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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答Observer,偷换命题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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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答Observer,偷换命题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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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答Observer,偷换命题举例 (582 reads)      时间: 2002-6-19 周三, 下午1:4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希望Observer网友学习一下经济学或运筹学中的不完全信息或不确定状态下的决策(decision with incomplete information or uncertainty),熟悉一下冯.诺伊曼-摩根斯坦效用方程(von Neumann-Morgenstan utility function).



权衡利弊,指的是如果改良和革命的收益同样大,改良代价小,则取改良.如果革命代价小,则取革命.如果革命和改良的收益,代价均不确定,这是不完全信息或不确定状态下的决策.冯.诺伊曼-摩根斯坦效用方程可以描述.Observer网友对本人所拟前提的的批评似源于不熟悉这类问题.



*我觉得你比高先生高明,逻辑漏洞掩盖得比较好。



*// 高寒的逻辑表述有些不太准确,用下列表述更好:

*// 大前提:风险为零(无损失可能)不是权衡利弊决策进行任何活动的必要前提.

*// 小前提:决策是否革命,是一种权衡利弊的决策活动.

*// 结论: 决策进行革命,不需要核内战风险一定为零.



*此处,“权衡利弊决策进行活动”,细究起来包括了两个含义在里面:



*其一、纯粹权衡利弊,判断行动所涉及的风险有多大:这当然不以风险为零

为必要前提----倘若风险都已知为零了,还有什么可权衡的?



*其二、作出行动或不行动的决策:权衡利弊的结果,决策者完全可以因为行

*动诱发某类特定风险(如核内战风险)的概率不为零,而决定不采取该项行动。



*芦笛命题显然说的是第二种含义,而你的大前提、小前提,似乎用的是第一

*种含义。如果你的结论也是第一种含义,则与芦笛命题毫不相干。倘若一定

*要声称这就算驳倒了芦笛命题,则实际上等于偷换了人家的命题。



*如果你结论用的是第二种含义,与芦笛命题一致,则此结论无法由前提导出,

*犯了推不出的谬误。



本人所拟前提是,不能要求"不为零必须不干",这是对芦笛要求证明为零才革命的否定.Observer网友"忠实本人原意"的换成不能要求"不为零可以不干",是否更有偷换概念之嫌?""不为零可以不干"(第二种含义)真是芦笛的命题吗?Observer网友能否分清"不为零可以不干"与"不为零必须不干"在汉语和逻辑中的区别"?如果Observer网友认为没有区别,本人确实需要在汉语和逻辑上拜Observer网友为师.



*由此可见,老芦要求革命者必须首先证明“暴力革命诱发核内战概率为零”,

*实际上隐含着一个前提:存在着别的诱发核内战概率为零的社会改革或改良

*行动。如果革命者能够证明,除暴力革命外的任何社会改革或改良,诱发核

*内战的概率都不是零,则芦笛的要求自然就不能成立。



*此时,既然没有任何行动可以避免核内战,我们将不得不在诱发核内战概率

*不为零的各项行动中作出选择。如果能够证明“暴力革命诱发核内战概率”

*最低,则选择暴力革命就是可取的。



Observer网友批评别人偷换命题,似乎把芦笛的要求"证明革命诱发核内战为零"解释成"证明革命诱发核内战概率小于其他措施",并不忠实于原命题.



Observer网友好像不知道权衡利弊决策,不仅要看风险之弊,还要看利.如果仅看弊,不搞改良的风险要小于改良.



*// 芦笛大前提为特称判断,反映了其价值观和无限大的风险厌恶

*// (risk aversion is infinitely large).他人可能并不承认这

*// 一大前提有效.



*说“芦笛大前提为特称判断”,错。并不是任何反映个人价值观的判断就叫

*“特称判断”。为什么,建议温习一下普通逻辑。



*再者,个人价值观的冲突,是不可能有“一招制胜”的解决办法的。高先生

*以为他可以“一招制胜”,乃是建立在逻辑谬误基础之上。你似乎也有此问

*题。



本人说芦笛的前提是特称判断,是相对于高寒的全称判断而言.这一判断反映了芦笛的价值观,并不是说反映价值观的判断是特称判断.本人汉语表达能力低,致使Observer网友理解错误,请网友在汉语方面多多赐教Smile.本人温习了一下普通逻辑,没有发现允许Observer网友把"任何反映个人价值观的判断就叫“特称判断”"的观点硬强加给本人的规定和定律,希望Observer网友再辛苦一下指出出处Smile.先谢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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