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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斑竹04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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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斑竹04请进   
所跟贴 -- Anonymous - (488 Byte) 2003-5-12 周一, 上午11:43 (124 reads)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文章标题: 我本来不想说,你的脑筋太不清楚 (131 reads)      时间: 2003-5-12 周一, 下午7:23

作者:RE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任何对斑竹执法不服者,只能通过陪审团申诉,除此途径外,不得在版面上反复纠缠扰乱秩序;



即使当时我是在”纠缠“,当时也没有陪审团这件事。所以没有"只能通过"的问题。当时就是没有途径。而且斑竹删贴我也没有抱怨,是斑竹要问,我才答的。



(至于陪审团是否能够接受申诉,应该按陪审团规则办理。)



既然按照陪审团规则,怎么可以让斑竹先预审?



(原陪审团规则规定低于1000字的被删贴一律不能提交陪审团申诉。而我提议如果斑竹同意者例外,这是有利于你的方向的修改,怎么说成了是“只向对你有利的方向改变”?)



你没有提议。你只是说这这个案子中,你本人不介意我提出低于1000字的贴子的申诉。法官如何看待你无权,也不愿意施加影响。根据陪审团规则,法官在审查案子时,根本不需理会被告斑竹的意见,只能按照规则办事。所以除非法官[偏心着我,只要是个正常的法官,不徇私的(其实没有什么私可徇),就会拒绝我的申请。我现在要先通过你的预审,才能被法官正式拒绝,不是向有利于你的方向了改变是什么? 你提议斑竹同意者例外,是否是说,只要斑竹同意,法官不得以其它形式驳回?还是说法官不应该参考低于1000字的法规了?你的提议还没有被法官背书,只能看作你的良好愿望,或者险恶阴谋。



(但是我显然不能无条件同意所有1000字以下的被删贴都能破例提交陪审团。否则我要累死。所以,我必须在你提出申诉后,才能答复你是否能够破例。)



我也没有要求这样。我一直在说,这个是个特例,特例。而且下不为例。你担心什么?



而且作为未来的被告,你要审查我的申诉内容?不合格的不能成立?这个是什么道理?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确定法官,让法官充当我们的中间人。如果法官认为斑竹提议无聊,根本不符合规定,应该谴责斑竹在懂法知法的状态下,蓄意歪曲法律解释,误导网友向法官提出申诉。对於这种不负责任,事后为自己掩盖开脱的做法表示最大的愤慨。



然后驳回我的申请就是了。



如果法官认为,本例中,由於斑竹建议,视同斑竹推荐。可以破例,不按必遵照照1000字的规定。接受我的申诉,那就进入挑陪审团阶段了。法官有权解释规则的。这里面没有你的事。你一再要求我送审于你,真是居心叵测。



作者:RE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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