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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公鸡、铁仙鹤,不锈钢耗子琉璃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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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瓷公鸡、铁仙鹤,不锈钢耗子琉璃猫
所跟贴
米兰·昆德拉的小说对签名运动说“不”
--
马悲鸣
- (21830 Byte) 2003-1-07 周二, 下午8:40
(253 reads)
马悲鸣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标题:
致北岛先生的公开信
(298 reads)
时间:
2003-1-07 周二, 下午8:41
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致北岛先生的公开信
北岛先生台鉴∶
数年前曾接《新闻自由导报》编辑转来的约稿电话,当时就写好了,题目是《科学、艺术和人道主义》。不期正好看到了陈军在《倾向》杂志上回忆89年的签名活动和在《北京之春》上的答记者问;读罢甚不以为然,遂将该文直接转投给了《导报》。
近来某将当时的感觉写进了一篇文章里,其中涉及到先生,言辞有所不敬,引起了陈军盛怒,并著文相诋。某亦有所回应。因某于先生除了早期几首名诗外,余皆不知。先生究竟是否陈军所描写的那种人,行过陈军所描写的那种事,某亦无从查证,一切均以陈军所述为准。
拙文如有冒犯之处,还望海涵。在下这里一并致歉。
马悲鸣 顿首
~~~~~~~~~~~~~~~~~~~~~~~~
答复陈军
·马悲鸣·
感谢陈军先生指正。笔者错将《两千字上书》当成《两千人上书》了。现在改正过来。这样的技术错误以后还是避免发生为妙。
陈军说得很对,笔者确实不曾读过昆德拉。不仅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而且一本他的书都没读过。之所以没读,是因为笔者不喜欢他那自以为首创的“媚俗”两字。盖“媚俗”很容易起到号召“媚雅”的作用,即中国古已有之的“附庸风雅”。“媚雅”比“媚俗”的流毒要源远流长得多。那些嘴里大贬“媚俗”的仁兄,好象还不知道世间曾有过附庸风雅的陋习,反而成就了“媚雅”俗风。鲁迅在论及附庸风雅时引过一句古诗∶“翩然一只云中鹤,飞来飞去宰相衙”,即其指也。
拙作所根据的只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汉译者韩少功的文章《熟悉的陌生人》。这在拙作里已经讲清楚了∶“我是读了韩的文章才知道米兰·昆德拉还写过这么个情节。”若没读韩的文章,怕是连这事也不知道。
至于陈军、北岛是以何种方式邀请金钱二先生签名的,拙作也明言∶“他们是否如米兰·昆德拉小说主人公儿子带来的‘民主斗士’那样戟指瞪眼地强求签名,我们没有眼见,不敢瞎说。”
而在下所赞赏的金钱二先生拒绝签名的风骨,正是根据陈军自己在答记者问时说的话∶“在北京有两个人没有签名,这件事情从来没有谈过。一个是金克木先生,一个是钱钟书先生。不签名的原因,金克木认为第一是签了没用,第二是如果他签名,家人会受到牵连。钱钟书则说他多年来不跟共产党有任何关系,现在也不想有什么关系。”见《北京之春·1997年2月号,总第45期》上的报导《中国民运需要职业的经营者》。这在陈军的大作《雀屏、手指与驯狗》里也再次重复过,并非在下捏造。
笔者与北岛先生不但从无过节,而且互相根本就不认识。多年来在下还算欣赏他的作品,特别是早期的。但自从读了上述《北京之春》上发表的陈军答记者问以后,才产生了一种“原来也不过耳耳”的感觉。
拙作所根据的材料主要来自陈军的答记者问。如果陈军当初面对《北京之春》或《倾向》等刊物的记者提问时,也能毫不犹豫地大喊一声∶“Stop,be quiet!”,那么世间自然不会有人知道金克木与钱钟书两先生当年还曾拒绝过他和北岛征求签名的事。也不会有人知道他们当年还曾信心十足地宣布过“这次让谁签名,就是让谁出名”。
【附录】~~~~~~~~~~~~~~~~~~~~
机智得太轻率
·陈军·
本人写“雀屏、手指与驯狗”,旨在指出马悲鸣“杂谈签名运动”一文中我所不认同的一些倾向。比如马先生立论太过轻率,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不算,盖所知其一也大有差错;马先生也不该将人的丰富性置于政治的平面上解析;还有是马先生文风中那种不太真实的“革命激情”。
拜读了马先生的回应文章之后,笔者很高兴。我们尽管歧见仍在,但彼此也有不少共识之处:即我们都相信资讯和理解上的偏差是可以澄清的;另外,我们大概也相信理性思维和逻辑判断。这些共识给了我一些信心,觉得问题还可以继续讨论下去。
