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再论汕尾血案,及过去和可见将来中国的一切政民流血冲突都一定是中共政府的错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再论汕尾血案,及过去和可见将来中国的一切政民流血冲突都一定是中共政府的错
所跟贴
答安魂曲:
--
周同
- (426 Byte) 2005-12-20 周二, 上午9:46
(185 reads)
安魂曲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标题:
请继续给出“维护自己正当权利之平民”的准确定义,谢谢!
(135 reads)
时间:
2005-12-20 周二, 下午4:08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说“2、除了安魂曲,我不知道什么人会把“黑社会团伙”“少数民族分离主义者袭击”“监狱骚乱、禁毒拒捕”,“村落械斗”视为维护自己正当权利的平民。 ”
问题在于:黑社会团伙、少数民族分立主义者、骚乱犯人、拒捕毒贩、械斗村民。。。他们也都可以自称“维护自己正当权利”(连拉登那样的恐怖分子不也这么说?)----请问你如何区分什么叫“维护自己正当权利”,什么又不叫呢?
另外,你还说:
“中共政府若是被革命推翻了,中共被取缔了。对六四,它就“有罪”。邓小平、李鹏...必将接受缺席或出席审判;
中共若是及时民主改革了,成为未来中国民主社会一个合法执政或在野党了,对六四,它就“有错”。 ”
这种逻辑就实在太滑稽了,因为你的意思就是:中共做了六四屠杀同样这件事,可能有罪也可能无罪,端看其十几、二十年后的表现。。。你不觉得你这话太缺乏点起码的客观态度、法治精神了么?中共固然可以通过“及时民主改革”来赎六四屠杀之罪,但怎么也不至于如你所说,从此对六四屠杀就根本不再“有罪”,而仅仅“有错”啊?!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510183 seconds ] :: [ 27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