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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继续讨论海纳百川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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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继续讨论海纳百川的改革   
所跟贴 形式上的独立已经有了。实质上的独立谁也做不到。 -- yoke - (190 Byte) 2006-12-18 周一, 上午12:29 (154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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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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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司法独立的效果在海纳百川的实验已经非常清楚了 (142 reads)      时间: 2006-12-18 周一, 上午10:48

作者:狼协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其他无须多说。没有独立之前,老狼不管帮哪边,都得罪人,焦头烂额,疲于奔命。司法独立后,由司法判案,谁也甭说我“偏帮”。于是老狼当甩手大爷。

司法独立必须得有法的权威。如果一个国家,连形式上的最高领袖都可以不顾法律给整倒,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法的权威何在?

司法独立在中美两个国家有质的区别。在美国行政最高首脑可以被司法调查、惩处,在中国则没有可能。法的权威是不存在的,因为行政权力可以干预司法。在美国则行政权力不能干预司法。

西方的司法不是一点问题没有。比如有钱的就比没钱的有优势。但是至少你不能象中国那样,法官有绝对的权威,于是被告原告都一起打他的主意。陪审团你就很难收买。民主制度有个好处是,收买的成本很高,虽然不是没有可能,也确实造成一些弊病。

作者:狼协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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