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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再论汕尾血案,及过去和可见将来中国的一切政民流血冲突都一定是中共政府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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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论汕尾血案,及过去和可见将来中国的一切政民流血冲突都一定是中共政府的错   
所跟贴 答安魂曲: -- 周同 - (426 Byte) 2005-12-20 周二, 上午9:46 (185 reads)
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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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文章标题: 请继续给出“维护自己正当权利之平民”的准确定义,谢谢! (135 reads)      时间: 2005-12-20 周二, 下午4:08

作者:安魂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说“2、除了安魂曲,我不知道什么人会把“黑社会团伙”“少数民族分离主义者袭击”“监狱骚乱、禁毒拒捕”,“村落械斗”视为维护自己正当权利的平民。 ”

问题在于:黑社会团伙、少数民族分立主义者、骚乱犯人、拒捕毒贩、械斗村民。。。他们也都可以自称“维护自己正当权利”(连拉登那样的恐怖分子不也这么说?)----请问你如何区分什么叫“维护自己正当权利”,什么又不叫呢?

另外,你还说:

“中共政府若是被革命推翻了,中共被取缔了。对六四,它就“有罪”。邓小平、李鹏...必将接受缺席或出席审判;
中共若是及时民主改革了,成为未来中国民主社会一个合法执政或在野党了,对六四,它就“有错”。 ”

这种逻辑就实在太滑稽了,因为你的意思就是:中共做了六四屠杀同样这件事,可能有罪也可能无罪,端看其十几、二十年后的表现。。。你不觉得你这话太缺乏点起码的客观态度、法治精神了么?中共固然可以通过“及时民主改革”来赎六四屠杀之罪,但怎么也不至于如你所说,从此对六四屠杀就根本不再“有罪”,而仅仅“有错”啊?!


作者:安魂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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