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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意见领袖”说请教葛剑雄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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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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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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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就“意见领袖”说请教葛剑雄先生
芦笛
顷见葛剑雄先生在其微博中说:
“看到薛蛮子嫖娼的消息才知道他是美国人,为什么有关方面还让他出席网络会议,还播他的发言,难道让一个美国人当中国的‘意见领袖’?难道能指望这个美国人能负起中国的社会责任来?如果不知道他是美国人,是失职;知道而不说明,是误导民众。中国如今没有治外法权,对此人一定要依法惩处。”
恕区区在下迟钝,对这段宏论实在不解:美国人孙文能做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大总统、“非常大总统”、“大元帅”,等等,能当为毛泽东郑重纪念的“伟大的革命先行者”,薛蛮子就不能出席网络会议?谁规定的出席网络会议的人就是“意见领袖”?人大、政协里有没有外籍华人?难道网络会议是国务会议,比人大、政协还重要?葛先生为何只拍苍蝇不打老虎,不敢提议首先审查人大、政协的代表资格,却拿这什么都不是的“网络会议”作文章?就算没那勇气,起码外籍演员出演《建国大业》、《建党伟业》比出席网络会议更重要吧?葛先生为何对此不敢置一词?
再往大处说,那就更说不清了。当年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也成了中国人民的领导。有一首红色经典歌曲,唱的就是没有那个支部,就没有新中国。葛先生好像是研究历史的,为何不问一声:“难道能指望莫斯科能负起中国的社会责任来?”
当然我也知道,这些问题太敏感,说不得,那就挑能说的说吧。众所周知,毋庸置疑,方舟子在国内舆论界一呼万应,具有摧枯拉朽的巨大能量,当然,本人愚钝,不知道那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只知道其空前的打击力用“雷霆万钧之势”“排山倒海之力”来形容也不过分,说是“中国的意见领袖”,那是绝对不会错的。但据网人披露的方舟子在美国的被起诉书,方是民是美国公民(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0f7660010005ot.html)。如果此说是实,那当局为何纵容一个美国“万年博士后”冒充“科学大法官”,在中国舆论界动辄判决谁谁是“民科”、谁谁搞“伪科学”、谁谁“反科学”,呼风唤雨、兴风作浪那么多年?“如果不知道他是美国人,是失职;知道而不说明,是误导民众。”不知葛先生以为然否?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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