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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秦晖、温铁军、汪晖三人谈(很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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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秦晖、温铁军、汪晖三人谈(很长) -- 豆腐 - (22337 Byte) 2008-12-11 周四, 上午12:09 (566 reads) |
豆腐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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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豆腐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汪晖说反对简单地讲“国家退出”,又说不知道我说的“更多些自由放任”是什幺意思。前一个反对我不知道针对谁,我自己不仅从来没有“简单地讲”国家退出,而且从来就反对简单地讲“国家”。但是现实生活无论多幺复杂,理论逻辑却不能“复杂”到混乱的地步。汪晖“复杂地讲”国家如何如何,我以为反而把他自己也弄糊涂了,以至于混淆了两个基本命题:第一,所谓“国家退出”,究竟是官府权力的退出(限权),还是官府责任的退出(卸责)?第二,所谓自由放任,是放任官员“自由”地管制老百姓乃至勒索老百姓,还是约束官员,让老百姓多些自由?
也许是我头脑简单,在我看来,这两个问题还不至于复杂到说不清的程度。首先,在西方国家,由于他们在宪政制度下已经有了权责对应的机制,所以他们的左右派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单地”争论“国家”是否退出的。而我们要讲这个问题,第一,就要问是什幺“国家”?宪政国家,还是非宪政国家?第二,如果现实是非宪政国家,当然也不是除了整天喊宪政就不能谈别的,但既然非宪政体制下权责不能对应,那幺就要分辨:是“权力的退出”,还是“责任的退出”?
我历来主张对转轨中国家要“限权问责”,而不能“扩权卸责”。我以为,不能问责的政府是不应当让它扩权的,同时不接受限权的政府也不能让它推卸责任。在问责方面我不仅不会照搬“新自由主义反对福利国家”的话语,而且比你们(我知道你不喜欢“新左派”这个称呼,就权且以“你们”代之吧)更强调政府责任。而你们中的一些人虽然不喜欢自由主义的限权话语,却好象并不反对“新自由主义”的“卸责话语”。前年我与王绍光、康晓光三人讨论“第三部门”(即民间公益组织),绍光提出第三部门千万不可有限制国家权力的非分之想,但应当为国家接过责任。比方说国家不应当为居民就业负责,他们应当去找第三部门,让第三部门负责安排就业。他也不赞同欧洲国家对民间公益组织承担财政资助责任,说这些组织在财政上依赖政府就影响了其独立性,中国政府就很好,基本上不给第三部门钱而让他们去找老百姓要——当然,他没有说出的弦外之音是:可见中国第三部门的独立性更强!?
在这里我要说:尽管市场经济下公民自谋职业,连自称左派的王绍光都认为理所当然,但是转轨国家如果不搞民主私有化,那是不能推卸其对公民就业的责任的。正如一个大家庭,过去家长掌握着全家的财产权同时负责大家的饭碗,如今他仍然把持家产权却不想负家长责了,他独霸家产拒绝公平分家,却要把弟兄们赤条条踢出家门自谋生路,这能行吗?保持家长权又推卸家长责,这当然不是“自由主义”,但这能是“左派”?“民间公益就业论”并非绍光的发明,而是欧洲 “福利国家保证就业”难乎为继的危机下近年来流行的主张,在那里它应当有其重大意义。但是移用到根本谈不上“福利国家”的中国,它就有可能变成帮权贵扩权的同时又帮它卸责,变成比所谓新自由主义更促进权贵私有化的歪理了。
如果“国家退出”是指约束权力,消除其对己域(无外部性的个人权利领域)的控制,尊重公民自由,那当然是好的。但如果“国家退出”是指推卸责任,取消公共服务,那就不对了。不过正如我在历史研究中证明的:我们国家自帝制时代就有权大责小的传统,现今的许多国家责任,典型的如农村中的义务教育,不是国家责任“退出”不“退出”的问题,而是国家责任以前就没有“进入”,现在的问题是要求国家开始尽责!考虑到如今这种很大程度上“有权可限,无责可退”的现状,“国家退出”在现实中较多地还是被理解为限权。因此我虽然不赞成“简单地讲国家退出”,但更不赞成“简单地讲国家扩权”。铁军经常讲传统乡村 “国权不下县”,你知道我不同意这种说法。但如今义务教育方面的确是“国责不下县”,同时村民自治虽有一定进展,但农民对村以上权力基本上仍无制约能力(不光是选举乡政府的问题,还有无农会,没有集体谈判权,甚至连“上访权”这种最原始的“权利”,如今也常被剥夺)。针对这种“民权不出村,国责不下县” 的现状,我们应当有“民权出村,国责下县”的要求。
至于“自由放任”的意思,前面讲的已经很清楚,就是约束当官的,让百姓多一点自由。而不是反过来。汪晖把自由放任说成放任当官的化公为私,在中国是有这样的主张者。但这种主张不符合任何一种自由主义,包括所谓“新自由主义”。而在反对这种主张方面,至少我这个被视为自由主义者的人不会亚于你吧。请原谅我又一次指出这个事实:那些人都没有指责过你,却指责过我(当然,首先是因为我指责过他们),而指责过你的人又没有谁赞同这种主张。
要解决非国有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问题。从逻辑上无非就是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既然财产是大家的,那幺就把这些财产先还给大家,然后让他们自己去交易;第二种办法:仍然委托一个代理人,这个代理人就是国家。但是在这个意义上,公众的授权和监督就非常重要了,只有接受所有者的授权和在所有者的监督之下进行的交易才是合法的代理人交易,否则就变成监守自盗了。现在有些学者反反复复强调中国要以东欧为戒,不能走东欧的道路等等。这可以理解,因为转轨经济学本来就是从西方经济学的凯恩斯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两大家传统的争论延续而来的。在古典自由主义那一条线上,产生了“华盛顿共识”;在凯恩斯主义那条线上产生了“后华盛顿共识”。他们延续争论的是他们原来的那个问题,但是这个问题严格地说,我认为不是转轨经济的核心问题。因为转轨经济实际上并不是走向福利国家还是走向自由放任这个问题。假定这两派在私有化的程度上是有分歧的,凯恩斯主义主张70%的私有化,而最极端的自由主义也许主张100%的私有化,无论占百分比多少也总会有一个怎幺“化”的问题,而这两派都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深入。因此,他们的争论在我看来都有点隔靴搔痒。所以,我认为我们今天讨论的这个问题不是西方经济学传统争论的问题。
