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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与作为宗教的“马克思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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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寒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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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中国民运队伍中有一个十分奇特的现象,即不少民运人士都在帮着中共论证它确实是在坚持社会主义、捍卫马克思主义。这些民运朋友们,将中共的所作所为当作马克思主义来批判;而中共,尤其是中共保守派,则将其标榜为马克思主义来捍卫。这些民运朋友们认为,不彻底驳倒中共所赖以立国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便不足以从根本上启迪民智;而中共邓力群们则正以中国民运中的反马克思主义倾向来反证他们的马克思主义纯洁性。
恰好最新一期的《北京之春》上载有据说是邓力群写给江泽民的一份万言书。文中惊呼道:眼下的中国,资产阶级“至少已经是一个自在的阶级”,他们“已经逐步提出独立的政治要求,……一旦局势允许,这些人组织成为公开的资产阶级政党不会需要太长时间。”这一切均“无疑加速了资产阶级从自在阶级向自为阶级的转变。”他的这段剖析,语言是“马克思主义”的,论证也颇有点“马克思主义”的味道,但他却不经意地道出了中国大陆现正处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这一现实。因为“凡有马克思主义常识的人都知道”(邓文语),“自为的”资产阶级恰恰只能产生于封建专制社会的末期,它之向“自在的” 资产阶级转变的全过程正构成了先进的资本主义制度战胜腐朽没落的封建专制制度的整整一部近代史。饶有趣味的是:邓力群恰恰正是拿这段历史为例,文中说:“在历史上,欧洲资产阶级曾经根据‘无代表,不纳税’的原则向封建统治者争得国家政权。现在,新生资产阶级代言人也提出要‘通过纳税向政府“购买”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品”如法制、秩序、国防乃至民主。’”只可惜,邓文的宗旨不仅不是要中共顺应这一历史趋势,反而是要拼死抗拒这股历史潮流,以挽救其垂死的封建专制制度,故他的结论就当然不仅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而且是不折不扣的反马克思主义的了。
说中共反马克思主义,这决不是在玩弄概念游戏。其实,倘若我们知道晚年的马克思颇有点政治遗嘱味道地宣称:我已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了;倘若我们不是从苏共、中共的教科书中去理解马克思主义;倘若我们不是象文革打语录仗那样去理解马克思,即一句话,不是象苏共、中共那样将马克思主义宗教化,那么,这个结论是不难得出的。
(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政治学所赖以建立的哲学基础
文献显示,尽管马克思主义著作中处处饱含着对被剥削、被奴役、被压迫、被践踏者的无限同情,以及对他认为造成这一切的社会制度的满腔愤恨,但世上恐怕还没有人认为所谓“马克思主义”就是用这些同情和愤恨所堆砌起来的。
马克思主义全部学说的基点,是被称之为唯物史观的历史哲学,即那将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论扬弃地引入历史,且至今仍在人类科学史上占有一席学术地位的科学成果。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也如同自然界一样,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人类是自然界经亿万年演化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类告别动物界亦即社会史的发端,是从人类尝试着制造第一件工具的生产劳动开始的。人类在生产中所不能不彼此发生的一定联系即生产关系的广狭深浅,始终受制于人类变革自然的能力即生产力的广狭深浅。造成社会生产方式,从而相应的交换方式、分配方式之变更的终极原因在于社会内部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故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迁乃至意识变迁的终极原因,应当到社会的生产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人类变革自然的能力是由浅入深不断积累和不断发展的,当其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就要同那原来与它适应、并一直促进着它发展的人们的相互关系发生矛盾、冲突,从而促使这种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经济结构、相应的政治上层建筑和相应的社会意识形态作适当的调整。这种调整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是通过被称之为“阶级”这样的特定利益集团间的矛盾、冲突来实现的。社会的演化,可根据生产方式的特定的质的规定性区分出特定的阶段来。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演化的结果,正象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必然要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特定的阶段替代封建社会这一较低级的社会历史阶段一样,它也要因同一矛盾运动而逐渐被人类社会的更高社会历史阶段所取代。任何社会制度,都是这无穷演化过程中的一个暂时阶段。郑文从马克思早年的手稿中找到一些带有较明显的黑格尔正-反-合笔调的叙述,就认为马克思主义主张历史发展有个终点;也有朋友以为马克思主义在其政治学中粗略地勾勒了几笔未来共产主义社会草图,便据以推论马克思主义迷恋于一个完美无缺的世界。其实,这恐怕是一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误解。
马克思的经济学和政治学,是以他的历史哲学为基石的,是以这唯物史观为逻辑起点的。人们可以不同意马克思,可以批判马克思主义,但却不可以割裂他的历史哲学与他的经济学和政治学的内在联系,不管这种割裂是为了“发展”,还是为了“批判”。因为,一旦不是从唯物史观的基点上去理解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和政治学说,那么,他的经济学和政治学就有被抽象化为道义价值符号的可能,有被空壳化为一种宗教的可能。而这么一来,他的那些对剥削现象的剖析,对暴力革命的论述,对未来社会的推测,便统统有被人——首先是那些以资本主义社会为批判、攻击对象的人们——作为蛊惑人心,煽起激情的旗帜。因为毕竟,马克思主义有着一尊可使其道义感召力倍增的严整的科学外形。当然,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这些被抽象化了的价值符号,也无论捍卫者还是批判者带有多么真诚的热情,但他们手中那部被抽象价值符号化即宗教化了的“马克思主义”却是与本来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无关的。
譬如说:在中国民运界,我们既听到对马克思主义与“儒教”暗合的谴责,又听到对马克思主义摧毁了中国传统道德的愤慨。无独有偶,这同样互相矛盾的声音,我们在中共那边也听到了,只不过是刚好翻了个180度:那声音不是来自谴责,而是来自赞美,如文革中的批孔反儒与眼前的发扬国粹,据说都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教导。
下面,我们将会看到,如果说那种不是从历史发展的逻辑,不是从人类创造或推动历史发展的利益机制,而是从所谓“善”、“恶”、“好”、“坏”一类价值评判上去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和政治学中的论述,会怎样南辕北辙地将我们误导到把中共那种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视为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迷津中去的话,那么,那种多年来被中共所刻意宣传且已潜移默化到我们头脑中的思维模式,甚至会使我们无法在本来意义上理解马克思主义的任何一个简单的概念。
(二)关于“无产阶级专政”
譬如说,在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理论中,没有比他政治学中那“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更受到捍卫者的青睐和批判者的唾弃的了。我们知道,苏共、中共的许许多多令人发指的惨绝人寰的暴行,均无不是假“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在光天化日下理直气壮地大规模地实施的。在五、六十年代,随着斯大林恐怖统治内幕的曝光,许多西方共产党甚至兴起一股修改译文热,即在自己的党纲中将“无产阶级专政”纷纷改为“无产阶级执政”,以示与苏共那种令举世震惊的残暴划清界限。
