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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蒋庆评基督教/自由主义---回应何光沪袁伟时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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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蒋庆评基督教/自由主义---回应何光沪袁伟时的发言
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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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26
文章: 284
经验值: 2788
标题:
zt蒋庆评基督教/自由主义---回应何光沪袁伟时的发言
(689 reads)
时间:
2006-1-18 周三, 上午12:57
作者:
L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本人在“第一届全国儒教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根据当时的理路修改、润色并有所增益,现刊出以飨读者。其中所言是否有理,想读者自会判断。中国的保守主义虽刚浮出水面,但自有其内在深厚的学术理路、问题意识与理论智慧,不是批评者几句情绪性的意识形态反应就能驳倒的。若批评者能降心虚怀了解中国保守主义的理论内涵,虽不能达到共识,则于学术讨论的质量,庶几可更上一层也。蒋庆谨识。)
回应何光沪先生
今天光沪兄讲的问题,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他对儒教进行改革的构思或者说方案。我觉得光沪兄是站在基督教基本的意义框架上来谈儒教的改革,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一点,祭天我同意,这没有问题,祭天本身就是儒教祭礼中最主要的内容。但是,笫二点,下面你讲的两条,所谓“不祭祖不拜物”,就有问题了。我们知道,这肯定是基督教的看法,因为基督教本身就反对祭祖拜物,把祭祖拜物看作是异端的偶像崇拜。第三,不祭山川,这也是基督教的看法,因为基督教不祭山川,把祭山川贬为低级的万物有灵论。基督教认为祖宗与山川不是神,不能祭,但我们儒教则认为祖宗与山川是有神灵的,必须祭。按照儒教,祖宗与山川怎么会没有神灵呢?大家都知道,祭神如神在,祭礼仪式中有迎神、饗神、送神的仪式,祭毕要念“尚饗”希望祖宗之神下来享用祭献之物,祭祖时要抱着一个孙子,叫“尸”,表示祖宗神灵降临在“尸”上。儒教认为人死是有神灵的,而不是人死如灯灭,所以儒教承认世间是有神灵存在的,这是祭礼的基础,如果祖宗没有神灵,那祭礼就不能成立,就没有必要在祭礼仪式中上香,献祭品了。如果从宗教学的角度来看,客观来看,认为没有神,但是从当事人自身的宗教存在感来看,绝对认为是有神存在的。我们看到阴历4月8日农村烧纸钱,说给我的母父亲人拿去用,他们不是仅仅心理上的自我安慰,他们也认为父母有神,冥冥中的父母之神是会享用的。所以这个问题,我觉得你的看法不太恰当,你讲的是西方基督教的观念,不是中国儒教的观念,你不能用西方基督教的观念来改变中国儒教的观念。还有祭山川,这是自然之物。在中国儒教的祭祀中,山川也是有神灵的。刚才光沪兄说,祭山川是拜物教,是低级宗教,这肯定是基督教的观念,并且是基督教一神论自我尊大的弊病,祭山川就是低级宗教?一神教就是高级宗教?哪里有这个道理!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一神教是低级宗教,因为一神教有排他性,没有包容性,高级宗教必须具有包容性。