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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芦的面子   
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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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老芦的面子 (668 reads)      时间: 2002-4-10 周三, 上午2:3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芦的面子



今儿个看罢芦笛的“复辟”声明,有些话不说几句实在不舒服。先不说芦笛把奸坛种种“不良”气氛的责任都推诿给别人,单就论坛而言,我认为这种紧张一点的对峙气氛对于任何一个论坛来说很正常,除非搞论坛的人抱有太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全世界的文学思想家都乐意跑到这块来,而不应该是“名不见经传”的高寒先生并“以下”的差劲小人。人虽小,不过我还是认为,纵使芦先生身怀不为人知的绝学,一旦恶起吹牛,要别人不起疑却是很难。先是说小左“说出来的话都到点子上,让人肃然起敬”,按先生一惯的态势,小左既然是芦先生没有碰到过的劲敌,应算是“最讲理”的一个,怎么又突然把此“圣旨”降落到了读者乙的头上,到底芦先生眼里谁才是“最”有应得?芦先生的最高指示竟然是这么一钱不值!可见芦先生信口开河也是家常便饭,按逻辑,被芦先生称为“最不讲理”的那些个“小人”,怕也不是真的。出于好奇,再翻阅芦先生给小左的“答辩”文章,发现芦笛先生是太过爱面子了。以下给芦先生的文章逐段翻译,再行胡闹一回,有误解之处,望先生不要笑掉牙。



芦笛:“老实说,老芦上网两年,开头胆小如鼠,总觉得自己不过是个票友,上网来只有让人家修理的份。不料越混越胆大,也越混越灰心,觉得国人的知识、智力乃至素质都低到令人绝望的地步。不料今日忽然看见小左先生的帖子,令我又惊又喜又愧。也许是我见的人太少,不过老芦上网来还真没碰上这样的劲敌,说出来的话都在点子上,令人肃然起敬。如果民运人士都是这种水平,则老芦让人家反扫荡彻底歼灭了,便死也甘心。可惜适才见了楼下王希哲先生的“狗子”帖(是在这还是在《说道》上看的,记不得了),只觉得啼笑皆非。如果民运领袖兼杰出理论家以骂人“狗子”为增加说服力的不二法门,则老芦也真不必“扫荡”了,还是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可也。”



点评:芦先生“又惊又喜”之余,对小左“肃然起敬”,先把人家小左捧得不知如何是好,借下台之机又把人家民运人士说得一钱不值,为一“狗子”而“啼笑皆非”。比起芦笛骂人家民运“可耻”、“帮凶”、“卑鄙”、“吐痰”兼“愚蠢无比”来说,“狗子”又算老几?骂人“狗子”起码还算给别人个底线(我也讨嫌这样骂人),骂人家“愚蠢无比”则完全突破了“狗子”的底线。先标称自己不值一提,再把“国人的知识、智力乃至素质”踩在自家脚下,还有不“绝望”的道理么?为自己的“逻辑混乱”作辩竟有如此开场白,若非面子作怪,倒也无法替先生找到再好的解释了。



芦笛:“因为小左先生的文章质量是难得见到的高,所以老芦忍不住要爬起来扶病作答。我希望反“扫荡”的志士们都像人家学习,撕文不撕人,更不要堕落到去揭穿奸坛“伪造点击率”的地步,还要用数码相机取证,敢情是要去FBI 告发么?”



点评:说实在话,慕名到奸坛一堵芦笛尊容的这些日子,我还未曾见到芦笛针对民运人士有过一篇“撕文不撕人”的文章,所有“扫荡”人家的檄文里,没有过一处人家民运“愚蠢无比”的真凭实据(想象出来的不算),有的只是无穷大的贬低人家和无穷小地检讨自己,甚至还堕落到了诽谤人家为“伪民运”的地步,终于促使一大堆拥芦迷倒戈相向,同情起民运来,芦先生为别人无聊的“揭穿”耿耿于怀,怎么就不能为自己的信口开河负起点责任?这面子真的就这么大!看来“向人家(小左)学习”的队伍里,芦笛应该先负起领导者的责任。



对小左关于“逻辑”的解释,芦笛叹道:“先生此处发人未发(至少我没见过),点破了中国人不懂逻辑的原因,老芦佩服到五体投地。不过,我觉得那或许是一个主要原因,但并不是全部原因。春秋战国时期说客辩士迭起,这些人靠的不是拳头而是嘴巴去谋求富贵。其中苏秦的例子最具有说服力,只因练出了一张利嘴,顿时便从穷措大平步青云,佩了六国相印。这种物质刺激恐怕不是希腊城邦的民主政客们可以想像的。但这并没刺激出一个中国的亚里士多德,为大家编出一本点水不漏的逻辑学教科书来。先生说这是什么原因?”