我们知道,正是列宁,第一个提出了将是否承认“无产阶级专政”作为区分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在他的“十月革命”陷入全世界马克思主义政党谴责重围的1918年冬,针对第二国际各国社会党纷纷对在资本主义很不发达的俄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强烈质疑,列宁提出此论,为布尔什维克用暴力跨越资本主义历史阶段的行经作“马克思主义”的辩护。1918年12月,列宁将他的“试金石”论专门写成一段文字,冠之以“1852年马克思对问题的提法”,加在他于“十月革命”前夕出版的“国家与革命”中,为此,该书专门出了第二版。该文一开头,便引证了马克思于1852年3月5日致美国工人魏德迈的信,大约列宁认为此信中的某些话,足以使他解脱理论上的困境,故他特意将其誉之为“一段精彩的论述”。马克思的这段话是这样的:“至于讲到我,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到达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转引自《国家与革命》)。随后,列宁阐述道:“马克思学说中的主要之点是阶级斗争。人们时常这样说,这样写。但这是不正确的。根据这个不正确的看法,往往会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机会主义的歪曲,把马克思主义改为资产阶级可以接受的东西。……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以过去的马克思主义者考茨基为主要代表的现代机会主义,完全陷入了马克思在上面论述的资产阶级的立场。”(《国家与革命》1964年版第31页)
任何一位不带偏见的读者,倘若从马克思的历史哲学的基点上来看马克思信中的叙述,均能看出马克思所列举的三点中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历史是一个过程,它不是从来如此,也不会永远如此;而阶级存在,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等等,均不过是特定的生产力发展所制约着的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以及这些历史阶段由低级向高级的更替而已。而列宁却刻意地将“无产阶级专政”从马克思在信中所明白无误地特意强调的它的历史阶段性中孤立出来,并进而完全撇开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将马克思主义作了纯粹“价值符号”的区分,即分为可否为资产阶级接受这样的两个部分;随即便将一切依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俄国还远未达到社会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历史水平的批评,偷换为一般地反对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据说这又是属于恰恰不能为资产阶级所接受的部分)。这样,列宁就“巧妙地”绕开了诸如在当时的俄国是否已到了资本主义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已发挥贻尽的地步;是否已到了应将社会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提上议事日程的“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之类令他尴尬的问题,并且还可将一切这样地提出问题和思考问题的马克思主义者斥之为“现代机会主义者”了。
请注意列宁在上述引文中对当时第二国际的领袖考茨基的称呼:“以过去的马克思主义者考茨基为代表的现代机会主义者”中的“现代”二字,实际上,这足以表明列宁当时与其说是一般地将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倒不如说是特殊地将他自己的“十月革命”作为“试金石”,去评断一切、裁定一切的。在中国,由于受苏共、中共编的国际共运史的影响,有多少人知道那被中共常常称之为资产阶级“左翼”的“社会党”,其实就是当年马克思、恩格斯参与并领导过的工人阶级政党;而那至今在世界政坛中起着不可小视作用的社会党国际,也就是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的继续呢?
列宁从1917年11月直到1923年春逝世,他都费尽心机地在为他的“十月革命”辩护。然而,在这些辩护中,他几乎一次也没有使用过他早年在各种场合的论战中所多次重申过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论据——“请那些因为人们抱定自觉的‘目的’,以一定的理想为指南,而主张把社会进化从自然历史进化中划分出来的主观主义先生们(这多么象是在批判1917年后的他自己啊!——引者)注意”:“全部问题不过是把社会进化看做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什么是“人民之友”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列宁选集第一卷1972年版第32、33页)。“民粹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说什么俄国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的发展,……而经过其它道路来跳出或跳过这个资本主义。马克思主义是坚定不移地排斥这类梦呓之谈的。……除了使资本主义向前发展以外,妄想在任何其它方面替工人阶级寻找出路,都是反动的。在俄国这样的国家里,工人阶级与其说是苦于资本主义,不如说是苦于资本主义发展得不够,因此……消灭一切妨碍资本主义广泛地、自由地和迅速地发展的旧制度的残余,对工人阶级是绝对有利的”(《社会民主党在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列宁选集第1卷第54页),——相反地,他却把马克思主义中那些在一定的意义上似乎可以为封建专制主义者“接受”的对资本主义私有制、对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所作的批判和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的论述放在“第一位来加以颂扬”(借用列宁批判考茨基语),并进而发展成所谓“群众、阶级、政党、领袖”的学说,从而“创造性”地为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现代专制集权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凡是在苏联、东欧和中国生活过的人,都知道那个建立在前资本主义经济基础(请看看邓力群“万言书”中的统计:“五十年代前期,我国只有注册私营企业主16万个”,而且这还是包括按“资金2000元,工业雇工3人,商业雇工2人以上的标准划定私营企业主的”)上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是怎么回事了。实际上,这种情形——凡不是建筑于资本主义社会所创造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基础上的“无产阶级专政”必然要走向变相的中世纪式的皇权专政——应是在布尔什维克企图凭借国家暴力跨越资本主义历史阶段的那一瞬间就命定了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未来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对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是以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已经无法容纳下那曾经一度促使其迅猛发展的社会生产力为前提的。换言之,它的建立是以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文明为基础的。譬如,被马克思视为显露出无产阶级专政雏形的巴黎公社经验中,其政权形式就具备两大——为马克思所尤其强调的——特点:普选制和普通工人工资制。不难看出,此两点的要害均在于:反官僚特权。前者反政治特权,后者反经济特权。而“反特权”,恰恰是资本主义文明区别于封建主义文明的口号,恰恰是资本主义文明优于封建主义文明的特点。
可见,当马克思在强调“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时,是将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形式只能建筑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基础上并加以扬弃作为不言而喻的历史前提来充分肯定的。请看马克思是怎样叙述的吧:“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的口号”,“用等级授职制去代替普选制是根本违背公社精神的。”对此,恩格斯在巴黎公社20年后的1891年更进一步指出:“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爱尔福特纲领草案批判》)
由此可见,在俄国、中国这样的资本主义文明还远未建立起来的国度里要建立所谓“无产阶级专政”,既然几乎没有什么资本主义文明可以奠基、可以借鉴、那么,剩下的当然就只有去继承本国历史中那现现成成地摆在那儿的专制皇权文明了。其实,苏共、中共将其“无产阶级专政”分别建成“新沙皇王朝”和“新秦王朝”的全部历史秘辛就正在这里。而封建专制主义视人权、自由、民主、法制、普选、多元等等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为洪水猛兽,为大逆不道,为妖言惑众,为毒草泛滥,其必欲堵之而后安,必欲除之而后快,也便属题中应有之义了。
是的,马克思主义以批判资本主义为己任,中共也在不遗余力地批判资本主义,乍一看来,中共不正是在高举“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吗?同理,既然中共该遭批判、清算,那他们所举的马克思主义旗帜不也该遭批判、清算吗?
