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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再答老芦及我所建议的辩论投票程序,请大家进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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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答老芦及我所建议的辩论投票程序,请大家进来讨论   
所跟贴 太早,太早,实在太早。 -- 锺 舟 - (352 Byte) 2003-6-18 周三, 上午8:47 (178 reads)
邋遢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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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6217

经验值: 18456


文章标题: 欲速不达,那就 (155 reads)      时间: 2003-6-18 周三, 上午10:07

作者:邋遢道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步一步来吧。



“内坛的作用是什么”这一“底线”搞清楚了,

其他方面的“盘根错节”应该就会比较容易疏解。



外坛网友没有权利要求“拉开大幕”,

可如果内坛愿意尽量“透明”,这当然是一种取信于天下的大手笔,

对解决当前的困难肯定会有积极效应的。



老道也认为“公投”和“辩论”是解决争执的迥异途径,

不同的纠缠也许应该采取不同的纾解办法;

两者之间固然可以重叠,也可以分头进行,但却未必是互为条件的。



例如:改善坛规的讨论用不着找芦笛来“辩论”,

斑竹07“无限期封芦笛笔名”是否合情、合法、合理也未必辩得出结果来,

用“公投”就可立竿见影,公意取向可以一目了然。



“无限期封笔名”的问题解决了,是否“解封”就不成问题,

难道非法的“处刑”被判定“非法”之后还能生效吗?



更应解答的问题是:

芦笛因为被封而丧失了“自辩”的权利,

改善坛规的讨论就无法进行的吗?

作者:邋遢道士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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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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