温:西方经济学并没有讨论过转轨国家的资本是怎样形成的。因此也无法讨论清楚转轨国家已经形成的国有资产如何在转轨过程中转化为合法资产,形成合法的所有者主体,也就等于产权主体。而只有在形成合法的产权主体的基础之上,才可能有他所奉信的所谓自由主义。如果没有形成合法的产权主体这个基础,那幺其它的一切假设就不存在。
秦:简单的说,转轨经济学就等于“公正分家的经济学”。
温:因此自由主义者的核心的观点就是产权的初始形成必须是公正的。
秦:而且公正必须有民主来保障。
汪:就民主这个问题我没有不同看法,但我认为需要正视一个基本的历史现实:俄罗斯和许多东欧国家的政治民主化并没有保障产权的初始形成是公正的。经济寡头化、腐败、贿赂和严重的社会不公,以及综合国力的下降,都是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因此,仅仅讲民主就能够保障公正是简陋的,而应该讲怎样的民主才能够保障社会公正、这样的民主的动力是什幺。提出这一点不应被理解为否定政治民主,而应该往另一个方向思考,即如何通过扩展我们的民主理解和民主实践来保障社会公正。无论是社会民主,还是经济民主,或其它概念,都表示民主的内涵必须扩展。我还是不理解秦晖为什幺同时讲自由放任。
秦:这有什幺难理解的?简单地说:专制国家天然就没有搞“国家干预”的道义合法性!权力不受制约的专制者昨天可以运用权力把平民的东西“国有化”,今天就可以同样运用权力把国库里的东西“私有化”给权贵。表面上似乎前者是“左”,而后者是“右”,其实两者只是“原始积累流水线”上的前后两道工序而已。所以真正的社会主义者不会赞同前一道工序,犹如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不会赞同后一道工序一样。所以罗斯福搞福利国家是不错的(当然,可能有些自由主义朋友不同意),但俾斯麦的“福利国家”,连马克思都反对!至于在沙皇的那个“公社国家”里,普列汉诺夫、列宁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自由放任论者”!所谓自由放任,当然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指给老百姓自由,而不是放任贪官污吏以权谋私。反过来讲,放任当官的“自由”弄权,老百姓就绝无可能在公平的市场上“自由竞争”。而不允许当官的“自由”弄权,就是自由主义者所讲的“限制”、“制约”国家权力。汪晖兄据说是反对自由放任的,如果他指的是不允许放任当官的“自由”弄权,我想我们就没有争论了。
至于老百姓的自由是不是也有太多的问题?我想在美国也许是有的。美国的左派呼吁政府学习罗斯福,管管老百姓免得他们自由竞争造成贫富差异太大,我对此是完全能够理解的。在这方面我这个“自由主义者”自信并无多少“派性”。我欣赏诺齐克,主要不是欣赏他驳斥罗尔斯,而是欣赏他坚决反对弄权致富。可是罗尔斯如果到了中国,他能相信“雍正王朝”扩大“汲取能力”能够有助于“分配正义”?见了鬼了!在“雍正王朝”里罗尔斯不比诺齐克更讲自由放任那才怪了。早在连农民家里养鸡的自由都没有的毛泽东时代,仅仅由于身份等级制度造成的城乡“种姓”差别以吉尼系数表示,就不比美国的“阶级”差别低。
温:秦晖的自由放任的理论是建立在最初先有一个民主基础,然后形成公正的产权分配,然后初始分配上的公正会导致进一步的自由放任。
秦:这倒未必,我并不排除民主、公正的基础上导致更多一点福利国家。但是没有这种基础,恐怕自由与福利都谈不上。
汪:除非对这个“民主基础”做出丰富的解释和构想,否则我们还是会陷入俄罗斯、罗马尼亚已经或曾经陷入的困境。罗马尼亚的农村私有化是在政治民主化的过程中产生的,但仍然导致了极端不公平的社会占有关系。俄罗斯的情况也是如此。我们需要对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有更为明确的把握。讲私有化和社会公正作为两个基点在原则上好象没有什幺问题,但如何能够在自由放任的条件下保持社会公正就成了极大的问题。俄罗斯的“自发私有化”导致了极大的社会危机,这在今天已经成为了一个广泛的共识。
秦:坦率讲,我觉得你有点兜圈子:别人讲市场与自由,你就说别人只要自由不要民主;而别人讲宪政和民主,你又说这民主必须是“丰富的解释和构想”;但这“丰富的解释和构想”是什幺?你又说问题复杂得很,复杂到说不清楚。世上说不清楚的事多了去了,我们就不能从能说清楚的那些最基本的事,即共同底线做起吗?今天任何民主国家的左、右各派,在治权民授、权责对应、宪政法治、分权制衡、多党竞争、政治自由、政教分离、军队中立这些原则上是有共识的,民主制就是建立在这些共识之上。至于你讲的“丰富的解释和构想”,大概就是崔之元讲的“经济民主”、“鞍钢宪法”之类吧,这些东西连同福利国家之类的主张在各个民主国家并非共识,也从来没有谁说清楚过。但说不清楚没关系,只要有了宪政民主,完全可以你说你的,他说他的,到底听谁的,由选票来决定。为什幺非得说清楚了才能搞宪政民主?你们几位朋友喜欢说民主“不能只有”政治民主,这“不能只有”能解释为可以没有吗?如果不能没有,为什幺我们不能在这个“必要条件”上达成共识,而非要在说不清楚的“充分条件”上钻牛角尖?
发达民主国家没有底线问题,他们的学者可以在自由民主的环境下发挥“丰富的解释和构想”,讨论那些永远说不清楚的事。我们就必须把他们的问题当自己的问题,在“说清楚”之前什幺也别干,听任底线之下的沉沦?用你的话说,这不是典型的“西方话语霸权”吗?你一边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一边又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反对别人“简单地谈国家退出”,自己却在“简单地谈国家”,以至于连国权与国责之别,民主国与专制国之别,当官的自由弄权与老百姓自由人权之别都给“简化”掉了。“如何能够在自由放任的条件下保持社会公正就成了极大的问题”?老百姓自由的条件下维持社会公正或许有点问题(因此我不排除国家责任与社会保障),但在统治者自由弄权的条件下“保持社会公正”岂止是“极大问题”,干脆就是不可能!
市场自由是个分家不分家的问题。假设一个大家庭到了晚期,那个家长还想保有传统的大家庭,然而那些被束缚的子弟们纷纷要求独立。这时就有一个分家与否的问题。有人主张分家,也有人主张还是由大家长管着好,10多年前这还可以争论一番,现在那家长自己也不想管你饭碗了但却还想控制家产(既想扩权又想卸责),你说这家能不分吗?在这种情况下我就是分家派,也就是自由派。自由派理论的基点说到底是家不能不分(是否完全分光是另一回事,我不反对在民主化条件下保留部分家产以提供公共服务)。但过程上强调公平正义。我认为我坚持的理念是自由主义者与社会民主主义者都能够接受的。至于俄罗斯、罗马尼亚等等,我上面已经讲了许多。简而言之,民主化(即便是你认为属于狭隘理解的“政治民主化”)是私有化能够公平进行的必要条件,当然不是充分条件。民主国家的私有化的确不一定公平,但不民主的私有化一定不公平,难道不是吗?