有一次我去一个乡村,所有的山上都光秃秃的没有一颗树,突然看见有一个地方有几十亩长得非常茂密的参天古树林,我就问村民这是什么原因,他们说村寨里一直传说这些树是神树,是祖先留下来的树,是有神灵的,我们不敢砍,大跃进时其它山上的树都砍光来大炼钢铁了,这些神树不敢砍,砍了神灵就要降灾惩罚,就要生病死人。从现代的环保来看,只有这种信仰万物有灵的宗教,才能在自然面前保持敬畏心与禁忌心,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好生态,所以我希望你不要因为参照西方基督教的一神教,就把儒教这种祭山川的宗教看成低级宗教。旁观者认为没有神,但是那些祭山川的当事人认为万物绝对是有神灵的,而对神灵绝对是要敬畏服从的。
再讲祭圣贤,光沪兄讲圣贤是儒者的圣贤,不是老百姓的圣贤,老百姓是不祭圣贤的,这不对。儒教民间信仰“天地君亲师”的祭祀牌位中,师就是圣贤,而不是我们现在世俗职业拿工资的教师。从荀子说的“礼三本”和“礼三报”的思想来看,我们为什么要祭圣贤,是因为圣人创造了神圣性的文化,给社会众人带来了道德教化的文明,所以我们要通过儒教的祭圣贤之礼报答历代圣贤创造神圣文化进行道德教化之恩。在儒教传统中,所有的人都可以并且都必须祭圣贤,而不只是儒者才祭圣贤,因为圣贤不是儒者的圣贤,而是全体民众、全人类的圣贤。现在贵州的农村,家家的堂屋中都有“天地君亲师”的牌位,本地人叫“香火”,文革中是挂马恩列斯毛像的地方,78年后全部换上了传统的“天地君亲师”牌位。儒教社会中每家堂屋就是一个教堂,这与西方基督教社会是不同的,也是基督教世界不可理解的。
所以,我不同意光沪兄的看法,不同意光沪兄用基督教的观念来改革儒教,我觉得儒教改革在这些方面没有什么好改的,恢复“天地君亲师”的古老信仰就行了,因为“天地君亲师”的古老信仰对中国人来说既是合理的又是合情的,同时也是符合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还有光沪兄批评说儒教传统中老百姓不能祭天,其实在“天地君亲师”的儒教民间信仰中老百姓就可以祭天,只是老百姓不能代表国家到天坛去祭天,这是国家最高统治者的职责,老百姓则能够在自己的堂屋中四时祭天。这一点光沪兄的看法也是不能成立的。
光沪兄研究宗教学,但宗教学是西方传入的宗教学,号称客观公正,其实主要的参照系统还是基督教,所以其评判宗教高低优劣的标准也是暗中参照基督教。如果光沪兄判儒教祭祀祖宗山川为不合理的低级宗教是依据宗教学的原理,那就证明西方的宗教学不可能是科学的中性的客观公正的纯粹学术,其中肯定暗含着基督教的巨大影响和西方文化中心论的倾向。
回应袁伟时先生
袁先生的发言,我感觉到,第一,袁先生好像还生活在“五四”时代,很多话都与“五四”人物批评儒学的话雷同;第二,我发现很多话都是针对我的,虽然没有提我的名字,但我感觉得到,我数了一下有16条之多。但是,我没有必要一条一条去回应,比如说“儒学为专制服务”等等这些明显具有“五四意识形态”特征的话,经过港台新儒家特别是徐复观先生的驳正,已经不能成立,所以本不需要再详加辩说。但是,由于袁先生的“五四情结”太深,我还是要再提一下。儒学上升为“王官学”,成为国家的主导思想,并不是为了服务于专制,主动成为专制的帮凶,而是要制约、驯化、改善、提升国家权力,在汉代是要制约、驯化、改善、提升“汉承秦弊”的残暴专横的国家权力,即汉儒批评的“任力不任德”的汉代国家权力。汉代儒教再度上升为“王官学”,实际上是成功转化了一个非常残暴的政权,汉儒所谓“以经术缘饰吏事”,就是用儒教的道德去约束一个无法无天的残暴政权。现在我们说儒学成为国家主导思想,再度上升为“王官学”,也不是为某某的专制服务,而是要制约、驯化、改善、提升这个政权,让这个政权能够更好地按照道德的要求即天道性理的要求去行使权力,而不是赤裸裸地使用强制性的国家暴力,这就是所谓“儒化政权”。这样“儒化政权”的结果受益最大的是中国的广大老百姓和中国的长远根本利益,而不是某些统治集团眼前的自私利益,因为所谓“儒化政权”实质上就是站在广大民众的立场上用道德约束政权的自私倾向,这实际上就是所谓的“现代仁政”。此外,儒家所讲的“夷夏之变”,绝不是袁先生所说的极端民族主义,孔子《春秋》经中讲的“夷夏之辨”,不是种族之辨,而是文化之辨,而文化之辨的核心则是道德之辨,所以,“夷夏之辨”就是道德高低优劣之辨,是超越狭隘的民族主义的,而袁先生讲的儒家极端民族主义不知从何说起。根据儒家“夷夏之辨”的道德标准,现在的美国在我看来,是“夷”,哪里是“夏”!美国的对外政策,都是霸道,霸道“任力不任德”,就是“夷”,怎么在中国自由主义者的眼中“夷”变成了“夏”?这里涉及到一个文化判断的问题,儒教的文化判断在道德,民族主义与儒教道德是背道而驰的,所以不存在儒教的民族主义问题,更不可能有儒教的极端民族主义。
