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从逻辑角度谈谈“人道主义有没有条件”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从逻辑角度谈谈“人道主义有没有条件”   
所跟贴 我认为这涉及到如何界定“人道主义” -- 芦笛 - (237 Byte) 2009-3-17 周二, 上午9:17 (174 reads)
越南人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7096

经验值: 97883


文章标题: 这个问题我想到了,所以说平权原则的实施很复杂,详略. (162 reads)      时间: 2009-3-17 周二, 上午9:31

作者:越南人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平权原则要体现“平”字:就不能是把偷东西的小偷的手剁掉,那就不平了。
同理,杀罪犯九族=对罪犯九族的“不平”。


罪犯一旦被制服,也应该尽可能参照有限竞争原则,
不能太过份。


比如警察把正在抵抗的嫌犯就地枪毙,
战场上用火焰喷射器烧死敌人,。。。
无论如何难于面面俱到地用“人道主义”来解释。

我倾向于用不同的词去描述细节。
很显然,我们对死刑犯讲的人道主义从大前体下区别于一般意义的人道主义,
因为我们不能“人道地”杀死任何一个思想犯,即便是
不割取他的内脏也不行。

平权原则和有限竞争原则 给出了“死与生”的大原则,

在这个大原则下可细定义 :有限竞争原则前提下的人道主义细则;
及平权原则前提下的人道主义细则。

作者:越南人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越南人于2009-3-17 周二, 上午10:44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越南人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可以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390542 seconds ] :: [ 24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