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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看英国人如何惩治“洋义和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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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看英国人如何惩治“洋义和团”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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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看英国人如何惩治“洋义和团” (1655 reads)      时间: 2012-10-03 周三, 下午4:26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看英国人如何惩治“洋义和团”


芦笛

1875年2月,英国驻华使馆翻译马嘉理从缅甸进入云南,在腾越地区与四名随从被当地人杀死。马嘉理的首级​​被挂在曼允城墙上。为此,清廷在次年派出郭嵩焘为钦差正使、刘锡鸿为钦差副使的使团,前往英国道歉通好,并留驻英国,成了中国第一任驻英公使及副公使。若除去由美国人蒲安臣1869年率领的使团不计,这大概是中国第一个外交使团吧。在当时的人看来,出使外国比叛国投敌还糟糕,乃是将灵魂卖给魔鬼。当时的爱国志士曾撰联一首刺之曰:

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不容于尧舜之世;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

这对联水平之高,不是如今那些对国学一窍不通的爱国志士能望其项背的。上下联都用了典。上联“出乎其类,拔乎其萃”引自《孟子》,而“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则是引用《论语》。其对仗之工,文思之巧,叹观止矣。例如两个成语中间的第三第四字都重出(“乎其”在同一位置两见,“能事”亦如此),使得对仗极为工稳,而又极富讽刺意味。孔子说的“事鬼”。本指祭祀鬼神,却被此联作者用来指洋鬼子,将郭嵩焘诬蔑为不见容于尧舜之世,只能抛弃父母之邦,将灵魂卖给番邦魔鬼的奸贼。凡此种种,非对国学经典极度熟悉者莫办。可惜中国人也就只能在这类文字游戏上显示聪明才智。

郭嵩焘出国后,将见闻写成《使西纪程》一书,寄回国内刊行。因为该书敢于承认西洋也有两千年的文明,英国的士人比中国的更有才学,引起轩然大波。该书不但被毁版,郭还因此遭受弹劾,不得不辞职还乡。到了湖南后,长沙人民还满街贴他的大字报(当时称为“揭帖”,是所谓“清议”,亦即由士绅操控的舆论,威力极为强大),长沙、善化两县人民还阻其入境,开“卖国贼”陆宗舆、章宗祥被家乡父老开除籍贯之先河。

却说郭嵩焘出使英国时,带去了一位翻译张德彝。这位张先生是中国第一个外语学院京师同文馆的毕业生,此前就已到过欧洲三次,其中有一次是作蒲安臣使团的随员。此后又出国四次,官至驻英大使。死后有人挽之曰:

环游东亚西欧,作宇宙大观,如此壮行能有几;
著述连篇累续,阐古今奥秘,斯真名士不虚生。

比起上面那副来,这对联写得真差劲。不过由此可见,张德彝与郭嵩焘的毁誉判然而别。正因为如此,该同志的见识与郭嵩焘自然也就判若云泥。今人读郭嵩焘的《使西纪程》,仍不得不惊叹其见识之超前,在短期内即能洞见西洋文明乃至民主制度的优点,无怪乎要在国内变成千夫所指。而张德彝的《随使英俄记》则专记琐事,读来味同嚼蜡。

这也难怪,翻译出身的外交官,能有什么水平?京师同文馆与后来的北京外国语学院也差不多,只教外语,国际法乃至起码的社科常识是不教的,要不怎么会出李肇星那种外国无、中国有的尤物?这张德彝大概比李大牙还有点学问,起码人家的国学水平不是李肇星可以梦见的。例如他在伦敦初见大雾,在日记中写道:

“十二日戊戌早,大雾沉沉。内藏毒气薰蒸。按《博物志》内载:冒雾行三人,一人无恙,一人病,一人死。无恙者饮酒,病者食,死者空腹焉。凡冒雾出行,必先饮数杯,酒气上蒸以敌雾气,理或然也。以告同人,咸以为是。”

这是什么意思涅?他见到大雾,以为是瘴烟蛮雨,中人立毙,于是赶紧查书,在晋朝人张华写的志怪小说《博物志》中看到,有三个人冒着雾气出行,一人无恙,一人生病,一人被毒死了,无恙者出门前喝过酒,生病者吃过饭,而死者空腹。因此,若要冒着毒雾出门,必须先饮酒数杯,酒气涌上来就能敌住外面的毒雾。他告诉同伴,大家都以为然。