马先生的文章很短,其中有点新意的是如下的一段:“陈军说得很对,笔者确实不曾读过昆德拉。不仅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而且一本都没读过。之所以没读,是因为笔者不喜欢他那自以为首创的‘媚俗’两字。盖‘媚俗’很容易起到号召‘媚雅’的作用,即中国古已有之的‘附庸风雅’。‘媚雅’比‘媚俗’的流毒要源远流长得多。那些嘴里大贬‘媚俗’的仁兄,好象还不知道世间曾有过附庸风雅的陋习,反而成就了‘媚雅’俗风。鲁迅在论及附庸风雅时引过一句古诗:‘翩然一只云中鹤,飞来飞去宰相衙’,即其指也”。
马先生不读昆德拉乃是个人之事,本不需要给人理由。既然要给,又将其公诸于众,就得有站得住的理由,不能想当然。一个人可以有几百条理由不喜欢他的邻居,也可以自家关起门来怀疑别人手脚不净。毕竟人都脱不了偏见。然私底下不喜欢一个人是一件事,公开出来说话就得有一点责任心,不能将想象的当作事实来陈述,并从此发挥出去。
“媚俗”的原文是一德语词,叫“Kitsch”。在新英汉字典中,对“Kitsch”的中译是(戏剧等艺术上的)矫揉造作;拙劣的文艺作品。
在牛津与韦伯这两本英英字典中,除了上述相同之意外,加了一条小注:为取悦大众而创造的劣质作品。就绝对字面上讲,韩少功将“Kitsch”翻译成“媚俗”乃取了该词所注之意,虽不完整,也不算大错。从翻译的角度而言,中英文各有一词多意的情形,英文尤其如此。一个词有十个以上的不同解释相当平常,故要找出一个确切的对应词相当不易。另外,汉字乃象形文字,与英文的拼音文字相比,本身就带有一种戏剧性。如这里的“媚”字不仅让人有多种联想,加上形容词动词化,连缀一个含义不稳定的“俗”字,使得“媚俗”二字与德语“kitsch”的同义之处被歧义部分所模糊和遮蔽。如果韩少功当时将“kitsch”直译成“矫揉造作”或另译为“求宠”,我想马悲鸣后来就玩不来“媚俗”与“媚雅”这类称手的简单文字游戏,也无法轻率地将笔锋转到对“媚雅”的讥讽之上了。
事实上,细读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昆德拉是将“kitsch”作为小说结构的一个主干词使用的,许多场景是为论述这个词而专门设置的。因此这个词的含义被各种沉思、经验、激情和嘲讽的叙述方式变得难以用一个词组去限定它。昆德拉自己后来在《小说的艺术》中曾用了一页以上的篇幅去解释这个“kirsch”。法语曾将“kitsch”按字典译成“假冒的艺术”(比“媚俗”的含义稳定和明确)。昆德拉认为是误译。
他说道“存在一种‘kitsch’的态度,‘kitsch’的行为,‘kitschmensch’(指‘kitsch’的人)对‘kitsch’的需要∶凝视美化谎言的镜子的需要,被镜子中自己的影象所感动,流下喜悦的眼泪的需要。”他认为“kitsch”的产生与十九世纪感伤的浪漫主义有关。故在昆德拉看来,柴可夫斯基、拉赫巴尼诺夫、尼采所憎恨的维克多·雨果、二十世纪的罗曼·罗兰,日瓦格医生(帕斯捷尔纳克)、好莱坞的《克莱默夫妇》都是“媚俗”的各种写照。
如果读过他的小说就知道,实际上“kitsch”是我们生存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样式。每个人都有“kitsch”的一面,只是求宠的需要与对象不同,如此而已。由此可见,“媚俗”不是昆德拉所创,“kitsch”也不是。所谓的首创功劳和成为时尚都应归在韩少功名下。马先生一不高兴,从此拒读昆德拉,性情固然豪爽,然而就此怪罪昆德拉,除了不公,多少有点娇情了。再则,“媚俗”肯定不是“kitsch”的佳译,且此译本身就有“kitsch”的味道。待马先生再使来,从“媚俗”引出“媚雅”则更“kitsch”了。
另外,韩少功把昆德拉的“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译成“生命中无法承受之轻”也是不确的。“Being”乃是存在的意思,海德格尔或萨特哲学概念的“存”即为此意;这里的“在”是指存在的全部状态,完全没有“生命中”的含义。否则让人理解为不能承受的只是生命中那个不能承受其轻的部分。所以正确的翻译应是《存在无法承受之轻》。
马先生上文《杂谈签名运动》受了韩少功的误导,现在使用“媚俗”,不知概念的来源,其能指和所指,想来也可以推给韩少功的翻译水平,方便得很。然自己议论之前不予细究,只顾一味歪解,机智固然机智,然太孩子气了点,为文之道哪能如此轻率。
如果马先生做学问稍微用心一点,其实就会知道自己所谓“媚雅”之说和鲁迅所引之古诗,乃是昆德拉“kitsch”观中最易辨识,也是最浅显的一种。结果,马先生如在上文“杂谈签名运动”中所做的一样,又一次用了这种更不含蓄的方式证明了“媚俗”或“媚雅”之类的“陋习”,并不觉中将嘲讽的矛头对准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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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答陈军
