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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签名要求释放刘荻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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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对签名要求释放刘荻说“不”
所跟贴
这当然是你的自由。但说词没道理。
--
Anonymous
- (516 Byte) 2003-3-03 周一, 上午4:26
(172 reads)
咱老百姓(真)
加入时间: 2004/10/11
文章: 5307
经验值: 3142
标题:
请问:你怎么知道是“先抓起来再找证据”的?证据要在法庭开庭时,
(123 reads)
时间:
2003-3-03 周一, 上午4:42
由控辩双方提证,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难道抓人之前就要警方把证据公告天下?请
你给出世上哪个国家如此做法,也让我开开眼界。
返回顶端
这是关键:过了期限一不公诉二不放人,政府已经违法。
--
白马快刀
- (190 Byte) 2003-3-03 周一, 上午5:07
(129 reads)
有证据还等什么? 等当反诉对象吗?
--
白马快刀
- (0 Byte) 2003-3-03 周一, 上午5:52
(10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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