国家的责任与权力
温:我恰恰认为现在所谓的自由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或任何理论派别,他们的讨论在中国目前都缺乏前提性的条件。
秦:如果你说的“讨论”是指弘扬自由主义或者社会民主主义理念并且提出诉求,我认为那都是非常必要的。如今的中国非常需要自由主义来取代寡头主义,以社会民主主义来取代民粹主义,以作为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两者的共同底线的宪政民主来取代寡头主义-民粹主义的共同基础专制强权。
但是如果你的意思是说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双方的争论在当前的中国缺乏前提,那我非常同意这个说法。从三个层次说,第一,我认为社会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分歧本身有一个前提,就是本来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者其实不是“国家主义”者。19世纪的“国家主义者”是托利党、俾斯麦,是右派而不是左派。社会主义者只强调国家的责任,从来不是强调国家的权力。
汪:他们是反国家的,强调国家最终要消亡。
秦:它强调国家要有保护弱者的责任,要有维护公平的责任等等。它并没有强调要强化国家的权力。而自由主义者实际上主要是说如果国家的权力太大了就如何危险等等,一般并不直接讲国家应该不负责任。
汪:从历史来看,严格地说自由主义是以国家作为基本前提的,无论它讲自由放任还是讲其它,最基本的前提是设定国家,而社会主义者恰恰是倒过来。
秦:毫无疑问自由主义者一般都担心国家的权力过大,强调要限制政府的权力。但是它也担心没有国家。无论是社会主义者还是自由主义者,都不是无政府主义者。
汪:20世纪对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有一个重大转变。
秦:这两者本来并不必然对立。一个强调的是政府的责任,一个强调的是政府的权力。那幺,它们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可能产生对立,那就是宪政民主政府,这种政府的机制决定了权力和责任是对应的。它有什幺样的权力就要承担什幺样的责任。权力是公民授予的,公民授予权力就是要你为我负责。给你大的权力就要你承担大的责任,授予的权力小承担的责任也小。在这种情况下,主张国家多承担一些责任的社会民主主义者就势必认为应该给国家多一点授权,而反对国家权力过大的自由主义者势必也要主张国家少承担点责任。于是两者就冲突了。
但是假如不是宪政民主,这个国家的权力不是建立在一个社会契约的基础上,权力和责任不是对应的,就可能出现国家的权力很大,责任却很小的情况。那幺在这种情况下,要求限制国家权力的自由主义主张和要求扩大国家责任的社会民主主义主张,就不构成对立,很有可能这两者是同时成立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相反的一种局面,就是倒过来:这个国家的权力很小而责任很大,东欧就是如此,东欧剧变使国家权力严重失落,而它们的福利责任却还很大,在民主条件下国家福利不是说取消就能取消的,即便像克劳斯这样的自由主义执政者,政府责任也不能随意取消。于是,我们在东欧可以看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往往左派要求削减福利而右派反而要强化国家权力。所以说如果在一个国家权力过小责任过大的情况下,很可能这两者都要向着扩大国家权力和减小国家责任这个方向努力。但是中国正好相反,不仅现在,即使在毛泽东时代也是国家承担的社会保障的责任很小而权力很大。至少对于一部分人尤其是农民来说国家承担的社会保障的责任是很小的。
汪: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东欧国家的权力是削弱了。与此相应,东欧许多国家的社会福利还是在严重下滑。其实,西欧也出现了相似的情况。在这里引入一点西欧作为参照还是有必要的,因为问题的发生不能仅仅在纵向的轴上展开,还需要在横向的轴上展开。东欧与西欧的政治条件不一样,冷战结束并没有影响西欧的政治制度,为什幺西欧也出现了相似的问题——当然程度与东欧完全不一样?推动欧盟形成的最为重要的动力是在市场全球化条件下如何保护欧洲的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这一点应该考虑在内。
秦:你讲横向比较太对了!你应当比较比较所谓“严重下滑”的中东欧福利,比起我们(不光是城里人)的福利如何?甚至比起改革前根本谈不上“自由市场”的毛泽东时代又如何?
西欧福利社会的危机原因复杂,例如并非不重要的一点是:仅仅人口老龄化导致的劳动人口与养老人口比例变化也会使原来的福利模式难以为继。把什幺都看成是“市场全球化的进攻”恐怕无法服人。但这与中东欧的变化不是一回事,与中国的“自由、福利双不足”就更不可同日而语了。至于说建立欧盟是为了捍卫福利国家,法德等国是有这种说法。但其实这与“美国搞WTO是为了推广自由贸易”一样,存在着价值理想与国家自利的距离。我前面谈到波兰等国的入盟谈判就表明法德也是搞双重标准的。他们保护自己国民的福利,却要求东欧国家放弃保护才能入盟。他们的自利倾向决不比美国弱。
国家进行资本积累不得不通过组织化降低交易成本?
温:从经济角度解释。国家如果要进行资本积累,尤其是原始积累,那幺它给予一般劳动者的就只能是必要的保护,也就是保证劳动者基本生存。劳动者得到的报酬和保障只能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报酬和保障。国家因为要更大程度的扩大再生产,所以对劳动者的剩余要最大程度的占有。世界卫生组织对中国农村医疗的考察,当时的合作医疗,人们差不多都能享受到同等低水平的医疗,公平性是全世界最好的,享受的民众达到百分之八十。但是这指的是公平。这幺解释就不存在矛盾。因为城市居民的医疗保障,农村的农民也享受到了,农村至少有赤脚医生、公社卫生院。能给你一点阿司匹林,给你一点中草药。在基本医疗上,国家的责任是能够体现的。也就是实现了对于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必要的保障。教育也是一样,大队里面的学校教师拿的是工分,他们并没有像现在这样拿到比体力劳动者更高的报酬。但教育和医疗这两项国家基本责任那个时候国家都给。
秦:当时进行的是合作医疗,是社区承担的,不是公费医疗,那是老百姓自己的钱。你刚才讲的教育也是一样的,民办教师的工分是农民给的,不是国家给的。我并不否认在毛泽东时代的农村有一定的保障,但是这个保障主要是社区保障,不是国家保障,这和苏联东欧国家是不一样的。
汪:在原始积累过程中剥夺整个社会来进行公共积累这个过程,这一点没有疑问。我们分析毛泽东时代,得看到这个历史形势,比如在积累过程中高度的剥夺,但是确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总体教育水准提高了,医疗水准提高了,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重新形成了社区。而很多地方你会看到在战争和历史过程中整个社区都瓦解了的局面。铁军讲的是宏观条件,在这个条件下,你不能简单地将国家与社区的发展割裂开来。人民公社还是集体所有,不是国家所有,如果真的这样割裂,你又如何解释国家的过度干预呢?
