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读苏格拉底之死有感(2):直接民主的两大教训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读苏格拉底之死有感(2):直接民主的两大教训   
所跟贴 读苏格拉底之死有感(2):直接民主的两大教训 -- 河边 - (1101 Byte) 2007-11-13 周二, 上午2:13 (857 reads)
dawang






加入时间: 2004/11/18
文章: 1406

经验值: 40719


文章标题: 民主并不是多数对少数的暴政。 (258 reads)      时间: 2007-11-13 周二, 上午10:50

作者:dawang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多数对少数的暴政,我看,乃是民主的优点,并非缺点。因为,这完全决定于写历史人的用词。如说成[多数胜过少数],而不用暴字,遂无所谓的多数对少数的暴政。

受判决的,乃是犯人苏格拉底,而不是投票的人。投票的人,分成两份,一份为多数,一份为少数。这少数,没被处死。故,多数对少数的暴政遂不能成立。只能说,多数胜过少数。反之,如果投票结果相反,多数投苏格拉底无罪,少数投他有罪。这时,我们就更不能说多数对少数的暴政了。此外,雅典时代,并不止苏格拉底一案。一定还有很多的案子,以多数决的民主方法判决,有的判有罪,有的判无罪。故,从此看,多数决乃是民主的优点,而非缺点。

弟二,多数决,避免了独裁。如由某一个法官判苏格拉底死罪,我们写历史的人,又如何说呢?

第三,如用此[多数对少数的暴政]来描写现在(2000年)的民主,就更不适合。因为,所有的民主选举,通通是决定甲乙两个人或事。如美国选举总统,决定布什或戈尔谁做总统。这两人都差不多,甲做,美国还是这样。乙做,美国仍然是这样。就算有点差别,也绝不会大。投票选戈尔的,成了少数。这些人(minority)所受的管治,和选布什的多数人(majority)所受的管治,并无两样。

我相信,民主背后的意义是:[决定某人能否执政的选民人数,乃是51%-49%=2%]。所以,选前,他不敢得罪任何人。如得罪了两三个人,投他票的人,遂会变成49%。选后,他必须尽量对全民行仁政,以获美名,或连任。是故,民主并不是多数对少数的暴政。

作者:dawang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dawang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61826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