诚如马克思所言:“倘若任何想象与本质同一,那一切科学就都会成为多余。” 其实,只要稍加分析,人们就会发现:不对了,对于资本主义,马克思主义是站在未来角度的批判,而中共则基于过去角度的批判;前者的批判中含有对批判对象的继承,而后者的批判中则带有唯恐被替代的恐惧;前者的批判中含有对新时代的憧憬,而后者的批判则不过是旧时代的挽歌罢了。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曾嘲笑过欧洲的封建社会主义“把无产阶级的乞食袋当作旗帜来挥舞”(《共产党宣言》)。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他们逝世后,世界历史发展的不平衡性,竟然使东方的封建社会主义势力所挥舞的旗帜中又多了一面“马克思主义”的大旗。
其实,没有比拿苏共、中共那样的政权作为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证实或证伪再简单不过的了。因为从概念分类逻辑上看,马克思主义中的“资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一类概念,是作为同等的种概念隶属于他所谓的“阶级专政”这一属概念系统中的。处于同一平行地位的种概念还有“奴隶主阶级专政”、“封建主阶级专政”等等。毫无疑问,马克思对国家政权的阶级性质的划分,是与他对历史上各社会形态的划分同构的。是与他将全部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视为阶级斗争的历史之理解相一致的。人们当然完全有权不同意马克思的这种分类,甚至根本否定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但是,却无权把本不属于马克思的东西强加于他,然后再将其作为马克思主义来批判。因为这不是在批判马克思,而是在批判他的膺品,他的替身,他的蜡像。不言而喻,马克思这类“XX阶级专政”的概念是一种政治学的抽象,其中是舍弃了那形形色色的各类政权形式的。我们常常听见中共引证马克思的话说,不管西方资产阶级国家采取何种形态,但本质均是一个:资产阶级专政;资本主义的议会制,往往不过是决定资产阶级中的哪一个派别上台执政而已。这里暂且不谈马克思的这些在当时资本主义制度相当不完善阶段时讲的这些话的时代针对性,就暂且以中共所据的这些语言之普适性作为推论的前提,那么,我们要问:既然,在一个“资产阶级专政”的概念中,可以包含多种国家形式;既然资产阶级的国家性质,并不因为从一党手中易手到另一党手中而改变,那么,你们有什么根据可以证明:在“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中,就只能具有一党执政这一种模式?你们又提得出什么根据,可以证明马克思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共产党专政(哪怕是百分之百的马克思主义党)?你们有什么根据可以证实,一个资产阶级可以有多个政党去代表其阶级利益,而无产阶级却只能有一个政党来代表其利益,并且任何一个他党的出现都只能代表敌对阶级的利益?你们又何以推论:在资本主义国家,军队的国家化并不意味着军队脱离了执政阶级的控制;而在你们所谓“社会主义”国家,军队的国家化却意味着军队脱离了执政阶级的控制呢?退一万步说,就算你们那“资产阶级可以有多个党,而无产阶级却只能有一个党”的歪理成立,那么,你们又为何不敢象资产阶级几年一次合法地决定他们中的哪个派别执政那样,首先承认你们内部派别的合法性,并通过合法竞争来代表你们自身的利益呢?你们对于被马克思所赞誉过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巴黎公社主要是由非马克思主义的派别组成这一史实是真的无知呢,还是你们根本不知“多元”为何物而将其一概作了一元化的剪裁?你们依据什么逻辑得出:凡资产阶级政党间的斗争都是派系斗争,而凡共产党内的派系斗争都具阶级斗争的性质呢?实际上,你们哪有资格去谈巴黎公社,谈无产阶级专政,就一条“一切职位交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恩格斯“《法兰西内战》导言”),你们从总书记到村支书,从国家主席到乡长村长都得大喊救命!其实,你们真正信奉的是“普天之下莫非党土,率土之滨莫非党臣”。你们的意识形态哪里是什么“马克思主义”,而是马克思早已不屑一顾的“低于历史水平,低于任何批判”(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专制集权主义。
其实,针对中共那套漏洞百出、不能自圆其说的混乱逻辑,唯有得出如下结论才最符合逻辑:对于中共辞典中的那些从马克思主义武库中所剽窃来的概念和术语,诸如什么“阶级”、“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等等,等等,均统统只能当作非马克思主义的概念和术语去理解、去看待。这其中的根本原因在于,当中共们将马克思主义搬到中国来的时候,他们忘了马克思主义所赖以产生的那种社会生活却是无法也搬到中国来这一“细节”,他们是在资本主义的史前阶段照抄、解读和建构他们心目中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概念的。因此,历史的无情逻辑就使得他们的那“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变成了对中国新兴资产阶级所代表的广大人民的“阶级斗争”;“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就变成为了对以新生资产阶级所代表的广大平民的全面专政了。尽管马克思主义中有着大量的关于他们这类腐朽封建特权阶级历史地位的论述,很可惜,他们对其要么是读不懂,要么则是统统将其当作“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来大加讨伐了。
由此可见,在中共那里,既然一切“马克思主义”的术语,以及一切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的实践,都只有当作非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才符合逻辑,那么,把中共的理论与实践当作马克思主义来批判,也就理所当然地不合逻辑了。
(三)关于“阶级斗争”
“阶级斗争”也是一个被中共用滥、且也被民运朋友们所深恶痛绝的一个概念。这里暂且不谈该概念的发明权并不属于马克思,因为实际上至少我们每个人所亲历的都是: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的理论,从来都是被中共祭为反对异己(甚至包括中共内部的异己)的利器的。在中共的“马克思主义”辞典里,“资产阶级”、“无产阶级”的特定的历史的科学意义不见了,剩下的却只有“资产阶级”是“恶”,而“无产阶级”是“善”这样一类抽象的价值符号。因此,无论谁只要有违党内当权派——这个“权”是政教合一的,既有统兵治国权,又有教条裁判权——的意图,谁就会被判为“资产阶级”。而这个“资产阶级”,则既可以是所有不听党话的知识分子,所有昔日的友党;也可以是中共昨天的总书记、今天的元帅、主席,接班人等等。更有趣的是,中共内那些昨天的“资产阶级”一旦重新上台,又会以同一个“阶级斗争”的教条立即将昨天那“无产阶级司令部”的成员统统打成“资产阶级”,甚至在党史上还留下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领袖”竟然长期伴个“资产阶级反革命份子”的老婆这样的千古笑料。总之在中共治下,无论是谁,只要被划归“资产阶级”,人们无论怎样对其斗争,便都属于“善”,而且是斗得越狠越“无产阶级”。
现在,中共已不搞过去那种“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应解读为:一将不同的声音压下去,独裁者的为所欲为就灵)了,一般地,也不用“阶级斗争”这个词,而是换了个提法,叫作“对敌对势力的斗争”。不过换汤不换药,在将任何异己的社会力量宣布为“阶级敌人”、“敌对势力”这点上,邓小平时代与毛泽东时代可说是一脉相承的。是的,对这样的党同伐异的“阶级斗争”,谁人不厌恶呢?然而,这和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概念又有什么相干呢?