秦:“过度干预”与服务不足、弄权太多与尽责太少并不矛盾吧?今天农村的卫生与教育状况的确很差,我也有过很多批评。但如今有人为了批评现状往往喜欢夸大改革前的公共福利水平,一讲就是文革时的合作医疗如何好,而改革以后如何糟。这些话不是没有道理,但如果回避以下几个因素,就未免片面:
首先,乡村医疗方面的民间互助传统并非始于计划经济时代,历史时期我国虽因法家“反福利”主张的影响官府很少提供服务,但族缘、地缘、宗教等民间小共同体的公益职能包括医疗互助仍有一定发展。民国时期除传统的民间互助公益外,国外传来的近代型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也有相当成就,尽管兵荒马乱时一切都无从谈起,但在一般相对和平时期公共卫生的发展并不慢。你提到文革时的农村合作医疗曾得到联合国有关部门的推崇,这当然应该讲。但人们很少知道:民国时期的农村公共卫生发展当时也曾得到国联等国际机构的高度赞扬,近年来一些学者(如复旦大学的侯杨方教授)对此多有研究。其次,整个计划经济时代乡村合作医疗也就是文革后期有过几年运动式发展,此前的大多数年月正如毛泽东所说,农村“缺医少药”,卫生部近乎“城市老爷部”,公共卫生体系的发展应当说并不快。再次,即便是文革后期的乡村合作医疗,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之交也已随大包干的推行而解体,但很长一个时期人们并未明显感到乡村医疗的恶化,这也从反面说明此前的医疗机制成效不宜估计过高。其实,公共服务不足的问题在改革以前也一直存在,而今天人们痛心疾首的乡村医疗与教育等公共服务的危机恰恰是在追求“大政府”、强调财政集权的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才迅速恶化的。
温:国务院发展中心农村部的崔小梨做过一项研究。对于90年代国家从农业提取积累这个说法,他曾经提出置疑,认为国家财政用于农村的投入是有的,但是因为国家财政是一本账,收入分配都在一本账上统收统支,国家财政下达到人民公社,所以人民公社至少到社这一级是统收统支的,而对于大队,也就是你说的社区,有一条线:社区把它的农产品交到人民公社,公社通过财政记账的方式登记。比如你是畜产品还是粮食,交到了人民公社是由财政转到这里的账上的,然后国家下达的公社财政里,对于这一级的农产品记账方式是一种统收统支,因此必要的国家财政比如医疗、教育,实际上到公社一级是分解下去的。一方面我觉得汪晖所说的社区重建,是一个农民被组织化提高的过程,这具有两面性:一个是保证国家的统购统销能够落实,保证工农产品剪刀差的实现;另一方面也确实能够有效地把分散的、规模细小的小农集合起来,使农业实现规模经济。我们以往的分析有一个重大的问题没有搞清:人民公社时期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下降,林毅夫认为是农业生产方式造成的,但实际是因为国家把剩余拿走,留下的只够维持必要劳动的东西,造成无法用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物品来刺激积极性。过去我所在的生产队劳动分配是“人七劳三”,先按照人口分下去70%,再按劳动分下去30%,这样的分配根本不可能建立起劳动激励。人民公社没有激励机制这一点不是因为它本身的分配造成的,而是因为国家和农村之间的分配造成的情况。这一点过去始终没有纳入分析的视野。
崔小梨的研究认为,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实际大于从农业得到的部分。
秦:对于这个问题,过去苏联也有很多人(我记得有奥斯特洛维强诺夫等)做过反证。比如他们说国家给农村投入多少昂贵的拖拉机,而从农村得到的粮食不值多少钱等等,证明国家是亏损的,实际上是农民占了便宜。这个账我觉得是没办法算的。道理很简单,我们以价格为标准计算盈亏,但价格本身只有在市场条件下才能作价值尺度。这个价格如果是国家定的,就很难说得清楚。比如我给你一台拖拉机,然后拿走你一万吨粮食,但是我规定一台拖拉机值一百万元,一万吨粮食只值十万,那我还说你赚了我十倍呢!但这幺大赚为什幺你却不愿,而我还要强制你,这不是赔了钱又找骂吗?难道你我两人都是大傻瓜?当然不是!其实你我都明白:如果自由交换,一台拖拉机绝对换不了一万吨粮食,所以才需要强制嘛。这幺简单的道理,有些人居然就能颠倒过来,“知识分子”真是了不起呀!
关于“剪刀差”的度量问题说来话长。当年苏俄以康德拉吉耶夫(现在他在中国只以“长周期理论”出名)为代表的“商情学派”对此下过最大功夫。他们的办法是以1913年的工业品与农产品平均市场价格为基础指数(100),现时如果农产品价格指数上升为110,工业品价格指数上升为140,他们就指出“剪刀差指数”为30。当时他们在《商情研究》刊物上逐月公布测算出的全国各地分区“剪刀差指数”,引起很大影响。后来康德拉吉耶夫被镇压,公布“剪刀差指数”成为他的罪状之一。
但是现在看来,这样单纯以价格指数差异来表示原始积累强度当然很不准确。因为它首先假定沙俄时期的剪刀差为零(100-100),以后的剪刀差指数实际上只是剪刀差比沙俄时期增加的幅度。然而沙俄时代实际上也不是公平竞争的自由市场体制,也有专制强制因素与工业化原始积累问题,因而也是有剪刀差的,在此基础上增加的剪刀差当然比“剪刀差指数”所示的更高。
其次,只有在全要素生产率不变的情况下才能把“剪刀差指数”当成原始积累率的线性函数。比方说如果生产率不变,而原来等值的工农业产品现在工业品比农业品贵了一倍,那当然是剪刀差恶化了。但如果这时工业生产率不变,而农业投入/产出率提高了一倍,因此导致的农产品价格相对下降一半,就不能说是 “剪刀差”扩大的结果。当年苏联就有人批判商情派,说当时工农业价格指数变动的差异很大程度上是工农业生产率变动的差异造成的,不能说都是“剪刀差”。但这种说法如果成立,首先无异于说当时仍是小农的农业生产率在增加,而已经是社会主义的国有工业生产率反而下降,这不是贬斥社会主义吗?更重要的是,如果是由于生产率提高导致粮价下降,那因此出现的就会是“卖粮难”的问题而不是买粮难、需要强制统购的问题了。而实际情况恰恰是后者,所以按上面所说的逻辑只能说真实的原始积累率只会比剪刀差所示的更高,而不是更低。
但是究竟高到何等地步,则是很不好算的。
汪:我觉得,积累的意思不仅仅是指资金的问题,包括限制你移民,重新造成一个社会构造、在部分地区工业发展等等……
秦:其实“原始积累”这个词的意义非常清楚,就是抢。而资本主义积累是通过自由交换来积累剩余价值。“原始积累”与“资本主义积累”在《资本论》中根本是两个概念,前者并不是什幺“最初的资本主义”积累。马克思也从来没有“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说法。后来苏联的布哈林、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等人认为,同样是抢,可以抢来本钱做买卖,也可以抢来本钱搞计划。于是就发明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和“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这两个术语。
温:崔小梨还有一个观点可能对你说的市场价格计是个挑战。他说因为国家垄断了大部分的农产品剩余,因此只有极少数农产品可以进行市场交易,造成价格提高。提高的价格根本就不是市场价格,这个剪刀差应该如何计算?
