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侃。com同志和北京小左:Ruby Ridge Sie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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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 -- Anonymous - (752 Byte) 2003-2-13 周四, 上午9:22 (60 rea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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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有"如果你的权利被警察侵犯,可以用火器"
这是法律吗?你凭什么当时能认定你是无辜?陪审团都没出场,你自认无辜,呵呵,开枪不心虚?
如果你无法认定你是无辜,你敢运用这个条文自卫?
如果你不敢用这个条文,美国又有什么必要通过这个与"轰掉歹徒"的条文矛盾的条文?
我看,各位老美们,感谢我给你们上课吧,没准就了你们一命也说不准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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