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地下钱庄”案留下多少疑问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地下钱庄”案留下多少疑问
所跟贴
“地下钱庄”案留下多少疑问
--
百叶窗开
- (474 Byte) 2008-6-12 周四, 下午10:46
(100 reads)
百叶窗开
加入时间: 2008/04/09
文章: 129
经验值: 8627
标题:
洗“黑钱” 应该得到世人的谅解吗?
(42 reads)
时间:
2008-6-12 周四, 下午10:47
作者:
百叶窗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洗“黑钱” 应该得到世人的谅解吗?
最近,福建警方在今年3月份持续开展的“震闽二号”——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中,查出“3.15”法轮功直接经营操纵“地下钱庄”参与洗钱犯罪及非法买卖、逃骗外汇案。以法轮功人员王济民、许洛贵、谭方平等14人为骨干的金融犯罪团伙,建立了一个跨两省六市名为“圆慧商贸有限公司”的“地下钱庄”。同时,各媒体报道了陈良宇案的结果,陈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这两个事成为近期的热点之一。
针对这两个热点,大纪元、法轮大法研究会等组织、媒体发表看法,纷纷拿两事作比较,为“圆慧商贸有限公司”辩护。认为洗钱虽不好,但与腐败案相比,是小巫见大巫。归纳起来无外乎三种观点:一是腐败更另人痛恨,认为洗钱并不是直接的犯罪,只是为别人提供便利罢了,人们并不痛恨这件事。现代意义上的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圆慧商贸有限公司”只是从中收取佣金而已,并没有参与各种犯罪活动。二是数额不能比,陈良宇涉案金额达到10亿人民币,而“圆慧商贸有限公司”四年只获利2415万元人民币。三是用途不同,陈良宇等腐败分子的获利是用于个人挥霍,而“圆慧”赚的钱都不是个人挥霍,而是用于“圆慧”日常开支、资助境内法轮功的传法活动等正义事业。至于师傅李洪志在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大学附近的一处600多平方米的房产,强调这是师傅通过传法、出书的合法收入,是全球大法弟子的一片孝心,并非出于师傅本人意愿,是为了弘法的需要,这于陈良宇之流的做法是不能比的,所以我们号召人们把视线更多的放在国内的腐败案上,不要老是盯在我们的各种企业上,毕竟他们是为了弘法,应该得到世人的谅解。
作者:
百叶窗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380366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