秦:我认为剪刀差的具体数额是无法计算的,因为缺少价值尺度。我们判断有没有剪刀差,只能用一个尺度,就是看它强制的力度。假定可以通过等价交换来解决问题,它就不需要强制。不管是中国还是俄罗斯,过去的官方叙述有一个逻辑,就是集体化老是从互助组讲到人民公社(在苏联是从共耕社到集体农庄),其实挨着互助组什幺事呀?集体化的前身根本就是统购统销。苏联也如此,总是先有粮食危机,于是把流通领域给统起来,结果发现不行。你能强买,我还能干脆不种了呢!于是只能再进一步强制,把你弄到一个军营里,种不种就由不得你啦。这不是一个意识形态的问题,其实决策者并不是担心农民中存在两极分化才搞的这个东西。有人分析过,斯大林搞集体化之前一年曾经13次提到集体农庄的优越性,其中只有一次提到消灭剥削共同富裕,12次都是说集体农庄能够提供大量的商品粮。中国其实也是一样,这个账算不出来,有强制就是因为需要“抢”,靠交换换不到嘛。
温:那幺至少有一条是没有疑问了,就是国家推行统购统销必然遇到和分散农户的交易费用过高,即使等价交换也实现不了。客观上交易对象是上亿农户,过于广大,无法交易。因此必然实行组织化,实际上也就是农民被组织化。那幺也就带来一个强制问题,带来一个积累问题。只要是强制的,所有交易就都存在剪刀差,无论你作为自由主义者还是社会主义者还是任何主义者。我们说这是 “不得不”,就是不得不通过组织化或被组织化程度来降低国家的交易费用。
既然原始积累都是残酷的 那幺是否还有第二种选择
秦: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你说老百姓太分散,交易成本太大,我觉得不是这个问题。我曾批评一些“经济自由主义”者把交易权利问题与交易费用问题混为一谈,看来铁军也有类似说法。市场经济中降低分散农户的交易费用可以有许多办法,这与剥夺农民的交易权利不是一回事。科斯说企业这种组织存在的理由就是为的降低交易费用。如果剥夺交易权利可以被理解为降低交易费用,那他该说奴隶制存在的理由比企业还充足了。
温:现在不就是这样吗?国家花这幺大力气维持粮食系统,明知道粮食系统一系列问题不能解决,比如不断带来坏账、财政补贴,现在库存到底多少都不清楚。其实这种维持并不在于国家要刻意维持一个粮食系统,它想放开走市场,但是现在问题是两亿三千万农户怎幺交易?当年只是一亿。
秦: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农户都是家庭农户,你可以假定他们能够和那些中介组织交易。而不必从这里头就推出一个结论:非要集体化不可。
温:民国以前进行工业积累的时候没有农业集体化,是因为其一,地主可以无偿占用地租,地租再转化为积累;其二,农民的土地是正态分布的,大部分集中在中农和富农手中,实际上是有规模生产者。现在最大的问题在于,中国因为在土改形成了一个平的人均占地曲线。
汪:可以考虑一下传统的情况。保甲制、里长制的每一次实行都是在土地平均大分配之后,重新搞人头税啦、按照小家庭收税啦。原来有庄园主的时候是不存在这种问题的。他们进账很多,国家与大庄园主的矛盾就起源于税源的垄断。
秦:你们说的都是哪跟哪呀,稍微了解中国经济史的人应当都知道:中国历史上从来不是大庄园集中交税解决了“交易成本”问题,而是大庄园根本不交税,它是权贵搞的,“国家”惹它不起。大庄园发达的时候往往是国家财政极其困难的时候。这和所谓国家难以向分散的小农收税之说恰恰完全是相反的。你这个说法恰恰否定了铁军的观点。在近代西方的确有这种说法即国家与大农打交道比与小农方便。但中国刚好相反,历史上国家总是更愿意与“分散的小农”打交道。
刚才铁军说的没有一个特定的组织国家不可能和一个一个小农户去交易,这本身就有一个假定,就是如果没有国家的强制措施农民不可能形成组织,这是事实吗?起码家族、村社与企业这样的组织不是国家强制搞的吧。在中国常见的情况倒是相反,恰恰是专制国家强制压抑小共同体的发展,导致民间缺乏组织,或者只能有官方组织,如你说的保甲制之类。
讲到必要性,苏联当时根本没人提过什幺国家与小农打交道“交易费用太高”的问题,他们提的就是不能跟农民等价交换,这就要求剥夺农民的交易权。布哈林认为这太不人道,但一个理由把所有人都压住了,即“战争危险临近,工业化性命攸关”说。包括布哈林和普列奥布拉任斯基,争论双方都从战争危险出发:布哈林说因为战争临近,所以我们要和农民搞好关系,要是战争一来他们反对我们那可不得了;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反驳说正因为战争临近我们需要尽快搞工业,否则打不赢战争。他最初还说工农联盟也重要,但后来他就把话题挑明了,说两者之间搞工业化更重要,宁可搞工业化得罪农民,也不能为了讨好农民而放慢工业化。他把话说到这儿,布哈林就只能王顾左右而言他了。因为他确实无法说:一个农民支持但没有工业化的国家比农民不支持的工业化国家更能打赢战争。
温:在我们党内有关讨论也是同样的。薄一波在《若干重大问题的回顾》一文中回忆说,当时党内有过讨论,多数同志同意这样一个观点,为了加快国家工业化需要一部分人做出牺牲,当时这部分人就只能是农民。
秦:如果从人文主义的角度来看,这是不是可以称为“采取种种不人道的方法”?假如这样,那幺你有什幺资格指责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呢?“社会主义原始积累”就它的残酷性而言,十倍的超过资本主义原始积累。
汪:我不赞成这种说法。首先,按照你的这个说法,批评社会主义积累的剥夺性质就需要肯定资本主义积累的剥夺。你这个比较还要把殖民史完全排除,否则如何证明你所说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超过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十倍?第二,欧洲工业化内部的残酷性也够大的,当时日本工业化达到吃人的地步,你这样做比较不能够说服人,实在太简单了。第三,这两个积累进程之间是有历史联系的,你不能用否定后者的方法来为前者辩解。在分析积累过程的问题上,我们不要被社会主义、资本主义这些字眼弄糊涂了。这是同一个进程的问题。
秦:我并没有肯定“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如果我谴责某甲杀了一百人,这并不意味着我认为某乙杀十个人就无罪。但有一点你不能不承认,在我们称为“羊吃人”的英国圈地运动的两百年中,不人道的现象确实非常多。但是研究那一段历史的人都知道,那段时间英国并没有出现大量的人口非正常死亡。
汪:那时候他们都移民美洲了。
秦:移民不足以说明问题。因为当时英国本土人口自然增长率仍然是欧洲最高的。它和斯大林的原始积累最大的不同在于,后者不是大私有者吞并小私有者,那会受到小私有者的强烈抵抗,比如圈地运动。一个老百姓就算是富人,要把另一个老百姓的东西抢过来,不容易!但是斯大林的原始积累就不同了,东西都摆在公家的仓库里,公家要拿走就拿走,饿死多少人也不会遇到阻力的。正如斯大林讲的,这就是“集体农庄解决粮食供应的优越性”!
