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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论“问题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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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论“问题的陷阱”   
吾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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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论“问题的陷阱” (840 reads)      时间: 2003-12-08 周一, 下午3:01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论“问题的陷阱”

吾丁



我们要明确一点,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可以正面回答的。必须注意,有些问题没有价值,因为提出这类问题的人与正常的认知有某种不可逾越的隔阂,因而他的问题无法解答,比如你不能向一个先天性的盲人解释什么是白色;另外,有些问题本身是一个陷阱,这类问题不能回答,因为你一旦进入了这个问题,就掉进了一个陷阱,本来很简单的事情,会因为这个问题而变得复杂起来,甚至你自己的思维也被它搞得一塌糊涂。



比如,如果有一个人突然问你这样一个问题:“从今以后,你还偷不偷东西?”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陷阱。你当然不能回答“yes”,但是你也不能回答“no”,因为如果你做出否定回答,潜台词就等于承认了你在此之前曾经偷过东西。简单地说,你一旦进入了这个问题,就掉进了一个预设的陷阱,本来清白无辜的一个人,会因为这个问题变得可疑起来,你自己越是想说清楚,越是说不清楚,你会发现:怎么会变成这样?我到底怎么了?



怎么办呢?面对这类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否定这个问题本身,而不去回答它。取消这个问题,才能保证你正常的思维不被干扰,才能保证你的清白得以继续保持。



有人对某些社会政治问题提出疑问,比如“如果大家投票选举一个专制制度该怎么办”等等,这样的问题既是没有价值的问题,也是个问题的陷阱,我们必须警惕并否定这个问题本身,而不是去回答它。这个问题既是不真实的(虚假的),也是不可能的(没有可行性的),实际上这个问题只有一个目的:干扰你的思维,把水搅混。所以面对这个问题,我们只有一个手段,那就是否定这个问题本身。



说它是不真实的,是因为,民主社会的选举制度,是基于公众权力的行使和分配这个宗旨而进行的一种社会行为,这种行为非常具体,选举的对象必须是实实在在的候选者,他代表着某种具体的理念和价值观,选举行为,不可能面对一个虚无飘渺的目标。换句话说,选举,不可能以某一种政治制度作为候选项。这样的选举没有存在过,今后也不可能出现。可以想象,如果有这样两个候选项:民主制度或专制制度,所有的选民都会陷入迷惑而无所适从,因为这种虚无飘渺的候选项让人无从选择。选民只是拥有选举权的普通民众而已,他们不是,也没有必要成为理论家。拥有选举权是民主社会的重要标志,至于公众是否能够解释民主制度和专制制度的含义,则与社会状态无关。



选举的意义,在于让公众在一种公平的社会环境中,以自由的身份和自主的价值判断,行使其正当的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力。这是选举的实质。



另外,以上那个问题最大的悖论在于,当一个社会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选举的时候(当然不是伊拉克或北韩那样的“选举”),就说明这个社会已经处于民主状态了,它怎么能够再去选举一种与自身所在的社会形态完全相反的政治制度呢。民主政治与专制政治,从本质上来说,如同黑夜与白天一样不能并存,已经达到民主政治的国家,其共同特点是:民众普遍认知比较先进,民智比较高;多数民众赞同民主优于专制的理念;民众有自主价值判断的能力;社会有公信力;社会状态比较公平与理智,等等。这些因素,与一个社会的政治状态互相影响,形成一种互动的形势。民智越高,社会形态越趋于开明和民主;反之亦成立。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如果一个专制国家的公众,有朝一日举行了民主选举,我们首先要祝贺他们,因为这个事实说明,这个社会终于取得了民主的巨大胜利,这个国家的人,一定是历经专制制度的钳制和压迫,经历了很多年的苦苦奋斗才看到了民主之光的来临。我实在想象不出来,当一群受够了专制制度的囚禁和迫害的人们,终于来到民主的广阔田野,大口大口地呼吸着自由民主的新鲜空气的时候,他们还有什么理由再去把一个禁锢自己的牢狱找回来,重新压在自己身上!



从正常的认识来说,人类进入了21世纪,民主制度与专制制度孰优孰劣,已经到了无需解释的阶段,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来试图证明民主劣于专制,这种思维与正常的认识实在偏离的太远,回答这个问题,就如同向那个先天性的盲人解释什么是白色一样艰难而没有价值。之所以强调“先天性”,是想说明,某些人身处专制制度的国家,没有见识过民主国家的好处和特点,因此民主对他们来说,有一种无法逾越的隔阂。或者他们见识过民主,但是心理深处拒绝这种制度,这种隔阂就成了心理的隔阂。面对这样的人,我们该怎么说呢?



2003.12.0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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