点评:春秋战国时期说客辩士迭起是不假,然而靠嘴巴“去谋求富贵”与亚里士多德“靠嘴巴去谋求真理”其动机不同,结果自然判若云泥。“富贵”的建立不一定需要逻辑,恰恰相反,无奸不商反映在官场上正好是无官不奸,表面清高的中国文人更不是白痴,凡被统治者所利用而沾上“富贵”者,开始无一不是明修栈道,先摆出一副无欲则刚的样子,骨子里则暗渡陈仓,字里行间早为得某权势者的青睐敞开了后门。“君臣父子”这一流氓逻辑,让中国老百姓为封建独裁者当了二千年龟孙子,为始作俑者的千史留名付出了冤魂无数、血流成河的代价,中国思想家们的这种混账逻辑,“希腊城邦的民主政客们”怎么“可以想象”?先生说这是什么原因?鲁迅对民国“文人走狗”的辱骂有意无意扶持了一个暴政,先生对民运人士的辱骂,骂得人家“愚蠢无比”,此逻辑从何而来,以先生为代表的中国独立知识分子的这种偏见,难道竟然可以“为大家编出一本点水不漏的逻辑学教科书来”么?先生身体力行在先,何劳再问人家“这是什么原因”!实在不知芦笛的所谓“逻辑”,是基于“形”之上,还是“形”之下。



老芦举出阿基米德的“突发奇想”,妄以此首开一举推翻“存在决定意识”的唯心先河,如果成功,则“希腊城邦的民主政客”就算是无中也可生有,中国的孔孟之徒乃晴天霹雳也说不定。可悲的是,至今为止,人类所有的科学发现和发明都有了物质依据:广岛的废墟证实了原子裂变的存在(芦笛当然不会拿“广岛骗局”之类的话来推翻吧),人类延伸太空的触角完全推翻了“地心学说”甚至哥白尼的“日心学说”,哈勃望远镜的时空监测进一步确立了爱因斯坦相对论的权威,超新星的爆炸证实了宇宙正在澎胀……除了芦式斗争哲学的可行性尚未被证实外,芦先生可否找到一例未有被证实的科学事件?正因为存在,才证明了假设的科学性,不存在或暂时无法证实其存在的东西,其科学性就有待证明。然而必须肯定的是,不可解释的事物,并不等于该东西不存在,牛顿对苹果落地而不是上天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前提则是“苹果落地”的现实存在,至于万有引力是否科学,远非一只苹果所能解释。芦笛的错误就在于此,以为微积分的基本原理可以凭空想象而不是数学家基于大量研究获得的灵感,在芦笛看来,阿基米德一定是误打误撞,因为人家“毫无知识积累”(芦笛要解释这一说法),所以现在芦笛要为其逻辑性残败不堪、“毫无知识积累”的“恩赐民主”论调百般譫辩就不足为奇。谁也不敢说芦笛无知,因此还是面子问题。芦笛现在为其两脚悬空的理论越描越黑,不知什么原因。



其实中国很多学者早就在研究中国古代哲学的逻辑性问题,甚至延伸出的问题更为严重:即中国到底有没有哲学。其中解释较之于芦笛情绪化的渲泻要多出十倍学问。芦笛也不问问,如果所谓的“逻辑”仅以西方已经规范化的“逻辑学”作为基准概念,亚里士多德之前的希腊诡辩家们都可以称得上没有逻辑。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是蕴藏于哲学中的逻辑思想未有被后人发现,还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逻辑性过于笼统?难道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真一点逻辑也没有?芦笛要证明中国人没有逻辑,则需做足两件事,一是要将中国古代有关人性方面的哲学统统批倒,使之成为歪门邪说;二是要证明逻辑学的抽象性方面和具体性方面可以截然分开(亦即科学性和哲学性两大方面),否则根本不知芦笛要说的是哪一门子的逻辑。如果认为中国的象形文字太过具体露骨,从而对抽象化的逻辑学水火不容导致中国人不懂逻辑,那也要先解释一下为何延用抽象化文字的西方人,倒是乐于把几何概念图形化(形象化),而不是把三角形描写成一串字符。并且奇怪的是,越是抽象化的学说,往往越要通过形象具体化地加以引证,这是不是很好笑。