温:你们实际上先假定了一个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和社会主义原始积累,如果你们把主义先放到一边,原始积累其实就是原始积累。它是由国家来进行还是由资本家进行只不过是形式问题,本质就是要有积累对象。如果说西方原始积累时人口增加,一个根本的差别就是中国完成原始积累的时候人口翻了一番。英国的人口在整个原始积累阶段从本土移出1/3,我觉得这是个不可比的因素。这边是人口倍增,那边是人口移出1/3,人口的压力不同,原始积累过程中分配的压力也不同。我们且不说哪一个比哪一个更残酷。
秦:你是说中、俄大量饿死人是因为人口太多?英国没有大量饿死人是因为那些英国“饥民”到美洲“逃荒”才躲过了一劫?这真是奇谈怪论!但就算是这样吧,那幺法国呢?法国虽然殖民地不少,但与英国不同的是法国人向那里移民不多,他们为什幺也没有饿死?还有德国、北欧国家、意大利乃至日本等等,他们的殖民地很少乃至基本没有,照你的逻辑他们也该大量饿死人了?还有印度,那里独立前历史上饥荒比中国更多,独立后也是在人口压力大又没有殖民地可供移民的情况下搞工业化,为什幺他们就没有再发生饥荒?你知道阿马蒂亚森的解释是因为他们有民主,那幺你的解释呢?你似乎认为搞工业化、人口太多又无处移民就必然饿死人,那幺柬埔寨人口多吗?红色高棉搞了什幺工业化?为什幺那里也饿死那幺多人?
汪:落后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的积累产生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是事实,没有人否认这个事实。但这个进程的真正动力是什幺?为什幺这幺多社会突然改变了自己的传统组织方式,利用国家组织大规模的工业积累?我说这是同一个进程,是相互联系的进程,是需要同时加以反思和批判的过程。为了批判社会主义的原始积累而肯定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其结果只能是对现实进程本身——也就是新的剥夺过程本身——的合理化。这一点很可能最终违背你的意愿。
秦:真奇怪二位为什幺愣说我“肯定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刚才我已经回答了这问题。我决不是说英国的资本家比中苏的官员更善良,甚至我宁可假定资本家比官员更邪恶,但问题在于国家的强制力是私人哪怕是富人没法比的。国家在市场上赚钱也许赚不过资本家,但要论抢,后者能与前者相比?
其实这个比较并不是我,恰恰是当年苏联人自己一再论证的: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在他的《新经济学》里讲得很清楚,他认为苏维埃制度最大的优越性,就在于它能从农民那里拿到比资本家拿的东西更多得多——而且对这种“拿”他坦率地用了“剥削”一词。斯大林嫌“剥削”不好听,改谓之“贡税”,但他强调工业化必须依靠“贡税”,实质是一样的。当然普列奥布拉任斯基讲“剥削”是有道德自信的。他指出工业剥削农业不等于工人剥削农民,与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不同,因为工人并不能消费这些“剥削”所得。不过依我看,这种说法如果成立,“资本主义辩护士”也会有同样的理由,因为《资本论》就讲的很清楚:剩余价值是转化为资本积累的,资本家个人消费只占很小比例。更何况众所周知,现在我们的城乡消费差距比欧美的劳资消费差距只会更大,不会更小。
关键在于当时苏联的理论家已经讲得很清楚: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于它比资本主义平等——不过这是未来的事。现在“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的优越性则在于它比“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更狠,它利用国家垄断与强制的能力要比后者大得多。后来苏中等国的实践与这种论证是契合的。
温:中国在开始进行工业化的时候,并没有打算从农业进行积累,只是因为1950至1953年的朝鲜战争,客观上天上给中国掉下一个重工业。朝鲜战争给中国的教训是使中国明确了战争打的是钢铁。没有大炮,没有坦克,没有炮弹,也就是没有钢你打不了现代战争。原来小米加步枪就能胜利,现在是国际战争,一定得是钢铁,是大炮。这个原理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以后80年代还在讲,手里有一亿吨钢我就什幺也不怕了。战争是当时改变经济战略的一个重要因素,它产生了两个结果:第一,让我们认识到你要想作为一个独立国家存在,必须需要有强大的工业。第二,恰恰是战争,从1950年开始,苏联的战争装备工业挪到了中国东北,乃至于华北,实际上用来保证战争供给。李维汉到东北考察回来向毛泽东汇报:从1950至1953年,短短三年,东北已经形成了一个国家工业。第一是要不要的问题,第二,中国工业化是不是要走东北道路的问题,东北道路就是斯大林模式。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是一个“不得不”的选择,你要回到新民主主义,这个重工业就不能要。
秦:是的。至少不能按这样的产业结构去要。布哈林就有这样一种观点,通过和农民等价交换,让农民富起来,然后农民在银行里面存的钱可以用来投资。但是这样做需要有一个前提:工业必须生产大量的消费品和农民交换。但唯一的难题是:这种工业化就不能围着国防工业转了。
汪:铁军说的这个过程很重要。但不应把战争看成是一种纯粹的偶然因素。殖民主义战争和帝国主义战争是促使工业化和重组社会结构的重要的历史动力。我怀疑这个过程仍然可能重复。这就是为什幺认为要将两种积累放置在一个历史过程中理解的理由。
温:当1949年至1952年尽管是农民生产积极性非常高,农民因为分到土地,大家生产积极性非常高。农产品总量增加非常快,就是说社会总产量是增加的。
秦:但是当时的商品率并不高。世界农业研究范围中讨论土改问题时对这个问题争论非常大。其中否定土改最有力的一种说法就是土改会降低商品率。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并不认为中国的土改对商品粮的影响像所说的那幺大,但向来中国粮食生产的商品率,至少与当时希望的工业化速度相比,是很不够的。
温:中国1953年准备统购统销之前提出了8种方案,并没有一上来就要搞统购统销,也曾经试图搞等价交换,而且明确不许侵害农民利益。这对于刚刚进行过土地革命战争的中国共产党来说是非常可以理解的,因为它的政权是农民打仗打出来的,它怎幺会愿意回过头去剥夺农民呢?因此开始这件事情是非常慎重的,当时国家按照统一的价格从农民那里购得农产品,是非常顺利的。这里有几个重要原因,第一是连续三年增产农民手中有余粮。尽管是高度分散的小农经济,每个人剩余很少。但是因为这个剩余积累了三年,积累的数量足够交易。可供交易的量是有的。正因为可供交易的量大,因此市场价格是比较低的。这时候出现一个有规模的买主,这个买主就是国家。农民愿意交易,交易成本是低的,而且他们积累的量是高的。所以这个时候完全实现了公平交易。
