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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04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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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斑竹04请
所跟贴
拖累斑竹了
--
RE
- (256 Byte) 2003-5-11 周日, 上午12:53
(88 reads)
斑竹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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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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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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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抱歉,几乎忘了那两件事情
(76 reads)
时间:
2003-5-11 周日, 上午2:33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吃饭的事情太多,这些东西早置于脑后了。
意见:
1) 我本人不介意破例对1000字(?记不清了)以下的贴子提交陪审团审议。但是不等于其它斑竹不介意。陪审团不是专门针对某位斑竹的。所以建议陪审团条例加上:“斑竹愿意接受者除外”。这样就可以在不破坏法规的严肃性的同时顺利地把老狼推上被告席;
2) 应该是陪审团不能成立。因为是否交付陪审团处理,法官大人在坛规和陪审团规则之下握有完全的权利。他如果不想因此事开陪审团,在他手里就直接驳回了,不必再到陪审团那里再想花样捣乱。
这也是为什么我非常重视法官的原因。直言之,陪审团规则那样设计,就是希望法官通过他的良心和良知,挡住那些鸡毛蒜皮或者不符合规则的申诉,而给值得争议的事情开放绿灯。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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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同意,第二条意见
--
RE
- (648 Byte) 2003-5-11 周日, 上午2:52
(66 reads)
dismiss
--
斑竹04
- (26 Byte) 2003-5-11 周日, 上午3:09
(65 reads)
这条似乎只能作为坛方意见来考虑
--
RE
- (216 Byte) 2003-5-11 周日, 上午3:14
(65 reads)
我不会无条件同意所有少于1000字的贴子交付陪审团审议
--
斑竹04
- (374 Byte) 2003-5-11 周日, 上午4:03
(6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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