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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刚收到的关于不锈钢老鼠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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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刚收到的关于不锈钢老鼠的最新消息   
所跟贴 最可能依第一百零五条 (颠覆国家政权罪)治罪, -- 非文人 - (858 Byte) 2002-12-19 周四, 上午1:29 (11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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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不是我危言悚听,如果按照这样一部法律来说,95%(指大多数)网友都犯了危害国家 (97 reads)      时间: 2002-12-19 周四, 上午1:56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罪犯一、二:飞虎队,西乡子





罪证:中国分裂了会不会更好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117989.asp?od=1

走向分治的中国

http://209.101.125.119/TextBody/118087.asp?oD=1



同犯:伯夷

罪证:http://209.101.125.119/TextBody/118001.asp?oD=1



可疑同犯:贝苏尼 、寒江月



罪证:http://209.101.125.119/TextBody/118102.asp?oD=1

http://209.101.125.119/TextBody/118242.asp?oD=1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

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

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罪犯:奸坛95%的网友 + 邓小平(黑猫白猫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也就是资本主义>论)

+ 大陆95% 共产党员 + 100% 非共产党员。。。(罪证:说过美国<资本主义国家>比中国<社会主义国家>好的话)



“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这样一句语意涵盖得没

有边的“法律条文”,真是想用谁身上都跑不了!就是用到江泽民、胡锦涛身上,

在法庭辩论中也有可能成功!



中国的法律呀,真是严密无缝、硕大无朋的铁网!



中国制定法律的人到底是怎么想的?这样没有可执行性的、随意性如此之大的法律怎

么就堂而皇之地在中国公布、实施起来了呢?!



按照和合的“法制”精神,我劝大家都戒网吧!否则说十句话,可能有八句“犯法”

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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