秦:我觉得这个说法在事实上有差异。据我所知,农民以前对共产党基本上没什幺埋怨,对共产党的埋怨大量增加就是在1953年。
温:不,应该是在1954年。
秦:是的。因为统购统销的政策是1953年出台的,但实际上向农民强制购粮是在1954年初。
温:1953年秋季开始实行统购统销,农民非常欢迎政府这个大买主。1953年秋粮上市以后,统购统销实行的相当顺利。因为当时商品粮储量过低,导致陈云紧急向中央汇报说连冬天的粮食都不够了,更无法保证春天,就要闹春荒。所以秋粮上市以后,从现在可察的资料来看,当时的交易是顺利的。接着出的问题是1954年夏季的灾荒,造成华北地区的人口向东北迁移,遇到灾荒时农民统一的行为就是积存。但那时他们已经把余粮积极卖出去了,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城市。第二点,当时还有一个重大的情况变化,1952年以后,因为国家要搞工业,大量需要劳动力,因此那时是动员农民进城,进城的主要是青壮年劳动力,青壮劳动力不需要文化,只需要会挖土方就行了。因此“一五”时期总量2000万的农村劳动力进城,相对于4000万城市人口,是一个高过城市现有消费量的消费群体,每个城市人的消费量低于单个农村人。所以实际上造成城市需求成倍增长,根本无法满足城市工业倍加的粮食需求,所以才有统购统销的问题。因此客观上并不是一个要不要执行公平交易的交易方式问题,而是一个国家进入快速工业化进程,尤其是1953年李维汉向毛泽东汇报以后,毛泽东主持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家资本主义,这就是一个不得已的选择。
秦:在这些事实叙述上我和你没有什幺分歧。但我以为1953年的情况恐怕不能算是“实行统购统销”,不管正式的说法怎样。道理很简单,所谓 “统购”就是“只准卖给国家”之意,在自愿交易的基础上“农民非常欢迎政府这个大买主”是不能叫做“统购”的。这也就是前些年的“保护价敞开收购”不被认为是统购的原因。在这个意义上统购统销的确是始自1954年。当年就引起了农民的强烈不满,以至于档案中称之为“农村紧张时期”。1955年前后毛泽东发表过很多对苏联斯大林道路不满的言论,比如《论十大关系》。但是后来却做得比苏联更过分,这里面显然是事情背后有一定的逻辑。现在的问题是即便就是要搞工业化,是不是就得这幺搞法?真的就没有第二种选择吗?陈云当年有个著名的“一挑担子两头炸药”(指农民不满与城市缺粮)之说,讲的就是别无选择。但是上次我们与杜老交谈时他提到当时他与(粮食部长)章乃器汇报时还是认为可以通过调高收购价在市场上解决,而无须强行“统购”的。但是毛泽东与陈云都没有接受。而一旦迈出“统购”这一步,集体化就不可避免,在这个问题上越朝前走,后来形成的路径依赖越顺理成章了。
中国原始积累效率横向与纵向比较
秦:还有一点我觉得可以讨论清楚,也有必要讨论。就是假定这条路逻辑上说得通的,我们都认可走这条路,但是中国原始积累的效率究竟如何。我们都说它是为了发展工业化,做出了种种贡献……这就产生一个怎幺评价改革前30年中国经济发展总体成就的问题。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一般都会说:与亚洲四小龙当然不能比,但我们至少第一比印度强多了;第二比民国时期也强多了;第三,我们往往和苏联的农业比,因为知道比工业比不过苏联,所以一来就说斯大林粮食供给一直没有超过1913年,我们的农业比他们搞得好等等。
我觉得这三个结论都是站不住脚的。在80年代初已经有过这种讨论,当时中国的农业状态和民国年间正常情况下的农业状态的比较,政策研究部门的文杰、高山为此发表了长篇考证文章。讨论的结果证明民国和平时期的农业状况相当不错,后来的灾难性状态主要是战争造成的,和制度没有多大关系。此外,改革前我们宣传成就的比较方式也是中国特有的。即使在社会主义阵营,比如以苏联、阿尔巴尼亚为例,说到他们的新制度创造的经济绩效,苏联从来都没有以1917 年作为比较起点的,阿尔巴尼亚也不会以1944年作为比较起点。苏联是1913年,阿尔巴尼亚是以1939年。都是以旧制度下和平时期的高点作为比较基数。只有中国老拿1949年来比较。那时候连续打了十多年仗,是战争因素造成的经济崩溃。共产党统一大陆带来了和平,这一点为经济增长创造了前提。但是这和制度对经济发展的效应,就不是一个概念了。
中国30年来的农业发展和印度的比较,双方的研究已经有一个大致看法。1980年中国世经界在莫干山开了一个中印经济比较会议专门讨论这个问题,结论是双方各有利弊。印度农业绝对水平自清末以来(注意:不是自解放后)一向低于中国,但是1952年后印度农业发展速度总的来说比改革以前的中国要快。双方的差距在缩小。只是在改革后中国农村经济加速,才又把印度抛在后面了。
当时会议上有人提出,中国虽然牺牲了农业,但是保证了工业,成就比印度大。的确,改革前中国主要基础工业品的产量,除了少数几种产品之外,在总量和人均方面都超过印度。但是其中我觉得应该注意到,从历史的长时段看,中国近代工业向来比印度起步晚而发展快,由于很早受到英国的统治,印度近代工业起步是比中国早,但同样因为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很糟糕,同时印度传统本身也有一些问题,导致它的工业发展很缓慢,中国近代工业也是西方刺激起来的,中西碰撞比印英碰撞晚,所以我们的工业起步也比他们晚,但是起步后从清末到民国发展速度要快得多。中国在民国时期的高峰年份,工业发展水平就已经明显超过了印度1949年的产量,而不是解放以后才超过。过去我们不提这一点,而是总强调1949年我们比印度差的多,那时候我们可是刚刚打了那幺多年仗,国家一片废墟,把原来对印度已经取得的优势丢掉了。1949年我们不如印度不是因为制度问题,而是战争的原因。
和平恢复后我们的工业又比印度发展快了,但是完全超过印度仍然是中国改革后的事。在改革前,虽然煤钢油电等基础工业品我们超过印度,但深度加工产品、终端产品、新兴产业以及交通运输、第三产业都不如印度,总体上讲我们的工业,乃至我们的整个国民经济在改革前是否比印度强,大可怀疑。近年来我们讲“购买力平价(PPP)”标准,按这个标准我们的经济总量比按汇率标准增加许多,与西方的差距也缩小许多。因此很长我们的志气。可是论述者往往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这一切并不能给改革前体制添彩。因为把这种PPP标准用于1949年以前和用于印度经济,导致的统计变化更大。世界银行根据PPP调整统计,结果是直到1980年中国的GDP还低于印度,人均就低得更多。只是随着改革到1985年,中国才转而超过印度,后来就一路领先。
另外,近年来兴起“新经济史”,像弗兰克、麦迪森、波梅兰兹什幺的,由于他们强调东方历来经济优越于西方,被认为是破除了“西方中心论”而得到包括汪晖兄在内的一批朋友的高度好评。但是由于这种分析方式对传统中国、尤其是对印度大加提拔,其对1949年后至改革前中国体制经济绩效比较评价的影响就不免是负面的了。尤其是麦迪森,根据他所计算的PPP修正指标,1952-1979年间中印经济的对比远不如1820-1936年间的这种对比更于中国有利。我倒不认为这种“新经济史”就那幺了不起,你知道我写过批评他们的文章,但是汪晖兄等朋友对他们的这种计算该作何评论呢?