今天的人看来都觉得荒诞不经,但那是因为鬼子给咱们带来了教育。过去的私塾书院只教四书五经,相当于后世的政治课,与传授智识无缘,既不教小学的算术、自然、地理等科目,更不教中学的数理化生,这些都是后来才引入的洋货。同文馆教的也就只是外文而已,懂了外文,依然是李肇星那种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科盲。具有这种知识储备的同志,遇到​​未见过的自然现象,当然只能去查阅中国的《山海经》、《博物志》一类“学术专著”。得出那科学结论来毫不足奇。

他在游记中介绍的某些英国风俗我也闻所未闻:

“外国虽不论地理风水,而间有忌讳者。如英俗与人同席戒递盐。因数百年前有主仆共桌而食,主欲用盐,皆仆人递也。又小儿出门有忘物回取者,禁其入门,父母必亲为送之。其意不欲半途而废也。”

但早在19世纪,英国保护动物就做得相当严格了。据他介绍:

“伦敦之保养牲口会约定不得加力鞭马,一马应拽若干斤不得逾其数;马有疾即须疗,不得再用。倘有不遵,一经巡捕查出,定即执讯受罚。”

这倒不是上面说的那些靠不住的英国习俗,盖他的上司副公使刘锡鸿也有类似记述,说郭嵩焘与他乘车外出,要车夫鞭马,车夫却拒绝了,说那为法律禁止。

不过,张德彝的游记虽然无聊,却也记述了某些趣事,其中洋人如何惩治“洋义和团”的轶事颇有意思。

第一次是他们在赴英途中船上遇到的风波。有个英国人名叫赖尼,在香港上船后就嫌华人“污秽嘈杂,令人寝食不安”。当天晚餐时,竟然不准华人往来(估计是不准华人进出餐厅),“违者以面包击之”。仆役告诉英国译员马清臣(又名马格理,也是使团随员)。马格理去向他交涉,他解释了发火的原因,并质问马格理为何多管闲事。马说,我是中国公使的翻译,岂能不问?那人“怒出恶声”,马格理就向船主告状。船主责之曰:“同船共济,不分中外。如再不悛,到亚丁时送汝登岸可也。”警告他不许在船上搞种族歧视,若是怙恶不悛,船到了亚丁港,就要把他赶下船去。

其实华人“污秽嘈杂,令人寝食不安”之说,并非厚诬之词,而是代代相传的优秀民族传统。据著名戏剧家齐如山先生说,光绪末年,他将二十多名华工经西伯利亚大铁路送到法国巴黎去,沿途根本不敢带他们到车站饭店去吃饭。他开头也曾带了一两个人去试试看能不能吃,但“他们一吃饭,是'特儿喽、特儿喽'的山响,刀叉池响的更凶”,而且吃得特别多。于是齐如山只好为他们买食物,让他们在车上吃。即使如此,他也觉得很狼狈,因为“每人每顿约吃五个两头尖的俄国面包。共二十余人,每天一顿点心两顿饭,约须买两百多个面包,一次买这许多,固然不容易,且也怕人看着可笑,于是设法零买,每站买若干,然而同车的乘客无不笑者,问我,你们怎么吃这么多?”

这也罢了,最让他觉得丢脸的是同胞的卫生习惯:“最伤脑筋的是大便。北方乡间,绝对不会坐着大便,尤其没见过外国的抽水马桶,都是蹲在上头,火车又摇动,拉的各处都是屎,还得替他们擦洗,便桶里的水,只能洗里边,且水亦无多,每到大站,总要打水,好在自己有大水壶,一次,我告诉大家必须留神,以免贻笑于人。一工人曰:'他们怎么知道是我们拉的呢?'我说:'你这句话,你自以为很有理,可是由此更可知道,你对世界上的事情,是一毫不知。西洋人大便,有坐着的习惯,自有火车以来,没有人把大便拉到外边过,今天车上有中国人,而有这种毛病,你说他们不知道,其实果能知道是谁拉的还好,比方说他们知道是你干的,那是你一个人丢人,他们不知道,他们就要说是中国人拉的,那我们所有的人,都得跟着你丢人,再说他们不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只说是中国人,那就全国都跟着我们丢人。'”

