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上海政府公告:禁用网络制作传播有害不实信息(转载)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上海政府公告:禁用网络制作传播有害不实信息(转载)
所跟贴
上海政府公告:禁用网络制作传播有害不实信息(转载)
--
资料
- (1700 Byte) 2003-5-04 周日, 下午12:53
(365 reads)
草虾
[
个人文集
]
警告次数: 1
性别:
年龄: 35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688
经验值: 10200
标题:
原来萨斯瘟疫期间,江泽民逃去上海就是为了跟他儿子合伙憋出这么个坏屁
(105 reads)
时间:
2003-5-04 周日, 下午2:37
作者:
草虾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有害和不实等信息]没有举例
[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未经法院判定违反那些法律法规
[少数网民]岂只是少数?既然是少数怕什么?
那九条还是先臆测定性,后罗列名目的传统圈套
这条[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荒唐,如果自己真的信誉好,还怕别人损害么?
这最后一大段:
由公安机关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给予警告,
并可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及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等处罚。构成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处以拘留、罚款或警告。对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
责任,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已经吓唬人没有边了,比法院还要牛…
这个[上海市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究竟是个什么衙门?
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授权给他的还是上海市法院授权给他的?
是根据全国法律还是地方法规?
上海市公安局就是唯他之命是从?
好像还是个法盲土霸王的味道
作者:
草虾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_________________
众生祈求,免难消灾障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178747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