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不过是说,自有文字以来,任何在特定社会中的特定人群,都有维护自身利益的倾向,而不同人群间的利益往往是矛盾、冲突、乃至对抗的。这种基于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中之不同经济利益的缘由(注意:不是种族缘由、宗教缘由,等等)而发生的摩擦、冲撞、斗争、妥协等等,便称作阶级斗争。
看看中共统治下的中国大陆吧,人民群众与中共封建特权阶级间的阶级斗争又何尝停止过?若不是中国农民、中国工人以及各行各业各阶层人民那长达数十年的怠工,又何来那如当代农奴制般的“人民公社”之瓦解,何来今天的改革、开放?为什么“国营工厂‘大家拿’”(偷拿公家东西不为盗)?为什么公共车票普遍“逃”?这些大约从60年代便逐步蔓延开来的社会风气,其实不过是广大老百姓自发地以一种似乎是“恶”的(不合法的、也有违传统道德的)方式对整个社会财产分配不公的一种小小的再分配尝试而已。当然,中国的广大老百姓在这样作时,甚至压根儿也没有意识到他们是在干“阶级斗争”,(因为中共教义中的“阶级斗争”是完全另一码事,那是指斗“地、富、反、坏、右”),他们仅仅不过是本能地在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已,或本能地让那被朦胧地感受到的侵害略微减轻一些而已(在此顺便重提一下,这就是郑义先生文中所谓的“一切生命都会强烈地自我保护”之普遍性寓于其中的特定时空条件下的特殊性)。他们这样作时,相互间几乎没有什么串联,(有些人开初恐怕还多少有一点“罪恶”感),但是逐渐地,地无分东西南北、人无分男女老少,全中国竟有着数亿人都在这样默默无声地“挖社会主义的墙脚”,默默无声地“与党离心离德”了。于是,劳动生产率上不去了,下降了,而能源耗比、原料耗比却节节攀高。正是从世界各国这些看似简单枯燥的衡量生产力的指标之比较中,再清楚不过地反映出中共那套挂羊头贩狗肉的生产关系已严重地阻碍着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在球籍危机的威胁下,中共才不得不调整政策,于是便开始了被称作“改革开放”的从封建主义生产关系让位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样的历史进程。
其实,尽管中国老百姓并未意识到他们许多日常细小行为中所包含的伟大历史意义,但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上面所粗略勾画的,难道不是一幅中国人民自发地反抗中共封建专制特权阶级之阶级斗争的略图吗?无论是50年代的胡风集团还是几十万右派;无论是70年代的李一哲还是民主墙,也无论是80年代的以“异化理论”为标志的自由化运动,还是86、89的学生运动,不管当事者是否意识到,实际上,它们统统不过是中国的青年学生、知识分子,在政治思想领域一波又一波的对中国人民日益广泛的反对封建特权阶级的自发阶级斗争之或直接或间接,或自觉或不自觉的呼应与升华而已。换言之,它们统统不过是中国大陆上广大受封建专制特权阶级所压迫、剥削的老百姓,与中共专制特权阶级在政治与思想领域所作的阶级斗争而已,尽管不得不承认,直到包括89民运,这些斗争大都还远未脱离其“自发”性。而中国当代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正是在这种阶级斗争中,一步一步艰难地为自己的诞生和发展开辟着道路。
我们再来看看资本主义世界。前不久,法国工人举行了一场持续1个月的大罢工,前年冬香港国泰航空公司的工人也罢工数周,去年,较著名的罢工还有德国奔驰汽车公司、德国矿工等等。在现代工业国家,这类或长或短的罢工,可说司空见惯。对这种种罢工,尽管见仁见智评价迥异,但有一点则是可肯定的,即劳资冲突的结果,往往是劳动力的价格一提再提,使产品成本大增。再加上政客们为了选票而不得不顾虑甚至讨好人数众多的工薪阶层,以及海外已无殖民地可掠夺等等因素,资本家们为了在激烈的商战中不致被淘汰,便只好挖空心思地在其它方面寻求降低成本的办法,这就更进一步地刺激着向技术、向管理、向服务、向信息寻求效率、寻求利润的巨大历史潮流。而当代生产力也正是在这种利益冲突机制中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从而促进着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演进的。
当然,罢工只是基于经济利益的冲突机制即阶级斗争的一种形式。其实,对话、谈判、妥协又何尝不是阶级斗争的形式?前不久,台湾国泰航空公司的员工佩上要求提薪的袖章上班以示柔性抗议,而台湾联合报系劳资双方则签团体协约,以其福利保障甚至优于台湾劳基法而传为美谈。我们能说这就不是阶级斗争(结果)?不要以为阶级斗争只限于政治大示威、筑街垒、打巷战、夺政权。苏共、中共向来刻意贬低西方国家的工会运动,蔑之为“工联主义”,而不少民运朋友则也因为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很难看到那些“壮观”场面,而质疑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但是只要看看当代社会学中的社会分层理论的活跃,就可知道,有关对阶级和阶级斗争现实状况的研究,仍持续地构成今天西方思想界的一个热门话题。
(四)关于“暴力革命”
再如“暴力革命”,这也可说是马克思主义术语中被抽象价值符号化弄得最混乱不堪的一个概念。在苏共、中共那里,“暴力”似乎只要加上“革命”二字,就自然而然地会散发出神圣的“善”的气息;而在一些民运朋友那里则正好相反:只要“革命”一沾上“暴力”的血腥,那就无论如何也难免其“恶”的罪名。尽管双方爱憎截然对立,但在脱离具体的历史进程而将“暴力革命”抽象为价值评判符号这一点上,肯定与否定的两极则是相通的。至于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革命”概念,尽管其无疑是他历史唯物论大树上的一朵奇葩,但倘若它一旦脱离开自己从中获得养料的大树,它原有的生命也就当然不复存在了。在苏共、中共的“辞典”里,既然“暴力革命”是绝对的“善”,唯“暴力革命”才“马克思主义”,于是,凡是怀疑他们“暴力革命”历史正当性的人们,凡是主张走和平道路的政党,便当然一律要被革出“马克思教”的教门了,这是将马克思主义抽象价值符号化的的必然归宿。
其实,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从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以及这个斗争的最高形式即无产阶级执掌国家政权的学说中,并不能逻辑地、一般地得出暴力革命是唯一的斗争形式的结论来,尽管在马克思的那个时代,马克思主义者几乎都是将其作为主要的斗争形式摆在日程上的。将“暴力革命”视为无产阶级获取政权的唯一斗争形式,这种“马克思教”的主张必然要导致如下两个极端的结论,即或者将主张任何走和平斗争、议会道路的工人阶级政党统统视为非马克思主义党,视为“叛徒”、“机会主义”;或者依据当代资本主义制度中暴力革命的可能性越来越小的现实来一般地否定马克思主义。
其实,如果我们多少了解一些马克思、恩格斯在当年提出暴力革命的历史背景:如当时工人的日劳动时间不是8小时,也不是10小时,而是12小时甚至更多;如当时的工人们哪怕是为争取些许改善劳动条件的和平抗争都往往会遭到残酷的镇压;如那时的工人领袖们所遭到的政治迫害——比方马克思本人,不仅被注销国籍,流亡他乡,而且几乎被欧洲大陆的各国政府撵来撵去;如1848年维也纳的大屠杀和1871年的巴黎大屠杀;如筑街垒、打巷战的起义在当时欧洲大陆几成家常便饭,等等,等等,那么,我们对马克思当年提出他的“暴力革命”理论就多少可以理解,或至少不那么苛求了。
