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再答老芦及我所建议的辩论投票程序,请大家进来讨论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再答老芦及我所建议的辩论投票程序,请大家进来讨论
所跟贴
太早,太早,实在太早。
--
锺 舟
- (352 Byte) 2003-6-18 周三, 上午8:47
(178 reads)
邋遢道士
[
个人文集
]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6217
经验值: 18456
标题:
欲速不达,那就
(155 reads)
时间:
2003-6-18 周三, 上午10:07
作者:
邋遢道士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步一步来吧。
“内坛的作用是什么”这一“底线”搞清楚了,
其他方面的“盘根错节”应该就会比较容易疏解。
外坛网友没有权利要求“拉开大幕”,
可如果内坛愿意尽量“透明”,这当然是一种取信于天下的大手笔,
对解决当前的困难肯定会有积极效应的。
老道也认为“公投”和“辩论”是解决争执的迥异途径,
不同的纠缠也许应该采取不同的纾解办法;
两者之间固然可以重叠,也可以分头进行,但却未必是互为条件的。
例如:改善坛规的讨论用不着找芦笛来“辩论”,
斑竹07“无限期封芦笛笔名”是否合情、合法、合理也未必辩得出结果来,
用“公投”就可立竿见影,公意取向可以一目了然。
“无限期封笔名”的问题解决了,是否“解封”就不成问题,
难道非法的“处刑”被判定“非法”之后还能生效吗?
更应解答的问题是:
芦笛因为被封而丧失了“自辩”的权利,
改善坛规的讨论就无法进行的吗?
作者:
邋遢道士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_________________
“天法道,道法自然”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908783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