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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再答老芦及我所建议的辩论投票程序,请大家进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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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答老芦及我所建议的辩论投票程序,请大家进来讨论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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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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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再答老芦及我所建议的辩论投票程序,请大家进来讨论 (451 reads)      时间: 2003-6-18 周三, 上午7:46

作者:狼协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的贴较长,我又太忙,没能细看,请原谅。还是谈要点吧。我所谈的辩论,跟你说的略有不同。我说的辩论是一个严格的程序,有主持人维持秩序,有程序、规则,而不是象现在这样隔山打牛,两人各说各话,各人俱无须理睬对方打中自己的要害的“毒招”。程序和规则之下,每个人都无法回避对方的问题。所以,如果你愿意,就请表达你参加辩论的意愿。



我们首先要确定几件事:主持人(或法官),是否用陪审团的,还是另选?



投票的总体的确定。我暂定全部网友为总体,可以抽样。请淮夷网友根据原程序的名单弄一下。



程序我上贴提了,就是:



1) 大陪审团(或者其它什么名称)组成(确定法官、投票总体,程序,规则、监票小组等);规则建议利用陪审团的有关现成的规则;简便为上。



2) 芦笛向大法官提出起诉;

3) 法官宣布开庭,公布审判的规则,程序等;

4) 双方宣誓服从仲裁结果;

5) 双方各自陈述;

6) 交叉辩论(由法官安排顺序先后)

7) 最后陈述;

8) 投票开始(请大家讨论是记名投票还是不记名投票)

9) 法官宣布投票结果



另外,请老芦写贴时务必注意措辞,不要涉嫌辱骂斑竹和网友。这样一样可以把道理讲清楚,也不会连累转贴的网友。



作者:狼协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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