说到此,顺便比较一下中国民运尤其是流亡者群的现状也许是不无益处的。我们知道,中国民运今天实际上也在争论着关于“和平道路”与“暴力革命”的问题。“六、四”之前,中国民运中几乎很少听到“暴力夺权”这类声音;“六、四”刚过,尽管民运内部暗暗地也有着一些对曾失去若干“兵变”机会的痛惜,但似乎还没有谁在公开谈论“暴力革命”。但随着中共对民运禁绝一切合法生存空间之专横的持续,随着中共拒绝任何政治体制改革,民运中主张“不排斥暴力抗争”的声音便逐渐升高了。迄今已见到好几篇民运理论文章强调“不要剥夺人民武装抗击暴政的权利”以及“当人民循和平道路颠覆政府的权利受阻时,人民天然地具有武装颠覆那与人民为敌的政府的权利”,等等。这些文章的作者,在为他们的“暴力革命”立论时,尽管不乏旁征博引,但均恰恰未引用过任何一句马克思的话,因此完全可以不无根据地认为,他们与那些主张“作合法反对派”的民运朋友中的不少人,在否定马克思主义这点上,或许是并无歧见的。多少有点令人奇怪的倒是,在那些批判马克思的“暴力革命”论的朋友中,至今还未见有谁站出来公开批判民运队伍中这种现实的“暴力革命”论,相反的倒是传出了诸如“乐观其成”的声音。
进一步看,对这些非难马克思主义“暴力革命”论的朋友们,尽管不能说其中完全没有一个对任何“暴力革命”均加以谴责的彻底的和平主义者,但却可以说,其中的绝大多数则实际并不非难美国的独立战争或南北战争;并不非难墨索里尼及齐奥塞斯库所遭到的暴力镇压;或许,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也并不非难法国大革命、辛亥革命及北伐战争等等。由此可见,这些朋友对暴力革命的批判其实是有选择性的(是否自觉认识到这点又另当别论),是特称判断而非全称判断。既然如此,他们那从一般意义、亦即从抽象的“恶”的意义上去批判马克思主义暴力革命论的逻辑前提也就不存在了。
现在我们来看问题的另一面,即:为何有些根本上就不认同马克思主义的民运朋友,今天竟然得出了类似于当年马克思主义关于暴力革命的结论来呢?其实,稍加考察就不难发现“暴力革命”论的兴起,大都是在和平道路难以走通之时。这在马克思时代如此,在今天仍然如此。可以设想,倘若中共哪怕稍许给非官方的民间独立势力一丁点合法生存空间,中国民运内的暴力抗争论就会相应地有所减弱,否则,这个声音只会越来越强烈。
其实,马克思、恩格斯当年即使在大力鼓吹暴力革命时,也没有一般地排斥和平道路的可能性。在他们看来,无产阶级暴力夺取政权,起码在英国可能是个例外,或许美国也具有和平发展的可能性。他们从来没有否定过合法斗争的必要性,而是主张将合法斗争与非法斗争,和平方式与非和平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一切视具体条件而定。并且即使在俾斯麦政府的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时期,他们也身体力行地利用任何可资利用的合法斗争机会。今天中国民运内部的策略争论中,似乎有一种将激进与缓进,非法与合法,暴力与和平手段截然割裂开来的倾向。而在我看来,那种对任何一种策略手段给以抽象的、绝对的“善”或“恶”的思维方式恐怕都只能作茧自缚。
中国的民主运动,在今天的历史阶段,当然有其绝对意义的价值取向,对于“人权、自由、民主、法制、多元”这些目标,毫无疑义我们必须旗帜鲜明。但除此之外,道路的选择、手段的取舍、策略的运用,除非与上述战略目标相违,恐怕都只具有相对的意义,都只能视具体的条件而定了。这一点对我们今天的民运适用,对昔日的马克思及其主义当然也适用。
马克思逝世后,欧美工业国在其内部各阶级利益机制冲撞即阶级斗争的作用下,工人组织均逐步获得较从前宽泛得多的合法生存空间。在恩格斯晚年,第二国际的各国工人政党即社会党,大多数都在各国议会中有了党团。在30年代初叶,瑞典社会党就开始靠选票上台执政。二战后,各国社会党的胜选组阁更是此起彼伏。事实上,当代资本主义制度中的社会福利,不能说与这些国家的工会势力、社会党势力的强大无关。人们常指责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革命”论脱离今天资本主义的实际,但却忘了:马克思是在昨天那个与今天工人政党可在政治舞台上合法竞争之图景迥异的历史背景下提出问题的。这就如同在前进的道路上有无武装把守与人们所据以选择的行路方式可以完全不同的道理一样。
此外,还不能不提及的是,上述驳论者还有一个在他们看来似乎是不言而喻的前提,即:当今的各国社会党并非马克思主义政党,故社会党人在政治上所取得的任何成就都与马克思主义无关。但稍对国际工人运动史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这其实是列宁及其共产国际所杜撰的逻辑。列宁当年否定第二国际社会党人的议会斗争道路,是出于他要靠暴力革命跨越资本主义历史阶段的需要。然而,苏共、中共将社会党一律划为“资产阶级政党”一事恰好表明:封建专制特权阶级既然要与建立在社会化生产力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制度为敌,它就注定了不仅要以这个制度的代表资产阶级为敌,而且必然也要与伴随这个制度而诞生的现代工人阶级为敌。
(五)关于当代资本主义
毋庸否认,今天,在苏联、东欧、中国这些以“马克思主义”为国教的“共产”帝国大厦已倾或将倾的时刻,人们——尤其是那些在铁幕中生活过的人们——一说起“马克思主义”,便往往从心底流露出一种近乎本能的厌恶。他们站在成堆成堆谎言的废墟上放眼望去,相对于他们生活其中的社会,资本主义彼岸是一派繁荣景象。如此一来,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许多论断大受质疑,便似乎是可以理解的了。
我们知道:自“十月革命”以降,历经数代人,苏联、东欧及中国的所谓“社会主义”,几乎已经被“定格”化为“实践的马克思主义”:肯定者是将其作为“马克思主义”来肯定,而否定者也将其作为“马克思主义”来否定。同时,既然经列宁主义转译的“马克思主义”,是以抽象价值符号化为特征的,那么长期受这种“马克思主义”所熏陶的人们,一方面往往爱从诸如抽象的正义、公正、善、恶等等上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之类的论述,另一方面又常常反过来要马克思主义去承担这种泛价值化论证所必然要导致的荒谬逻辑结论的责任。
这就如同以地球为参照系,人们横竖都觉得是太阳绕地球转一样。
那么,我们不妨换换参照系试试,即将马克思的经济学、政治学放回到他的历史哲学基础上,不是从超历史阶段的什么抽象的“善”、“恶”,而是从历史演化的一般趋势来审视一下本来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
我们常常可以听到有朋友责难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尤其是马克思主义那关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论断,更是倍遭嘲弄,似乎其“荒谬性”已可作定论了。人们据以批驳的理由大致都是:事实证明,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前预言必将灭亡的资本主义,不但没有如他所论述的那样一步步走向衰亡,反而还欣欣向荣,且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均毫无寿终正寝的迹象……。谁也无法否认人们所据以列举的这些事实,问题是这些事实是不是就真与马克思关于社会化的生产力将必然追求着社会化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有关论断相矛盾,从而逻辑地引出否证的结论来?
