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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芦D的悖论之谬说到人初/XX/随便马悲论之"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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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芦D的悖论之谬说到人初/XX/随便马悲论之"妙" -- Anonymous - (1174 Byte) 2005-10-22 周六, 上午6:13 (275 reads) |
人之初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326
经验值: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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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美国有法规/国际公约/商业道德契约允许Yahoo向中国政府提供客户隐私信息么(如你向HK银行探听人之初/大汉子/随便马卑的存款账号等)?未之尝闻."
原来Yahoo在中国做的任何一件事, 只要不是美国法律明文允许的, 你就觉得是非法?
可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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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之初,性本恶. -- 余大郎 - (229 Byte) 2005-10-22 周六, 上午7:00 (14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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