·马悲鸣·
陈军先生在《机智得太轻率》里明讲,在牛津与韦伯这两本字典里的词条“Kitsch”之后加了一条小注:“为取悦大众而创造的劣质作品”。“取悦”即“媚”,大众所普遍能懂的便是“俗”。故将此词翻译为“媚俗”并无大错。此词也非韩少功首译。在他翻译此书之前很多年,笔者至少在当时尚未升任文学所所长的刘再复等人介绍米兰·昆德拉的文章中就见到过这个词。时间大约在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也因此言必称米兰·昆德拉成了一种新的时尚,使笔者在尚未见到他的书之前就先倒了胃口。当然这是在下的个人行为,从未征集过名流们的签名抵制。
从当年的言必称米兰·昆德拉,到陈军先生这位艺术才情有限却张口就指责别人“媚俗”的朋友,这“媚俗”两字在中文里的用法似未大走样,且因此引起另一些人的抵制。
王小波先生在杂文《有关“媚雅”》里提到一篇文章时说:“作者认为,米兰·昆德拉用出来一个词儿,叫做‘媚俗’,是指艺术家为了取悦大众,放弃了艺术的格调。他还说,我们国内有些小玩闹造出来个‘媚雅’,简直不知是什么意思。这个词的意思我倒知道,是指大众受到某些人的蛊惑或者误导,一味追求艺术的格调,也不问问自己是不是消受得了。”
今日之“媚雅”较之古已有之的“附庸风雅”又有了新意。比如以大众式的手法(如签名),去取悦少数雅人(如钱钟书),以便自己也能附骥出名。
~~~~~~~~~~~~~~~~~~
【附录】
丧家犬与老鸨
·桃父·
屡屡见到署名马悲鸣的文章。由于电子刊物的局限性,我无法一睹此公尊容;但是,从此人的各篇“宏”论里,我看到了这样的形象∶一头见人就咬的丧家犬,和一个红灯区的老鸨。
对马悲鸣各篇说辞中论据的充分性到底有多少我不感兴趣,也不想多讨论。作为一个中国人,只想从中国人的角度来瞧马悲鸣。马悲鸣所表现出来的,正是柏杨所描写的那一种“丑陋的人”的形象,恕我在“人”字前没有加上“中国”二字,因为我不知道马悲鸣是哪国人,而且“丑陋的”也不一定是中国人。
马悲鸣从亮相开始,就不停地咬人,以前的不提,光是最近一周,就咬了王丹,咬了韩少功,咬了北岛。无疑,咬人——特别是咬名人——比征集名人签名更容易出名,也能更快出名。现在,马悲鸣无疑已非常地出名了,特别是在侈谈“中国打不过日本”以后,就更加出名了。那种媚日嫌中的口吻,活脱脱一个“老鸨”形象,怎一句“嫌贫爱富”了得!
马悲鸣也许天生反骨,总是要逆众人之心说话,这还可以容忍,天性若此而已。但若总是要伤众人之心,那就不可原谅了。我看马公大可趁早卷旗收篷,否则将被众人的唾沫所淹没,再也发不出“悲鸣”。
(马氏奇文多见于《枫华园》和《华夏文摘》,众位若有兴趣参阅,可知桃父不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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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悲鸣∶
我在网站上看见了《丧家犬与老鸨》,如果他说些事实或许我还尊重作者,破口大骂是自出其丑,还是那句话,不能包容他人的异端,是因为自己已被阉割了,不知道独立思考是人的一种智能。中国养了一群太监型读书人。
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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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马悲鸣“咬”名人能出名,是因为咬住了某些名人的错处、短处,言之有据。象“桃父”这样,对马悲鸣文章的“论据到底有多少不感兴趣”,所以咬了半天(他承认,马悲鸣也是名人),仍不能出名。
“咬”名人不是坏事,这总比光顾给名人提鞋以趁机出名要好,也总比给名人提了鞋仍不能出名更好。“咬”名人的文章写得好,咬了活该,出名也活该。“咬”的人文章写得比被咬的还好,这种事文化史上多着呢!安东尼奥尼拍电影前专写评论,骂遍电影界,后来乾脆自己当导演,终成国际十大名导之一。你“桃父”要有本事,不要光顾着咬了,也写出几篇好文章来给咱们当看客的瞧瞧,就算是不如马悲鸣也行啊。
赵无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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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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