首先我们应该承认,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必然要灭亡的论断,决非是建筑在他那诸如“资本一来到世间,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资本论》)这类“价值判断”之上的,尽管这类描述在他的著作中比比皆是。他的关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论断,从一般意义上说,其实不过是建之于他从黑格尔那里继承来的“万物皆过程”的辩证法宇宙观;从特殊的意义上说,则是根据他自己所创立的唯物史观推导出来的。这个推论在哲学上其实异常简单明瞭:既然资本主义社会不是从来就有的,那它也就不会永久地存在;既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可以促使资本主义社会在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产生,那么这一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也会同样促使它让位于另一更高历史阶段。可见,要驳斥马克思的结论,就不能不驳斥他据以推论之前提,或据以推导之过程。当然,人们有权建立另外一套宇宙观、历史观,有权完全抛开马克思主义的那套理论模型,不过这样作至少证明,仅靠前面提到的那些哪怕是铁一般的事实,你不一定能驳倒马克思,除非你能证明资本主义社会是从来如此,并永远如此。
以上当然还仅限于从概念的逻辑层面上看。下面,让我们再试着从历史的逻辑轨迹来看。
我们都知道,今天的资本主义,与马克思所处的那个时代的资本主义,简直可以说是有天壤之别了。不仅生产力已由以蒸汽机为标志进化到以信息为标志,而且社会政治生活的变化更令人刮目相看。在马克思、恩格斯写《共产党宣言》时,各国的工人组织还都是一些秘密团体,其成员也大体象今天中国的各民运组织的成员一样遭受着警察、法庭、监狱的迫害。而今天,这些工人团体不仅早就从地下走到地上,而且还走进了议会,其中不少甚至通过竞选执政了。在马克思的那个时代,所谓普选权还受到诸如财产、性别、种族等等的限制,而今天,这些限制则均已是历史的陈迹了。在一百多年前,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还是那样郑重其事地将争取5月1日为国际劳动节,争取8小时工作制等等写在自己大会的决议上,而今天,不仅5月1日是法定假日早已构成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普通生活的一部分,而且8小时工作制甚至已是隔日黄花,而为周末两天休息制,6小时、4小时、以及弹性工作制所取代了。更重要的是,在马克思那个时代,曾频繁出现过的生产过剩瘟疫,在本世纪30年代达到其峰值后,其发生的频率和烈度均呈下降的趋势。今天,尽管仍有周期性的经济滞涨,但整个社会的危机承受力已大增,阶级矛盾已大为缓和,社会已日趋稳定。这些无疑得益于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日臻完善的普遍社会保障体制,它几乎消灭了赤贫,并使得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不平等日趋缩小等等。总之,资本主义制度的自组织、自调节功能显示,这种生产关系所能容纳的社会化生产力之全部潜力不仅至今还看不出业已耗尽的症兆,而且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似乎也不能得出如此结论。
但是,马克思、恩格斯不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宣告“资产阶级的关系已经太狭窄了,再也容纳不了它本身造成的财富了”、“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这种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它已经受到这种关系的阻碍”了吗?对此,你作何解释呢?对于这类问题,我可以毫不含糊地承认:马克思当年面对资本主义频繁的商业危机以及由此引发的剧烈社会动荡,的确曾作出过许多低估资本主义社会结构之自组织、自调节功能的结论。用王若水先生的话说,即过早地宣判了资本主义的死刑。对于马克思主义这一类经济学和政治学的结论,我们当然应当根据历史的发展予以修正。
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他们的理论从来都是持这种态度的。这不仅从马克思、恩格斯在后来谈过,倘若以后来写《宣言》,其许多地方应该会有不同的写法,《宣言》中的个别地方本来就是可以修改的(《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一类话中可以看出;从马克思1850年自己否定他1848年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即将到来的社会主义幻想(《马恩全集》第7卷第513-514页)中亦可以看出,而且从恩格斯晚年强调合法斗争,强调“如果说有什么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的批判”马恩全集第22卷第270页)的著名论断中更可以看出。
更重要的是,倘若我们着眼于资本主义制度这一百多年来演化的轨迹,我们甚至会惊异地发现:在利益机制及阶级斗争的作用下,它的日益广泛的经济平等化、政治民主化恰恰曲折地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乃至整个社会结构向社会化方向演进这一马克思当年所揭示的总趋势。
在30年代的大萧条后,资本主义各国都相继通过或完善了反垄断法、股份交易法、最低工资法、最高工时限制法、普及教育法、就业反歧视法和高额累进所得税法等等一系列法案。这些立法的实际效果是:限制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兼并规模,从而使社会财富所有权分散化的趋势愈演愈烈;雇佣劳动者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有了相当的改善;建立起了广泛的社会福利网和社会监督网,任何国民,不分阶级,从出生到坟墓,都有了最起码的基本生活保障。这一切当然是政府强力干预市场自发竞争的结果。但与此同时,政府的大量管理功能又日益下放给社会,致使各类社区、各类民间团体自治的趋势越来越强。
在国际上,各工业国之间阻碍经济飞跃的藩篱一个接一个地被迅速拆除,以弱化各民族国家政府某些传统功能的各区域经济共同体也纷纷建立。甚至在某些共同体内——如欧盟——不仅已有了共同体的议会,而且连不久前人们想都难以想象的统一货币问题,已到了沙盘操演的阶段。对此,有的西方社会学者甚至不无夸张地断言:“实现统一的全球政府的可能性……,从技术的角度讲,阻碍其实现的障碍正在迅速地被清除。”(格.伦斯基《权力与特权》浙江出版社1988年版第319页)这一切,均清楚地表明:生产力的越来越加速度的社会化发展,强劲地促使着整个生产关系、从而整个社会结构之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化潮流。
站在今天这个“全球化”的历史大潮面前,我们回顾一下马克思在100多年前用极清晰的语言所表述的历史唯物论的原理,以及根据这个原理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轨迹,即:社会化的生产力必然会社会化地改变着人们之间的关系,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结构的社会化改造,我们除了叹服其理论的洞若观火的逻辑力量外,还能够说些什么呢?
