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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的呼吁信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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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的呼吁信 [征求意见稿]
所跟贴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的呼吁信 [征求意见稿]
--
随便
- (2030 Byte) 2003-1-13 周一, 上午8:13
(348 reads)
非文人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36
经验值: 17496
标题:
修改意见
(85 reads)
时间:
2003-1-13 周一, 上午11:27
作者:
非文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非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40、41条、我国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对照其他国家的相应法律、并根据所收集的大量正面和反面的例子,我们认为:
“第一百零五条
对证据确凿的煽动、组织、策划、实施暴力颠覆国家政权和制度的行为,其中首要分子,处十年以下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首要分子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者,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作者:
非文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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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在中国通常被解释成“社会主义制度”。这样反对社会主义这样的
--
苗人龙
- (412 Byte) 2003-1-13 周一, 下午2:27
(7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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