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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妖之间”提几个简单的民意测验问题,省得大家都在这问题上打马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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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于“人妖之间”提几个简单的民意测验问题,省得大家都在这问题上打马虎眼-----
所跟贴
进一步的解释。
--
老道
- (237 Byte) 2005-12-24 周六, 上午6:40
(133 reads)
安魂曲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标题:
你的回答其实根本是狡辩------
(125 reads)
时间:
2005-12-24 周六, 上午6:55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问题一、你认为王守信因“贪污”罪被处决是否一桩冤案?
贪污的标准是什么?昨天的和今天的一样吗?冤案的标准是什么?昨天的和今天的一样吗?
----照你的说法,张志新、遇罗克案也不能算是“冤案”了?
问题二、你认为刘宾雁作品“人妖之间”是否存在冤枉丑化王守信的错误?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
是否丑化王守信,这得看当时对王守信‘错误’或‘犯罪’的认识。昨天的和今天的一样吗?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
----同上
问题三、你认为刘宾雁去世后,一些人和传媒把“人妖之间”这部作品仍列为刘宾雁值得称颂的名作,这种做法是否适当?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
出发点不一样,很难说这种做法是否适当。
----即使如你所说,刘宾雁在当时写“人妖之间”根本不算冤枉王守信,今天的一些民主人士也没有任何理由去把“人妖之间”列为刘宾雁值得称颂的名作----因为在这里“值得称颂”显然指的是“值得今人和后人称颂”,又怎么能使用“昨天的出发点”呢?!
----最后,你个人显然心中对上述问题早有答案,但你不敢说或者不方便说。。。如果换了张志新案,或者换了“二王”案,你还会评“难说”么?不会的,否则你等于从此放弃自己评价任何历史事件的资格。^-^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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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你逻辑上有点混乱。
--
老道
- (443 Byte) 2005-12-24 周六, 上午7:28
(117 reads)
是专横加极度混乱。
--
波洛
- (0 Byte) 2005-12-24 周六, 上午11:43
(88 reads)
不是我的逻辑有问题,而是你为了回避刘宾雁的明显错误在继续偷换概念------
--
安魂曲
- (1023 Byte) 2005-12-24 周六, 上午7:46
(119 reads)
真是一脑袋浆糊。
--
老道
- (55 Byte) 2005-12-24 周六, 上午7:55
(101 reads)
冤案就是冤案,这和“政治犯和刑事犯的区别”并无关系
--
安魂曲
- (15 Byte) 2005-12-24 周六, 上午8:00
(10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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