芦笛说:“中国人不懂逻辑的原因,我在其他文章里探索过,认为那是中国的语言文字不利于逻辑思考造成的。当初刚发现这点时我还挺得意的,但后来发现费正清早有类似说道,不免兴致索然。我自己的文章就不举了,先生如有兴趣,不妨去看费正清的《中国新史》”



点评:人活在世,看书是有点看得来不及,何况现在这个“史”那个“史”的,不知哪个“史”正宗。中国的语言造成“逻辑”残废,的确好笑。难怪男女关系搞得太好就成了通奸!嘿嘿,也没有谁问问“男女授受不亲”是哪个自淫鬼定的规矩。中国的文字还有供自己和别人使用的字眼,自己用的有“顽强”、“自严自律”、“虎胆”、“驳斥”等,别人用的有“顽固”、“自封自闭”、“狗胆”、“诡辩”等,芦笛应该多翻翻自己的文章看看,假若发现给别人用的字眼自己不用,自己用的字眼不给别人用,这逻辑倒真是没法谈下去。不过在此之前,芦笛不妨用英文解释一下——那个的确偷了东西而在法庭上承认“我撒谎”的人,他到底是认罪还是诡辩。说不清的话就不要再给中国文字上纲上线、乱扣帽子。芦先生为了给一个民族扣上个“不懂逻辑”的帽子,棒子不是打在愚民者身上,而是给自己祖宗打嘴巴,我看芦先生今后还有什么办法用“不利于逻辑思考”的中国语言来教人家思考逻辑。所以我还是觉得,拉屎不出赖地硬的人,不仅是搞笑,面子上多少是还有点过不去。



我不大同意小左所谓“逻辑和民主是同一的东西”这个说法,但芦笛把此歪解成“逻辑思考是实行民主政治的必然产物”更是斜得可笑,误解了两者的关系。我只是认为,逻辑是随着人类社会活动的增加而自然形成的一种抽象思维定式,人类的繁衍大多集中于海河之滨,这就是一种生活逻辑;语言的运用使人类的思想更趋于逻辑化,这也就是为什么人类社会的发展逐年加快的原因,完全是人类逻辑经验不断积累的结果,但这些都是人类原始的思维逻辑。开明社会的存在给人类的逻辑运用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也为人类最终把零散的逻辑思维归纳成一门学问提供了条件,所以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逻辑学只不过是人类社会逻辑经验的集中,而不是突发奇想或凭空想象,即既不是社会开明以后才有逻辑,但却只有一个开明的社会才会提供逻辑学的创立。所以亚里士多德是希腊人,而不是追求富贵不择手段的中国人。逻辑在人脑中形成,动机之一就是发展效率的需要,否则逻辑思维无从谈起。因此说世界之大,只有“事出有因”才真正称得上是真理中的真理。逻辑本身再严谨也不可称得上是真理,因为随着事物的发展,逻辑思维也在不断重组,永无尽头。人类对规律性的描述就是逻辑思维的一种体现,但随着这种规律的逐渐消亡,植根于这种规律的逻辑思维也随之改变:谁敢认为一亿年后地球上的四季更替还符合逻辑呢?是所以,中国的社会结构才是孔孟之徒“君臣父子”强盗逻辑的启蒙者。也就是说,逻辑的产生取决于思维方法,而不取决于表达方法,否则我们在这里谈逻辑就是空谈。换句话来说,逻辑只有正确逻辑和错误逻辑之分,没有不懂逻辑的道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主政体下的社会逻辑学,由于人的自由度得以充分发挥,逻辑思维定式更加合理。相反,强权下的社会逻辑学,由于人的思维受到限制,其逻辑思维定式往往十分狭隘,这就是混账逻辑的由来。比如芦笛,尽管其对极权者的凶残有着充分的认识,但对于受害者的痛苦往往就认识不足,只局限于肉体方面,认为肉体的痛苦是最可怕的,所以才理直气壮地提出了芦式消极斗争哲学,似乎跳楼自杀的人,都是身上冒了烟的。再来看看芦笛下面的几段文字,看芦笛对自己的错误是如何认知的,有助于各位对以芦笛为代表的中国错误逻辑文化的理解——