袁先生讲到陈寅恪先生说的“三纲六纪”问题,这导致很多朋友对儒学的批评,这里有很大的误解。“六纪”问题不大,是六种人伦关系,现在都还存在,一般都不反对,反对得最多的是“三纲”,袁先生也是“三纲”的极力反对者。其实,“三纲”并不像有些学者认为的那样是法家思想的遗留,而是儒教的应有之义。贺麟先生有一篇文章,专门为“三纲”辩解,讲得很有道理,贺先生认为“三纲”突显的是道德的绝对性,相当于康德所说的“绝对命令”。这就是说,道德和权利是不同的,道德是单方面的绝对的要求,权利则是双方面的平等的要求,忠是对臣、孝是对子的单方面的绝对要求,不管君是否仁,父是否慈,臣都必须忠子都必须孝,如果必须君先仁了臣才忠,父先慈了子才孝,忠孝就不再是道德了,而是权利了,因为道德必须是对行为人单方面的绝对的要求。如果刘备对关云长仁关云长才忠,瞽叟对舜慈舜才孝,把忠孝相对化,这还叫道德吗?所以“三纲”解决的是道德的绝对性问题,道德的绝对性是一个良好社会存在的先决条件。如果道德成为相对的,这个社会肯定会出问题,因为相对的道德根本不成其为道德,这种道德相对性的社会肯定是一个没有道德的社会,现在中国道德崩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将道德相对化所致。因此,在涉及“三纲”问题时,我们不一定要局限在字面上君臣、父子、夫妇的具体关系内容,而要看到“三纲”所揭示的人类道德的绝对性,这种人类道德的绝对性在现代的社会仍然适用,如忠孝道德在现代的中国就仍然适用。半年前韩星教授寄给我一本段正元先生的书,书中就讲到现在虽然没有了君臣一伦,但任何人类组织中上下级关系永远都是存在的,人类组织中维系上下级关系的道德也必须是绝对的道德,相对的权利是不能良好地维系人类组织中的上下级关系的。所以,忠之德、诚之德、信之德等等儒教所提倡的人类道德仍然是当今人类社会组织关系中所必须的道德。如果人类社会的组织关系完全靠相对的权利来维持,那这样的社会肯定不是一个理想的社会。因此,人类社会中上下的关系应该怎么走,这是一个道德的绝对性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权利的相对性问题。如果只是认为我是你的下属,我只是帮你打工,帮政府干活,二者的关系仅仅是契约合同关系或者权利义务关系,不需要绝对的道德来维系,这样的关系是不能持久的,因而这样的社会也是不能稳定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三纲”所揭示的道德的绝对性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是现代中国社会最需要且最稀缺的价值。所以,我们今天必须为“三纲”正名,还“三纲”的本来面目。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袁先生讲到儒学在政治领域中的地位问题,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只承认儒学在个体生命领域中的地位,不承认儒学在公共政治领域中的地位,把儒学只看成是完善个人道德的“私人之学”。这种看法一方面固然是受到了港台新儒学的影响,把宋明心性之学等同于整个中国儒学,不了解中国儒学中的“政治儒学”传统;另一方面,这种看法中隐含了中国自由民主主义者自己的政治诉求,即极力排斥儒学在公共政治领域中的地位,极力反对儒学“王官学”的诉求,而以西方的政治理念——自由民主理念——作为中国政治的“王官学”,或者说立国原则。所以,中国的自由民主主义者不是不要“王官学”,而是要自己的“王官学”。在中国自由民主主义者心中,自由民主理念作为中国政治的“王官学”似乎是自明的,天经地义的,不须讨论的,并且自由民主理念本身就是讨论一切政治问题的前提。在此我们要问一问:凭什么自由民主理念就是中国政治自明的“王官学”?