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刚发现】芦笛:就贝苏尼女士声明的声明(简写版)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刚发现】芦笛:就贝苏尼女士声明的声明(简写版)   
所跟贴 【刚发现】芦笛:就贝苏尼女士声明的声明(简写版) -- 跛脚僧 - (6584 Byte) 2003-6-03 周二, 上午5:13 (487 reads)
跛脚僧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6

经验值: 6219


文章标题: 请问斑竹07为何不一碗水端平,封杀贝苏尼的IP? (255 reads)      时间: 2003-6-03 周二, 上午7:17

作者:跛脚僧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斑竹07以【芦笛剧本中的某个角色说了一个不雅的字眼——那个角色是影射贝苏尼——等于芦笛把那个字眼塞到贝苏尼的嘴里——所以侮辱了贝苏尼】为由,对芦笛以快刀伺候,干净彻底地斩除了芦笛的文章,无预告无期限地封杀了芦笛的IP,一劳永逸地把芦笛驱逐了出境。



同理,【贝苏尼剧本中的某个角色干出了“弑母”,也就是杀了自己亲娘的恶行——那个角色是影射芦笛——等于贝苏尼对全天下人的人说,芦笛杀了自己的亲娘——然而,斑竹07却不认为是对芦笛的侮辱!】尽管“弑母恶行”远比“用词不雅”严重、刻毒得多,而且是贝苏尼开的先河——她的作品问世远比芦笛的为早——尽管如此,斑竹07不但未对贝苏尼采取任何措施,还把她那篇作品奉为至宝,对它百般呵护,让它高悬厅堂,至今已在那儿悬挂了半年有余。



芦笛究竟享受到什么“特殊待遇”,由此可见一斑。



敢请斑竹07亡羊补牢,依样画葫芦,立即铲除贝苏尼的文章,无限期地封杀贝苏尼的IP,并就自己处事不公向芦笛道歉。







(注:本来以我之见,两篇作品都可以保留,奈何斑竹07已对芦笛下了杀手,只有请他对贝苏尼也如法炮制才公平。)

作者:跛脚僧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跛脚僧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89245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