“其实,先生忘记了我写作的大环境。本人是个论坛写手,文章多数是给刺激出来的。所以那“文气纵横”其实是“怒气纵横”,当然这不是说在论坛写作就可以态度轻率。不过好在读者如先生者实在也是凤毛麟角,更多的是那些“亲民运高手”吐痰派,对那些人似乎不必那么认真,呵呵。



那《宗教》帖的破绽我自己知道,就是先生列举的第二条错误(容在下面再详说)。此文大概是我最草率出笼的一篇文章。这是因为我要抢时间。老芦那会正等待接受治疗,以为要让大夫弄成横路敬二式的傻子,这文章不赶快写出,以后便没机会写了,于是便接二连三、迫不及待地一日两帖,把脑子里的想法赶快抛出来,写完了连看一遍的时间都没有,所以才给了先生因利乘便、批亢捣虚的良机,嘿嘿。



尽管如此,我仍然觉得那是我最有价值(可不是文学价值)、最有创见的一篇文章。其实判断一篇文章的价值不在于它是否在逻辑上点水不漏,而在于文章的思路是否新奇,能否启迪别人的思维,是否有original的想法。这点我在撕马文活动中就发现了。重要的是提出一种想法供大家思索,至于其中破绽可以慢慢去修补。假以时日,自信我可以在日后身体容许时把那篇文章修补得天衣无缝。”



芦笛对错误的解释,第一段说的是写给“吐痰派”,所以“对那些人似乎不必那么认真,呵呵”。芦笛的这种逻辑思维方式,其实是孔老二等级思想的极限发挥。我以上举出了芦笛对民运人士的恶意攻击,其“吐痰”水准较之于民运同情者们更胜一筹,就秉性来说,本为同类(与孔孟之徒明知“人与人同”却还要神化君臣父子夫妻等级一样),唯有他写作的态度可以“轻率”,盖因值得他不“轻率”的人“凤毛麟角”,从“呵呵”的态度可以看出芦笛是多么不把“轻率”当回事,人的思维就是如此,其中逻辑当然就如同强盗一般,西方学者中实在找不出第二个。第二段则表明了芦笛自己对“苏秦”这类三寸不烂之舌徒的崇敬之心,怕再也没有机会抢占山头,不惜以劣渍斑斑的产品误人子弟,满脑正宗的“急功近利”逻辑,对别人的批评“嘿嘿”了之。第三段则是芦笛书写第一、第二段的逻辑基础,说是一篇文章是否有价值,认为与逻辑是否严谨无多大关系,关健是看这篇东东是否“original”,而且思路不在于是否清晰,而在于“新奇”;逻辑混乱、观点不明确、思路不清晰的文章,却要想达到“启迪别人的思维”,有这种可能吗?芦笛在括弧里堂而皇之地说明“不是文学价值”,那到底是什么价值?可以这么说,芦笛的骨子里,占有主导地位的逻辑方式,恐怕就是“物以稀为贵”,除了黄金值钱外,在芦笛眼里,畸形怪胎也是珍贵的,是不是?若是把思想家芦笛说得这么一钱不值,显然是错误的,如果不是芦笛的面子作怪,芦笛对此如何解释?文章是可以慢慢修补,那是指原先考虑不周的地方可以修补,但显然芦笛是明明知道文章的破绽“我自己知道”,还要奋力抛出,这不象是个学者的作风,而是一种玩世不恭的作法。然后从一个极端又走到另一个极端,声称假以时日可以修补得天衣无缝,这完全就是神化了自己。既因害怕以后没有机会出品,何不害怕没有机会修补而让人贻笑大方。何况自打盘古开天地,天衣无缝的文章世人尚无一瞥,芦笛出此一言岂不是自欺欺人。这种面子要来何用!



所谓公设是“不可证明或证伪、只能接受的假定……是逻辑学到此止步的‘天尽头’”更是荒唐。芦笛可否找到个“不可证明”的公设?电子间存在阻力就是公设,请问研究“超导”的目的何在?已经证明圆周率不止于3.14,那圆面积和周长的公式岂不是“假设”而非“公设”乎?芦笛最后所举出的“欧几里得”的平行线原理,正好替人家说明了“公设”并非“只能接受”,而是可以“反证”,其实刚好打了自家嘴巴。



纵观芦笛给小左回复的这篇文章,比起芦笛那篇《宗教》文来说,其中错误更是惨不忍睹,看罢让人象是吃了只苍蝇,全身发麻,之二、三、四实在不忍再看。作为一个不懂逻辑的中国人,芦笛不该太爱面子,文章晚几天出品,断也不会砸了“高手”的名称,何苦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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