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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不过 -- 芦笛 - (664 Byte) 2006-8-25 周五, 上午7:39 (251 reads)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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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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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下面的例句取自老道答买油郎的近作。
【这道课题不好作答。因为任何特定的行为都有它的特定考虑因素,甲时甲地的考虑和乙时乙地的考虑是可能完全不同的;尽管都可以从是否合乎情、理、法这三个层面去比较,但它们却都存有不同的价值衡量问题。
既然买油郎先生指定也要听听老道的看法,不能不勉为其难地浅谈几句。】
这儿有个“层面”属于台语,但最近随着台湾文化大举占领大陆,这个词汇也开始被大陆学人广泛运用,连我本人都开始使用这词汇,所以不足以作为老道是呆胞的证明。
最能暴露老道身份的乃是“不能不勉为其难地浅谈几句”,我敢说,没有哪个呆胞会这么写,原因很简单,用“地”作为状语乃是大陆学者在“解放”后才发明出来,并由政府以行政权力强行推广的。
【 可见毛泽东个人在“出卖外蒙古”的命题上,似乎没有必须单独承担责任的位置。 】
这句话在大陆人读来颇觉别扭:“在命题上没有位置”,怎么看怎么别扭,但是否台语,敝人太无知,无从肯定或否定。
【外蒙这块过去拥有过的“国土”,确确实实地已经从中国的版图里“独立”出去了。因此,不管中国政府(蒋、毛政权)从外蒙的独立取得什么实际好处(代价),毛泽东和蒋介石之“赞成”(或“接受”)这种“交易”,被按上“卖国”(=出卖国家利益)的罪名,当然也不是不可想象的。】
请注意,这儿又用了“确确实实地”,乃是大陆影响的铁证,不容贤甥抵赖。
值得注意的还有“被按上‘卖国’的罪名”的怪话,again,我不知道这是否台语,或是道长无意间把“安”错打成了“按”。
【“求宁”也好,“求其他”神马也好,更进一步的关键问题是:毛泽东搞革命的终端目标何在?】
请注意,港台不用“搞”字,这绝对是大老粗文盲党的发明,余英时曾经公开表示对在正式文字中使用这个鄙俗字眼的反感,据他说,这在港台和海外华人文化圈中根本不使用,因为那含有很粗俗的意思,如“乱搞男女关系”、“搞阴谋”一般。金庸小说中根本不用“搞”字,但凡是该使用此字(当然是大陆人认为该用)的地方,都用“搅”字。光这一点就足可以证明老道确实受过大陆教育:)
总而言之,我坚持原来的说法:老道大概和聂华苓一样,在台湾出生(鹏村?),但受过大陆教育。
作者:芦笛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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