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共产”体制的衰落,是人们非难马克思主义的正、反两大依据。即使如王若水先生这样的不完全否定马克思主义者,也大体支持类似立场。他说:“时代变了,今天社会主义国家或者转到资本主义,或者采取一些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措施;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国家也采取了一些社会主义性质的措施。两种制度正在靠近。”在这里,无论“社会主义国家”所采取的“资本主义措施”,还是“资本主义国家”所采取的“社会主义的措施”,均是被作为“好”、“善”、“有利”一类价值评判上的肯定性符号来表示的。这就难怪王若水先生一方面也意识到“现在所有自称建成了社会主义的国家,从马克思观点来看,都是不够格的”,另方面又得出:“要这些国家不用‘社会主义’的名称,也不好办”这一类令人费解的结论来。正如前所述,只要我们跳出肇始于列宁的这种将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政治学抽象价值符号化的怪圈,回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点上,我们就不难看出:当代“共产”制度的衰亡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所显示的,均是沿着历史演化的同一运行方向——封建专制特权的生产关系必然要让位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也必然要向社会化的生产关系演进——而已。
人们常常讥笑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描述中有太浓的乌托邦色彩。譬如说消灭私有制,譬如说按劳分配、按需分配等等。是的,倘若我们只是将其当作道德家的抽象价值观的说教,我们是有理由将其视为空想的;倘若我们再加上苏共、中共的实践作为证伪的参照系,我们是有理由痛斥其为伪善的。但是,倘若我们着眼于当代资本主义制度活生生的现实,以及这个现实的发展轨迹所显示的历史逻辑来考察马克思主义,恐怕我们会惊异地得出另一种结论。
譬如说消灭私有制,这是许多人最难以认同的,尤其是有了苏共、中共那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封建集权的“公有制”之后。但是,看看今天发达繁荣的西方各国吧:从瑞典到瑞士,从德国到法国,从日本到澳洲,从美国到加拿大等等,哪一个国家不在实行高额所得累进税制?有的国家甚至实施到相当“苛酷”的地步。这是什么?这难道不是国家凭借国家机器这一有组织的暴力在强制进行着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而所谓“所有制”,不过是以财富分配为其表现形式的财产在法律上的占有权,不过是以分配为其背面的财产占有关系而已。任何财产所有制均最终必须落脚到分配上才有其实际意义,也即经分配后的实际收入,才真正体现了事实上的财产占有。从这种意义上讲,虽然我们不能说高额累进所得税制等同于“消灭私有制”,但它无可否认地也具有实际上的“剥夺”大资产的意义,无可否认地具有平衡财产的实际占有的意义,因而也无可否认地具有生产关系社会化的意义。这就难怪有人称高额累进所得税为“劫富济贫”;难怪美国一些大资本家为了逃税宁肯放弃美国国籍而到南美去当小国公民了。
尽管对累进所得税及其相应的高福利政策人们一直争论不绝且甚至有时引致社会的反弹;尽管它的发展速度、规模、深度、层次等等,均不能不受到生产力发展的制约以至不时通过局部的社会动荡来求其平衡;尽管近年来由于经济的滞胀使得各国纷纷削减福利乃至导致政府更迭,但是二战后,各西方工业国能基本维持稳定的发展,避免了大的社会振荡,革命危机销声匿迹,一个个经济萧条、滞胀期均被平安渡过,并由此带来各资本主义社会的空前大繁荣,不能说与此无关。同时,它所展示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演进的社会化趋势与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中所揭示的历史方向竟简直给人以“不谋而合”之感,就更别提实行高额累进税制本身就是《共产党宣言》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明确宣示的一项社会主义政策了。
至于被许多人作为乌托邦倍加嘲弄的“按劳分配”、“按需分配”等等,我只需提及如下两点事实即可:
第一,许多中国人到了西方国家,享受着各国普通国民均有的一般福利,而且有的作为政治难民还特殊地领取着相应的额外补贴。可是却几乎很少有人意识到自己此时此刻就正在享受着包括马克思在内的许多社会主义先哲们当年作为理想所描述过的“按需分配”。也许有的朋友住在那根据“按需分配”提供给他的暖融融的套间里,正在信笔批判“按需分配”这一马克思主义的乌托邦,正在尽情地奚落马克思当年在伦敦贫民窟的昏暗的油灯下憧憬着的“按需分配”是白日做梦呢。
第二,我前面已引用过的《权力与特权》的作者格.伦斯基先生在该书83年版序言中特别提到,新版需要作出的唯一的具有理论重要性的修改是,在当时的美国,“按财分配”、“按劳分配”、“按需分配”都在发挥着作用。譬如:“资本收益、股息、房地租、利润、和资本家的红利按财产的所有而分配;工资、年薪、佣金则作为对工作表现的报酬而分配;福利支出、食品券、住宅供热支出、医疗补助、以及收入中转化为社会保障和对老人的医疗照顾的部分、还有免费的公共教育、进入公园、博物馆和其它公共场所,这些都是按照需要而提供的。从最近的政府资料中判断,美国的国民收入中,近20%是作为对财产所有的报酬而分配的,70%作为工作报酬,有10%是按照需要而提供的。”(第5-6页)在此,我无须再加一个字。
(六)关于社会党与民主社会主义
二战后,苏共、中共称包括东欧、亚洲、及古巴在内的全部由“共产党”——按列宁主义模式组建的党——掌权的国家,为社会主义阵营;并将一切非该阵营的工业化国家称为“资本主义阵营”。而西方国家的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们,在分类学的意义上也大体接受了这种划分,只是在识别符号上为了不致引起混乱而有所不同,如将所谓“社会主义阵营”国家一律称之为“共产集权国家”,而将所谓“资本主义阵营”则称之为“工业化民主国家”,等等。西方学者之所以一直不接受东方集团国家为“社会主义国家”的识别符号,其原因纯粹是技术上的,即避免其与他们所谓的工业化民主国家概念内的一个亚种“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相混淆。被西方学者称作“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的,大体是指北欧几个由社会民主党长期执政或主导的斯堪的那维亚国家。而中国的学者,包括民运中的朋友们,尽管几乎都注意到了北欧的民主社会主义,但是也许是其否定马克思主义的缘由,也许是在近来西方国家关于福利与效率的激辩中尚未理出个头绪,也许是二者兼而有之,总之,几乎没有谁将这些国家的现实与马克思主义联系起来,也许这其中还有个“社会党是非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潜意识在作祟吧。
