芦笛被封和相关问题的第三次质疑   
所跟贴 就芦笛被封和相关问题的第三次质疑 -- 若迷 - (4677 Byte) 2009-3-30 周一, 上午3:14 (33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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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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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转帖] 和胡标的对答 (76 reads)      时间: 2009-3-31 周二, 上午11:19

作者:若迷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作者: 胡标 “细则”已说得很明白,只对“矛盾江湖”有约束力。 2009-03-29 18:41:53 [点击:19]
我要执行管理团队的决定,“细则”也因管理团队的意见修改多次。最近一次是取消“攻击举报人即封名”一条。所以,“细则”对新海川团队没有约束力,新海川团队对“江湖”的管理有发言权,本人只是主管,对江湖上的坛务比其他版主多半票(如意见不统一需要票决而双方平票时,俺我的意见办)。

“芦笛”网名已由老版主封死,“细则”管不了其他版主在“江湖”开张前的决定。已被除名的网名不受保护。如果有人对你进行人身攻击,请举报,我会删除;多次攻击会被封名。

骂芦帖这里还有一例,你见不得芦笛、狼协被骂,我也没办法。芦笛在狼川可以用“史前动物”骂人,帖子挂导,他的对手帖中有“它”字便被删帖。本坛建立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老海川大多数管理人员不满意当时坛方对芦笛的偏袒。因技术原因解封芦笛以后,芦本人在本坛也多次违规被封名(用“呆鹅、害群之马”等词骂人)。

在你说你是反击而我表示相信以后,我特别注意了一下,你连续三次首先攻击网友(在本坛“江湖”有记录),所以我才作出特别决定。

除了极个别外,这里的网友都是文明网友,一般性攻击都很少,多次上严重违规帖被多次封名的只有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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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多方 谢谢回复,再讨论 2009-03-29 21:17:34 [点击:11]
首先,版主对我提出的问题没有一一回应。但是我可以对你的所有言论都做到一一回应。

作者: 胡标 “细则”已说得很明白,只对“矛盾江湖”有约束力。

【我要执行管理团队的决定,“细则”也因管理团队的意见修改多次。最近一次是取消“攻击举报人即封名”一条。所以,“细则”对新海川团队没有约束力,新海川团队对“江湖”的管理有发言权,本人只是主管,对江湖上的坛务比其他版主多半票(如意见不统一需要票决而双方平票时,俺我的意见办)。】

回应:对你们内部团队如何做决定无权发言,《细则》如何定版主如何做是网友可以讨论的依据,网友只能针对公布出来的文件和对版主发言。

【“芦笛”网名已由老版主封死,“细则”管不了其他版主在“江湖”开张前的决定。】

回应:《细则》产生前芦笛在这里上贴已经有五个月,《细则》产生后芦笛又在这里上贴了六个月。老版主的决定已经被推翻,这样做是对的。尤其执行《细则》后对芦笛没有永久封名的依据,这在前两次的质疑中已经充分说明,版主自己也说过“(芦笛)不是依《细则》规定被永久封名。”。而且我在这个主贴中也已经将法律和运动规则作为类比充分地讲明了法律、运动规则和《细则》都不能有例外,不可以对某一个人进行单独处理。版主以上说法是不成立的。

【已被除名的网名不受保护。】

回应:除名本事已经是处罚,用该名无法再继续上贴。在已经处罚之下,不可以再对这个网名谩骂侮辱。这就犹如犯人已经失去了自由,在他已经无法回嘴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谩骂侮辱是极其不公道的,这在文明国家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对待已经被封名的网友也应该以此为参照,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不可以单方向打人。对已经被封死的“打虎上山”、“菩萨喜欢”、“胡喜媚”、“铁人”等也全都一样,不容任意辱骂。

【如果有人对你进行人身攻击,请举报,我会删除;多次攻击会被封名。】

回应:完全正确,支持。


【骂芦帖这里还有一例,你见不得芦笛、狼协被骂,我也没办法。芦笛在狼川可以用“史前动物”骂人,帖子挂导,他的对手帖中有“它”字便被删帖。本坛建立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老海川大多数管理人员不满意当时坛方对芦笛的偏袒。因技术原因解封芦笛以后,芦本人在本坛也多次违规被封名(用“呆鹅、害群之马”等词骂人)。】

回应:这正是版主应该放弃的一种矛盾的思维。在这里开新坛立新规就应该按照这里的办,应该是丢弃以前的个人恩怨而不是把这里当做一个实行报复的地方。芦笛在这里犯规就按这里的规矩处理,而不是芦笛在这里犯规按以前在老地方积累下来的恩怨处理。再说,就在老海川的《汉奸奇谈》和《众议院》就有大量的各式各样的辱骂芦笛的帖子,我在这里为你提供链接,请前去观看:汉奸奇谈、众议院

在那边谁都可以回击开骂者,芦笛也在其中。 因此,说见不得骂芦笛不全对,更重要的是为被单方向的剥夺了还击的权利而感到极端的不公平。


【在你说你是反击而我表示相信以后,我特别注意了一下,你连续三次首先攻击网友(在本坛“江湖”有记录),所以我才作出特别决定。】

回应:我从来没有否认过我主动攻击过别人,也多次接受版主就此对我的多次指责。但是作为比较的是,例如虚怀若谷有多达四十次的首先攻击别人的以前的例子,相比之下,谁更是辱骂环境的制造者不是一目了然吗?凡事都应该讲究前后讲究因果。以我在主贴中的举的最近的虚怀若谷首先攻击的多个例子来看,我连还击都没有。所以和虚怀若谷比,对他更应该作出极其特别的决定。


【除了极个别外,这里的网友都是文明网友,一般性攻击都很少,多次上严重违规帖被多次封名的只有两位。】

回应:应该更准确地说是多数网友表现了一些文明素质,但绝对不是“除了极个别外,这里的网友都是文明网友”。这里自称是民主主义者又在喊杀喊打的人有;对台湾西藏动则希望用武力镇压的有;崇敬毛泽东这位杀人屠夫的有;对已经入狱的刘晓波们辱骂的有;对无辜的死难者幸灾乐祸的有;对天灾人祸诸如大楼起火兴高采烈的有;对网友希望灭杀其生命的有;动则污蔑别人给人扣上诸如网特五毛网络评论员的有;对网友不针对观点讨论只是一味辱骂的人有,等等等等。这些在我看来都远远谈不上是文明人的思维和言论方式。文明人的重要标志不是会不会骂人,而是其思想中是不是真正具有和文明世界普遍认同的价值。若不具有现代文明的思想,就是不骂人也只能说他性格比较好或是扮装的比较好,但距离文明人还差距甚大,更遑论是文明网友。


最后想说的是,我在主贴中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真正合理的回复,希望版主能够再认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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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标 再答一次。 2009-03-30 03:36:07 [点击:10]
纠正两点:

“细则”并不规定版主在独评的管理。这是写明了的。

“细则”或“临时坛规”是2007年初订立的,芦笛还没来。

作者:若迷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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