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大郎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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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偶考虑发起"授予芦D终身荣誉奸名称号运动".
也就是修正狼主的"民主样板田"规则,推行"新威权治潭",避免物种退化.也就是承认今日里"平等"还是可望不可及的,李老师教导偶伲噱:人是分层次的.罗马还有积极消极公民之分咧,贡献不同,带来权利有别,随便一说叫做"点菜律".所以,坛方可考虑内部掌握:
荣誉奸民>正式奸民>候补奸民>客座奸民>前科犯民......
当然,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不能吃老本,要立新功.
或者换一个说法,按帖量成色及点击率,换算股份,折合投票计数.
但法制还是要有的,元老院荣民与众议院合议制好啦,面子里子都要,
赤膊太难看,就披块罗马纱丽遮羞罢.诚若此,奸潭庶几大治--
大家莫要来骂俺,实在是这一阶段左右罗罗教育了俺:
唯上智与下愚不移!!
BTW,叵耐芦这厮,是说大鼓书的.楼上文,就第三段还马马逮,
不可骄傲呢.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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