是的,由于中共的封锁,由于苏共、中共的误导,我们所获得的有关民主社会主义国家、有关社会党国际的资料是少之又少。我们都是以这样的模式被启蒙的: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到列宁主义,又发展到毛泽东思想。现在,我们的批判则来了个逆向溯源,自以为已批到暴政的老祖宗了,却未曾想到被当年启蒙的那“模式效应”一叶障目使我们甚至不知天外有天。
实际上,在本世纪初叶,在第二国际各国社会党之间,由于“十月革命”所引发的诸如“俄国是否已具备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条件?”“资本主义历史阶段是否会由于有工人阶级领导的政权就可以被‘省略’?”,以及“当时是否已到了世界资本主义的垂死阶段?”等等分歧,而进行了一场空前的大论战。论战最后以社会党阵营的大分裂为结局。1918年3月,即“十月革命”后四个月,列宁将俄国社会党改名为共产党,不久又在莫斯科成立了号称第三国际的共产国际,以示与被他称作“叛徒”、“机会主义”、“修正主义大本营"的社会党国际即第二国际作最后决裂。同时在俄国国内,则宣布包括社会革命党、社会民主党孟什维克派这些仍隶属于第二国际的社会党为反革命政党,而对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于是,自此以后,社会党国际与共产国际便分道扬镳,尽管双方都举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但谁也不承认对方是马克思主义。一时间,人们还真就把六耳猕猴当作孙悟空了。近一个世纪以来,双方在各自的道路上均已走了很远,世人现已有足够多的资料来对这桩世纪公案作出评判了。
尽管中共现还在作垂死挣扎,但“十月革命”的道路,即在前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暴力革命“省略”或跨越资本主义历史阶段的尝试,已告彻底失败。诚然,对苏共、中共的第一代革命家,我们不能贸然地否定他们确曾有过以消除人间不平为己任的崇高理想,不能轻率地贬低他们确曾有过坚韧不拔的自我牺牲意志,但如果以为仅凭这些“理想”和“意志”,就可以算是马克思主义,那历史上任何一位农民起义领袖或虔诚的宗教信徒便都可称得上是“马克思主义者”了。因为马克思主义与以往任何理想主义的区别恰恰在于、甚至仅仅在于:它是以承认社会的不平等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从而也在现存的历史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进步的为前提的;它是在充分肯定资本主义制度的必然性、合理性的基础上来论述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的。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讲,在二十世纪东方的一切前资本主义国家的“革命”,只有当其以发展资本主义为宗旨时,才谈得上符合马克思主义;相反一俟它走上“十月革命”的道路,即抗拒资本主义的发展,它就实际上与本来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无缘甚至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了,因为在这些国家抗拒资本主义的发展就只能导致封建专制复辟。这也就是今天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的社会民主党人并不讳言当今的中国民主运动只能以发展资本主义为目标的原因。然而,抗拒历史必然性没有不受到历史惩罚的:那些个曾几何时愤世嫉俗壮怀激烈的共产党革命家,眨眼间便成了旷世千古万夫所指的大暴君、大独裁者;而那一批批豪情满怀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共产党人,转瞬间却沦为空悲白发、遗恨终生的封建王朝的卫道士、殉葬人,这历史悲剧的残酷逻辑实在令人惨不忍睹!
然而在另一个世界,以承认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为前提,由社会党国际所代表的西方工业国家的现代工人阶级运动却在持续、健康地发展着,并历经100多年结出了它初步的果实。下面我仅从《权力与特权》第十章中摘出的几段话以飨读者,尽管摘引稍长了点,但它对了解我们一直很陌生的当代社会民主党人的业绩,或许会是大有助益的:
在斯堪的那维亚民主国家中,“在权力和特权上的不平等似乎已接近最低点”;“在瑞典,代表着城市工人阶级特殊利益的社会党,自从1932年以来就一直是处于领导地位的政治势力。除了在1936年有短短的三个月时间例外,其它时间中,社会党人或者单独控制政府,或者在联合政府中充当主导地位的成分。虽然这一政党的有些领导人是来自中层或上层阶级,但是所有观察者都同意,它是作为一个属于工人阶级的,由工人阶级组成的,为了工人阶级的利益的政党而发挥作用的,至少在那些与工人阶级利益休戚相关的事物上是如此。这一点可由上世纪末工会在政党的组成上扮演了主要的角色,并仍然继续扮演主导的角色这一事实看出。近年来该党交纳党费的党员中有2/3是由其工会‘集体’入会的工会成员。在瑞典议会的该党代表中有2/3到3/4的人是或曾经是工会成员。进一步讲,近年来,几乎有70%的工人阶级的选票投给了社会党,它占了该党所有选票中的3/4左右。所有情况中最重要的是,该党的政策一直是朝着提高工人阶级利益这一目标的,并且导致了福利国家的建立。在其中,几乎每一类社会不平等都极大的被降低了。”; “在较为先进的工业社会中,美国和瑞典似乎代表了政治控制的两种极端类型。大多数其它的工业化民主国家则介乎其间。其它斯堪的那维亚国家都是接近瑞典模式的”,“英国在许多方面看起来都大致介乎瑞典和美国类型的中间”,“法国和意大利的情况同美国的类型更接近”,“联邦德国、瑞士、荷兰、加拿大、日本和新西兰都是如此”。不过,人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即政治领域中左转的倾向。在几乎所有上述国家中,在政府控制的长期趋势中,都包含了那些最能反映普通人民的愿望和要求的政党和党内的派别的力量在加强的趋势。有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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