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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老狼请进,为您转份贴。其他斑竹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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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狼请进,为您转份贴。其他斑竹请回避。   
所跟贴 老狼请进,为您转份贴。其他斑竹请回避。 -- 邋遢道士 - (6812 Byte) 2003-6-15 周日, 下午7:48 (655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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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文章标题: 再答老芦 (315 reads)      时间: 2003-6-15 周日, 下午9:55

作者:狼协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实在忙,简单答一下吧。



1) 老芦看起来是对我“撇清”有很大的意见。这对我倒是小事。作为“铁杆芦迷”,在不少人认为“老狼纵容和保护芦笛在奸坛为所欲为,作恶多端”的情况下,处理这一争端的时候将事实告诉公众,我跟芦笛之间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我想是取得处理此事道义权利的前提。否则,我首先就必须回避。这件事必须按照规则和程序来处理,而不是演变成内坛的芦敌和芦迷之间的争斗。



2) 老芦觉得我提议以陪审团来仲裁此事是设套来让你钻,觉得你上网仇人无数,让“暴民”来裁决你肯定不会公平。我不这么认为。陪审团制度的推行,“公道自在人心”是一个基本假定。陪审团的程序规定了陪审员随机抽样,双方可以各自拒绝一名对自己不利的人员,使得抽样具有最大代表性,这对双方都是公平的。争端起后,不但芦迷,连不少芦敌都表示了反对,还有许多中立的观众。此外,投票前还有充分的辩论。而且,关键是,舍此之外,没有其它可以解决的途径。首先,老狼是负责任的人,不会装糊涂把这事混过去算了;其次,老狼是负责全局的人,不可能象你们那样声明退出;再次,老狼不能以俱乐部主席的名义强行处理此事,因为第一,我们首先应该按照程序和规则,而不是依靠个人权威来处理争端;第二,老狼的决定完全可能被推翻,而且已经被推翻过好几次了。你不行使自己的权利,甚至放弃自己的权利,听任老狼孤军作战,反而怪老狼不够意思,这不是负责任的做法。



3)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辩论是在一个绝对公平无任何外来干扰的情况下,让矛盾双方将一切是非曲直摆到桌面上让天下人评判的办法。你所要求07回答的那些问题,在法庭上他必须回答,无法回避,而在这里,因为没有程序的强制,他却无须回答。在陪审团的辩论席上,你和07是绝对平等的,他不能因为是斑竹而拥有特权,而你不能因为有“数量级”的差别而认为他没有资格跟你辩论。



总而言之,解决争端的途径,只能是规则和程序。而且,我们必须面对现实,从现实中找出可行的途径,少说空话。同时,通过解决这次争端,逐步完善论坛的管理机制,这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狼协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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