再说和苏联比。如果比较全国人均占有粮食的增长速度,的确中国强于苏联。苏联的农业在人均粮食产量增长速度方面的确糟糕,但是在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上中国是绝对不能和苏联相比的。在这个阶段苏联完成了农村人口城市化的过程,到了60年代它的城市人口已经超过了农村人口。而中国农民人口比重几乎不变,绝对数量则大增,劳动生产率几十年无增长。用这种方法来搞经济我觉得不能不说是毛泽东的责任,或者是中国特有的“命令经济”体制的责任。农业如此,工业就更不用提了。这倒不是说工业总量,沙俄工业起点就比我们民国时期高,后来苏联工业始终比我们发达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改革前中国工业的相对增长率也比苏联低得多,而且工业自我积累能力(不靠剥夺农村而靠工业内部利润的积累能力)也差的多。我做过14 年、20年、32年等不同时段的中长期比较都是如此。总量低可以怪起点,而相对增长率本应是基数越低增长率越易于提高,中国反而更低。这只能怪改革前中国式的非理性命令经济体制(崔之元津津乐道的那个“鞍钢宪法”模式)比苏联的理性计划经济更低能低效,它把付出如此惨重代价聚集的原始积累在很大程度上糟踏了。以至于改革初期中国的超常增长在相当程度上并不是靠市场经济、而是靠“修正主义(理性计划经济)复辟”的结果。有关考证我这里就不说了,但汪晖兄过去搞文学应当知道,就连改革初期的“经济文学”都是苏联勃列日涅夫时期的翻版,像著名的《乔厂长上任》几乎就是苏联《普隆恰托夫经理的故事》的中国版。所以我曾经讲:中国改革前期的“经济奇迹”与其说证明邓小平比戈尔巴乔夫搞得好,不如说证明毛泽东比勃列日涅夫搞得糟,以至于勃列日涅夫在苏联已是“停滞时代”的象征,而在中国,“恢复”勃列日涅夫那一套居然就创造了“经济奇迹”!
温:你谈到民国和战争因素。民国时期只有短短的10年,同时,二三十年代世界上和平的区域不多,所有的国家几乎都受到战争的影响。当时国际资本一定程度上流向中国,这对中国这段时间的经济增长有一定作用。这段时间中国农业商品化发展速度大大提高,实现了区域化种植,因此工商业资本进入农业,这就导致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区域化。这个过程中间就导致了对农业的剥夺加重。由于农业变成了一种商品经济,于是金融资本进入,又由于小农户过于分散,导致正规的金融无法和小农户对接,必然导致高利贷的形成,于是农村村社破产。也恰恰是在二三十年代农民的反抗加剧,乃至于当时军队中的相当一部分开始和破产的流民结合。在邓子恢对于闽西、福建这些地方的调查报告中,他写道,因为破产农民增加,他们成为这一带日益增多的流氓无产者。实际上指的是和现实这种无正规职业的季节性打工者一样的人大量增加,他们第一成为社会动乱的基础,第二成为地方军阀、土匪的基础,使得地方动乱、割据等等累积的矛盾增加。这种累积矛盾正发生着一种无法抗拒的动荡或者说革命的潜在的潮流。因此我们无法得出一个判断,说这一阶段纯经济增长谁快谁慢,
秦:任何经济比较都会面对众多复杂因素,照你的讲法任何时候都“无法得出判断”了。但我似乎稍微乐观一些。有些因素是可以通过分析抽象掉的。你讲到“二三十年代世界上和平的区域不多”,但我不是与别的地方,而是与印度比,那时印度该是和平的吧?而中国二三十年代的和平倒是十分相对的,“受到战争的影响”决不比印度小,当然比后来的全面抗战与内战来还可以算是能够从事建设的相对和平时期,就这样中国的经济发展也比同期的印度快嘛。
当然经济发展与社会危机是两回事,正如现今经济高增长并不能说社会危机不存在一样。我从不美化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乃至一般意义上的“传统中国”,但对社会危机的形成机制可能与你的看法略有不同。你把问题归之于农业商品化和工商金融资本对农民的盘剥,而且这种危机“由于小农户过于分散”而不可避免,那末按照你的逻辑,要摆脱危机,就除非重归自然经济,或者把“分散的小农户”重新集体化了?其实你讲的这些,农业商品化导致农民分化也好,工商金融盘剥小农也好,几乎是各国现代化过程中都出现过的。古今中外资本主义大农场和社会主义集体农庄毕竟少见,哪个国家无“小农”?哪个国家现代化过程可以避免农业商品化?反过来讲,中国古代农业倒是不那幺商品化,不照样发生一次次导致“农民战争”的严重危机吗?民国时代最商品化的农村莫过于江浙、珠三角,但是那里虽然不能说没有盘剥,社会危机激化却肯定谈不上,而斯诺笔下的陕甘宁倒是几乎看不出“工商业资本进入农业导致规模化、产业化、区域化,对农业的剥夺加重”云云,但那里的危机肯定比江浙严重。
其实20世纪前半期中国发生的正如过去的一种说法即“新式的农民战争”,工商金融导致危机的因素不能说没有,但决不至于成为主因。以租佃制下的主佃对立来解释更是难以成立。这场“新式农民战争”产生机制我认为主要是两个:一个与历代相似,就是专制统治下的“官逼民反”。在这方面《杜鹃山》这出 “样板戏”虽然是宣传品,有段对话还是很典型的:
“现在是哪一年?”
“民国十七年。”
“可是你们的苛捐杂税已经征到民国三十七年了!”
但是这种危机在历史上酝酿需要时间。促使“农民战争”比历史上的一般周期更快爆发的还是战争因素。所以,很难说没有日本人的入侵中国会不会发生大规模革命。
汪:革命是发生在日本入侵前的事情,我们只能说有无日本人的入侵共产党能否如此快速的积聚力量,取得全局性的胜利。革命也不应该从共产党的革命算起,至少应该从辛亥革命算起。以农村状况来看,恰恰是在三十年代城市经济扩张和外资涌入时期,中国经历了农村破产的情况。经过这一段时期农村发生的破产状况才有后面的事情发生。日本是否入侵不能做事后的假定,但需要问的是社会动员的动力是什幺?这个背景因素与共产党的社会基础不能说没有关系。关于计划经济的问题,的确它和战争有着太深的关系。这个计划经济其实是最初是国民党搞的。它首先搞票证,搞计划,结果造成了垄断集团,这是共产党能获得胜利的一个原因,因为共产党在当时反寡头式的计划经济。计划经济的出现与战争状态和市场失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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