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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第二种忠诚》里的两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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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二种忠诚》里的两枪   
马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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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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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第二种忠诚》里的两枪 (779 reads)      时间: 2005-12-30 周五, 上午1:37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第二种忠诚》里的两枪

马悲鸣

我说要讲和刘宾雁的电话来往。而实际前面讲的都不是。现在我要开始讲了。我从开始和刘宾雁先生通电话,慢慢地感觉到,其实刘宾雁先生最听不得真话,而是和任何刚愎自用的中共老干部一样偏听偏信。否则他也不至于写出《人妖之间》和《第二种忠诚》这样的荒谬之作了。

我最开始给刘宾雁先生打电话是想告诉他,国内报纸发表了一篇《刘宾雁制造冤案》的文章,说的是他那篇《第二种忠诚》。该文讲了两个人。其一是在海外声名狼藉的倪育贤。另一名是陈世忠。

该文说,刘宾雁偏听偏信陈世忠的话,把开枪击毙跨越警戒线的劳改犯,担任警戒任务的两名战士说成是故意杀人,导致二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军籍并被判刑。而其实被击毙的劳改犯确实跨越了警戒线。故刘宾雁属制造冤案。

我把国内这篇报导告诉刘宾雁时,他回答说,事实就是他说的那个样子,而非国内报纸说的那样。

因为两造各执一辞,我也无法判断究竟谁是谁非。

最近刘宾雁先生去世,陈世忠在悼念文章中重新详提此案。但即使从陈的描述中也能看得出来,该被击毙的劳改犯确实越过警戒线达五到七米之远。一名新兵大声叫停,对方没有反应,仍然继续移动。于是该新兵开枪将其击毙。时在1969年。

按陈世忠文章里的说法,制止罪犯逃离的程序应该是,先叫停。如果对方不理,然后朝天鸣枪示警。如果对方仍是不理,才可朝目标直接开枪。

陈世忠说,那名新兵只叫停了,没有做第二级的朝天鸣枪示警就直接射击目标。射击后,新兵的班长发现缺少鸣枪警告这一环节,才让他又朝天补了一枪。但陈世忠没有否认该人犯确实已经越过警戒线这一事实。

而按照对方的说法,第一枪是朝天示警,第二天才是直接射击目标。

这样一来,双方的争论的焦点就成了,究竟第一枪是朝天示警,还是第二枪才是补射的朝天示警。

从陈世忠的悼文看,这个人有叙事不清的毛病,否则也不会先被打成反革命后获平反了。现在回头看,中国人习惯性地在同一个大前提下的相互内斗,是思维方式有问题。比如文革械斗的两派都在真诚地保卫同一个伟大领袖毛主席。

陈世忠说该人犯越界不是故意的。问题是警戒战士只负责阻止越界,而不管越界者是否故意。陈世忠还说该人的案子是冤案。这也不是没有可能。但陈世忠直到现在也想不明白,狱中人犯究竟是否冤枉,警戒战士没有,也不可能知道。他们只负责执行警戒任务,不负责人犯的申冤与平反。如果人犯越界,那么按规定程序警告制止,直至开枪。这正是警戒战士忠于职守的责任。

究竟第一枪和第二枪,哪枪是直接命中,哪枪是朝天示警。两造各说各的,我也无从知晓。而且开枪者是新兵,没有经验,荒乱中第一枪就直接击中目标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但这可以从技术上查证,而无须道德审判。

可刘宾雁先生在《第二种忠诚》里却片面采用陈世忠逻辑不清的一面之词,单方面对两名警戒战士做出道德谴责。直到我给他打电话时,他仍然坚持自己的宣判而毫无技术上的证明。

刘宾雁先生以偏听偏信来判断事实和是非的这种态度,实在不敢恭维。


作者:马悲鸣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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