今天的国人当然不会再蹲在马桶上了,但优良传统仍然保留了不少,在公众场合大声喧哗、随地吐痰自不必论,在旅馆、饭馆的举止也不敢恭维。前些天芦太的髪小去欧洲“深度游”,回来后满腹牢骚,在电话里跟她说,在国外根本无法吃饱,全靠带出去的咸菜就着街上买来的食物充饥。据说在酒店里吃自助餐,同行的游客一筷子下去,二三十片bacon就没有了,桌上的水果也被他人张开提包,兜底倒入。即使不是自助餐,也绝对抢不过同桌的游客,云云。总而言之,还是老明那句话:“富倒是富了,就是有点贼样。”前段香港人民举行反华示威,高呼“中国人滚回中国去”,我看也就是这优秀的民族传统引来的自然反弹。

另外一桩种族歧视案件则闹上了法庭。公使团租下了Portland Place 45号,作为中国第一个大使馆,估计也就是孙文所谓“伦敦蒙难”时被囚禁的场所(至今中国使馆仍在那条街,但门牌号码不同。45号现在是肯尼亚使馆。也不知道是门牌号码更动过,还是使馆搬了家),租金每月105镑,合库平银367两5钱,还挺贵的。但估计物有所值,盖据张的描述,“楼四层,每层间数不等,间间整洁,器皿齐备,帘帐陈设,床榻炉灶,虽朴素,甚为壮观。”

某日,使馆的仆役阿毛与阎喜入市采买,“途次忽遇一醉者,以肱戏击阿毛之头,帽既落而身亦跌。阿毛误疑阎喜,势将用武。有四行人将醉者捉来,即令巡捕扭送官厅禁锢”——阿毛被醉鬼打倒在地,怀疑是同伴恶作剧,正要与之动武,过路的英国鬼子把那醉汉抓住,交给警察,送到警察局关了起来。

次日,马格理带着阿毛和阎喜到“美尔衙门”对质。张德彝解释说:“美尔者,乡长也。英例:地方公事,皆乡长治之。”所谓“美尔”,应该是mayor,是市长而非乡长(英国好像也没有什么乡长) 。但市长并不管司法审判,审理此类轻罪的是Magistrate's court,现译为“治安法院”或“裁判法院”,不实行陪审团制,由一名至三名法官裁决。那抓捕醉汉的四位过路人也到庭作证。

醉汉说,他是喝糊涂了,因而“误打华人”。阿毛、阎喜与那四位过路人都说,阿毛此前并未招惹那醉汉。此时法官遇到一个有趣的难题:鬼子法庭上但凡听取证词,都要令证人手按《圣经》起誓。完成了这个手续后,法庭才具备了追究证人可能犯下的伪证罪的资格。但中国并无此种习惯。于是法官翻了半天各国律例,说,根据中国法律,证人应该手持一个瓷盘跪在地上,以手指天,表白自己说的是真话,然后再把瓷盘扔在地上打碎,再发誓说:若我说了谎,12个小时后就会受到报应,就跟这瓷盘的遭遇一样。

使馆翻译马格理是在华居住多年的中国通,知道中国并没有这种法律。但他说,这虽非中国法律,也不妨服从。于是就叫阿毛和阎喜跪在地上发了誓。法官判道,案犯名叫布里,46岁,铁匠。中国公使刚刚才驾到几天,他就敢乱来,理应从重惩处,罚他监禁四个月,以警将来,同时还要登报,让公众都协同保护使馆的随从人等。

马格理觉得处理还比较公道,于是就酬谢了那四个过路人,每人给了一个银元,带着阿毛等人回来了。郭嵩焘为此照会英国外交部,代那醉汉说情,“请以其醉戏宽之”,却被法官拒绝了。

看了这段逸事,不由得想起了在拳乱中被杀害的德国公使克林德与日本使馆书记官杉山彬。老芦才疏学浅,不知道使馆的仆役是否也享受外交豁免权,但克林德与衫山彬则绝对享有豁免权。 “戏击”了中国使团仆役的头的英国醉汉被本国同胞扭送警察局,蹲了四个月的监狱,而杀害了外交官员的中国好汉却成了民族英雄。这种相反的道德观与法律观,是否证明了“华尊夷卑”,中华文明高于西方文明,而中国特有的价值观高于普世价值观?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12-10-03 周三, 下午5:55修改,总共修改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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