又凭什么“尧舜孔孟之道”不能成为中国政治自明的“王官学”?依我的学术术语,自由民主理念在中国政治中顶多只具有民意一重合法性,而“尧舜孔孟之道”则同时具有天道、历史文化与民意的三重合法性,“尧舜孔孟之道”在合法性上周全优胜于自由民主理念,理应成为中国政治的“王官学”。因此,在中国谈政治,“尧舜孔孟之道”才是自明的、天经地义的“王官学”。由此可见,说到底,儒学在当代与中国的自由民主主义之争就是“王官学”之争,用儒学传统的术语来说,就是“道统”之争,或者说“政道”之争,同时也是“夷夏”之争。在这一问题上,儒学是不会让步的,让了步,就意味着中国公共政治领域的西化或者说“以夷变夏”,这是违背中国儒学的根本诉求和根本精神的。儒学不只具有安身立命的功能,更重要的还有“改制立法”的功能,用今天的话说还有确立宪政原则建构宪政制度的功能,儒学的政治理想就是建立“儒教宪政制度”,这就是古代“王道政治”在中国的现代政制形态。近百年来中国的知识分子包括港台新儒家出于“五四情结”,只承认儒学是“心性儒学”,这就意味着把公共政治领域这块儒学传统的重地拱手让给西学,斩断了儒学最重要的公共政治功能。然而,儒学的性格决定儒学一定要谈政治,一定要进入公共政治领域,儒学在中国政治上的特权就是中国的历史文化决定儒学具有其它学说所没有的中国政治的“王官学”地位。因此,政治是儒学的根本命脉,如果儒学被赶出公共政治领域,儒学就死了,儒家也就真正成了被放逐不返的“游魂”了。我觉得袁先生在做儒学的判官,宣判儒学可以进入私人道德领域,而不可以进入公共政治领域,但我认为这种宣判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儒学天生就是政治之学,儒学从古至今都是公共政治领域中的学问,今后也必定是公共政治领域中的学问。
袁先生还讲到中国社会的道德问题,认为现代中国应该培养公民道德,这点我觉得没有问题。但是,公民道德只是公共政治生活中的道德,而公共政治生活中的人是陌生人,即所谓公民,陌生的公民关系只是人伦关系的一小部分,人伦关系的其他部分如五伦、六纪等是不能通过公民道德来维持的。因此,人生活在社会中,不只需要所谓的公民道德,更需要人类的普遍道德,也就是我们中国人所说的做人的道德,因为做人的道德(而不是做公民的道德)才能维系政治公共生活以外广泛复杂的各种社会关系,人类良好的社会生活才有可能。这种人类的普遍道德,就是儒家所说的“五常”的道德,即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这些道德是人类良好社会所必须的道德,维系了人类历史几千年,对人类生活的影响比公民道德大。然而,人类生活中没有抽象挂空的普遍道德,人类任何普遍道德都必须通过具体特殊的历史文化体现出来,即通过特定的“教”体现出来的。我们在讲西方人的道德的时候,实际上是在讲天主教道德或基督教道德;我们在讲穆斯林的道德的时候,实际上是在讲伊斯兰教道德,同理,我们在讲中国人的道德的时候,实际上是在讲儒教道德。因此,我们中国人的道德存在于儒教道德中,离开儒教,就没有所谓抽象的中国人的道德。道德不是契约的产物,不是一群人在一起通过理性的选择与意志的决定就可以产生道德(这种方式只能产生法律),道德是特定历史文化长期形成的产物,是一个民族文化心理长期达成的共识。因为这一理由,在当今的中国讲道德,除讲公民道德外,更重要的是要讲儒教的普遍道德。当今中国社会政治的一切道德腐败,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违背了儒教的普遍道德,如违背了忠、孝、仁、义、诚、信、廉、耻等儒教道德,而不是仅仅违背了政治参与、平等协商、尊重公民权等公民道德。在涉及到教育问题时,除培养公民道德外,更重要的是培养儒教主张的做人的道德,所谓在国民教育体制中开展儿童读经,就是培养儿童做人的道德。袁先生重视公民道德的教育,而轻视甚至蔑视儒教道德的教育,而在我看来,这就是轻视或者蔑视人类普遍道德的教育,其结果,可能会培养出一个好公民,但决不能培养出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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