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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就“秩序并不剥夺权利”与老金先生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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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就“秩序并不剥夺权利”与老金先生商榷   
所跟贴 就“秩序并不剥夺权利”与老金先生商榷 -- 即兴 - (1595 Byte) 2008-9-25 周四, 上午6:52 (769 reads)
老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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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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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即兴先生好,我先来说说秩序问题,剥夺穷人问题另论 (246 reads)      时间: 2008-9-26 周五, 下午2:50

作者:老金在线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关于“秩序”
秩序,是一个抽象价值。
世上所有鼓吹破毁秩序之思想(意识形态),一般多有诉诸于社会动员之行径。此即所谓“暴力”。暴力并非绝对无合理性,也并非绝对具有合理性。
如果承认以上判断为真,我愿意继续推论如下——
暴力对象为无道邦国,即具有合理性;暴力对象为有道邦国,即不具合理性。
合理性,与合法性、正当性相关联。
如果承认以上判断为真,我则继续推论——
按照陈寅恪意见:君为李煜也当期之以刘秀。这个意见是说:君王即使像李煜那样无能,也应该像对待大帝刘秀那样忠诚(附论:忠诚,也是一个抽象价值,其推论如上,略)。为什么?因为秩序。只要君王政体还是一个合法政府,庶民生途就不至于血流成河(附论:在所有政治成本支出中,流血是最大成本)。因此,这样的秩序值得维护。对无道邦国,当然只有一途:诛一夫,行汤武革命(附论:这个革命,在现代条件下,可以有变通的选择,譬如颜色革命、政变等等,一般也以最大限度地避开流血为目标)。陈寅恪说“君为李煜也当期之以刘秀”,没有说“君为嬴政也当期之以刘秀”,是耐人寻味的。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维护政权,是在维护旧秩序;破毁政权是要建构新秩序。
现在可以看到:所有对“旧秩序的破毁”,都无一例外地要建构起新秩序。
秩序,它的抽象价值就在此处体现出来。
如果承认以上判断为真,就可以继续推论——
现在的问题是:何为无道邦国?何为有道邦国?
根据对古今中外各种政体考察的结果,可以总结出一个基本意见:
那些允许庶民(公民)批评政府和领袖的国家,就是有道邦国;那些不允许庶民(公民)批评政府和领袖的国家,就是无道邦国。
如果这个判断为真,继续推论如下——
春秋时代的政府和领袖,是允许批评的(记录很多,可在《左传》、《国语》、《战国策》中寻到,不录);因此,尽管有些君主“如李煜”,但也值得像“刘秀”那样对待。孔子就是这样的。
在孔子维护的秩序中,存在着一种不合理的规则:世袭。孔子反对这个东西,就是经由教育(学习)而出仕。所谓“学而优则仕”。
那么,什么样的人可以“学”可以“仕”呢?在孔子看来就是:所有的人。这就是权利所在——人,接受教育、出仕做官(乃至于作君王)的权利所在。
如果孔子有这方面的“权利平等”主张,就不排除孔子有更抽象的“权利平等”思想。这样,孔子与哈耶克就有了远古与现代的冥契。这个东西就是传统的价值所在。这个工作就是“创造性转化”,也即从传统的“实谓”中挖掘出“应谓”、“必谓”(可参照傅伟勋“五谓”的说法)等内容来。
这样工作做过之后,就会理解古人,在这里就是理解孔子,并不像“五阶段论”倡导者、被洗脑者理解的那样“开倒车”什么的。

作者:老金在线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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