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陪审团名单中网友请到法庭报道,谢谢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陪审团名单中网友请到法庭报道,谢谢   
所跟贴 找到了,连接在这。 -- xyzxyz - (475 Byte) 2007-10-20 周六, 下午12:12 (349 reads)
消极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9097

经验值: 14803


文章标题: 这不就是我找到的么?hate crime根本不是这回事。?我充两句内行 (313 reads)      时间: 2007-10-20 周六, 下午12:45

作者:消极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任何言论在美国是合法的,包括纳粹言论,这点美国的自由度比欧洲大一些。否则那些种族怎么组织生存?人家可以公开出版的,网上更是搜索一堆。

一般现在执行所谓hate crime是这样的。如果某人打人,同时高呼对被害人种族的言论(当然如果属于某些组织也是证据了),那么在刑事起诉的时候,会加上hatred crime的起诉状charge,那么量刑的时候(sentence)的时候会加上hatred crime的罪状(charge),肯定惩罚更重了。

一般组织对乱说的人fire,主要是怕万一自己其他见不得人的事被翻出来又挂上种族的罪名,那麻烦就更大乐。

所以只要不牵涉其他真正的违法行为,convicted某人hatred crime,在美国现在的法律下是不太可能的,不信您说出一个来?我说这个是bluffing就是这个道理,还来个civil case,更好笑,连damage都没有,民事庭能怎么办?我到是要看看他们能走到哪里?keep me posted please。



作者:消极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消极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190135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