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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打完以后我们就撤了”——周克华案的修正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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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打完以后我们就撤了”——周克华案的修正假说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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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打完以后我们就撤了”——周克华案的修正假说 (1218 reads)      时间: 2012-8-18 周六, 下午6:17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打完以后我们就撤了”

——周克华案的修正假说

芦笛


刚才进来,看了老狼、老跛和妖刀的发言,觉得跛妖的质疑很有道理,是以将原来提出的自杀说作了修正,再度就教于专家们。

这里插一句无关的话,前文在《猫眼看人》贴出后,某位网友要我这个外行尊重专家,谦虚谨慎,倒让我想起中国专家们的最新笑话。中科院心理研究所的金锋教授,1993年在东京大学理学部人类学获得博士学位,1997年以来兼职于天津、内蒙古、西北等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古代文明中心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人类学学院客座教授,日本JBC生命科学研究所高级研究员,Head Scientist for New Sun Bio Science,Executable Inspector of Quality Assurance International (QAI USA),是人类学、遗传学、分子医学、微生物学与心理学多门学科的专家,几天前在CCTV施教,告诉观众:“炒菜时提前放盐和酱油会使得氯化钠里的氯挥发掉,只剩下钠。”

折回来说周案。目前该案有以下疑点:

一、被击毙的到底是不是周克华?

怀疑依据:

1)周克华早晨6点50分被击毙,公安部9点就发出了对重庆公安局集体一等功的嘉奖令。下午5点就宣布周克华的DNA比对结果,确定被击毙的就是周克华。

据河南亲子鉴定中心(http://www.dna110.com/identify/671.htm),DNA鉴定得出结果需要的时间一般是7天,最快需要2天,而根据DNA亲子鉴定网(http://www.dnaqzjd.com/),亲子鉴定通常需九至十个工作日。最快需要三个工作日。这儿说的虽然是亲子鉴定,不是法医鉴定,但原理相同,区别仅在于比较对象——法医鉴定是将采集到的样本的“DNA指纹”与档案所存的罪犯的有关信息比较,而亲子鉴定则是比较父亲/母亲与儿子/女儿的DNA指纹。所需时间都差不多。然而公安部在2小时后就认定重庆警方击毙了周克华,10小时后就宣布了DNA鉴定结果。

2)官方至今没有发布被击毙的周克华的正面照片,只有倒卧在地的侧面照片。案发现场明明有监控摄像头,然而官方至今未发布有关视频。

3)许多网友指出,照片所示的死者的体貌肤色等与通缉令描述的不同。死者白胖而周克华黑瘦。有的网友还比对了死者与通缉犯照片上的下颌与耳朵,认为形状不同。

以上三条,前两条确实难以解释,甚至是无法解释,尤其是第二条非常奇怪。当局明明知道群疑满腹,众难塞胸,阴谋论满天飞,要平息这些猜疑,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发布死者的正面照片。然而这么简单的一件事都没做,实在奇怪。

至于第三条,个人倒觉得无从判断。死者的面部是俯拍的侧面像,而通缉照片是从正面等高拍摄的。在这种情况下比对,很容易得出错误结论。当年周老虎案发时,北师大某位刘副教授出来挺周,比对了那些老虎照,言之凿凿地说那纸老虎“能动的地方全动了”。我当即就发文告诉他,根据绘画的透视学原理,在不同角度拍摄同一静物完全可能造成那种错觉。所以,除非比较对象是从同一角度、同一高度拍摄的,否则很难得出有意义的结论。

二、是击毙还是自杀?

怀疑依据:

1)根据新华社发布的死尸照片以及网友事后拍的现场照片,可以判断周克华倒毙前在离墙角两米多的地方靠墙站着,倒毙后头顶离墙角1米左右,处于藏在电线杆后的周警官的视野盲区(亦即射击死角),周警官根本不可能躲在电线杆后将其射杀。






上图手中指的那个正在对窗框上的弹孔拍照(详见下)的男孩,大致就站在死者生前所站的位置。那孩子面对着的那道墙并不与近景的电线杆在同一平面内。因此,躲在电线杆后,根本就看不见那男孩:






所以,周警官要射杀周克华,就不能躲在电杆后,而必须站在图中举手指示者的位置,但那样一来,他的整个身躯都要暴露在电杆左侧,电杆也就起不到掩蔽作用了。

据周警官说,枪战爆发时,王警官站在他旁边,“靠在墙外”(详见下),也就是第一图中面对观众的那道墙。由图可见,他和周克华互相处于视野盲区,无交火可能。

2)在周克华倒毙处上方的窗框上有个弹孔(也就是第一图上男孩拍照的对象),是从正面射入的,绝无可能是躲在电杆后的周警官以及他身旁的王警官开枪留下来的。

3)新闻报道前后矛盾,疑点重重。

中新网8月14日电介绍:

“周克华在行进到一个胡同后发现了尾随在身后的两名民警,他反过身来,冲着两名民警走了过来,掏出枪对两人连开三枪,两名民警躲在电线杆后向周克华各射出两枪,最终将周克华击毙。”

而民警周缙的具体介绍是:

“他(周克华)穿过公路走进了一条巷子加速,我和王老师赶紧跟进,他走进巷子大概30米的时候,我们跟他就只有十米的距离,他转过身来自言自语并接近我们,我和王老师感到了危险掏出枪,这时周克华先开枪,我躲到了电线杆后,王老师靠到墙边,疑犯也靠墙相互对射,距离大概三米,他一共向我们打了三枪,一枪打到电线杆上,一枪打到脚下反弹到王老师脚踝,我们各向他开了两枪,看到他倒下了。我们慢慢地接近。”

“在周克华套枪的瞬间我掏出枪上膛,躲到电线杆后边,他向我先开了一枪,王老师站在我旁边,(周克华)也向王老师开了一枪,我们赶快找了一个掩体向他还击,他当时也在开枪,但是还是被我们先击中了,他开了三枪,我们打了四枪,就把他灭掉了。”

“倒地后头上身上都有流血,打完以后我们就撤了,具体部位需要法医尸检后给出,反正是要害部位,倒地后在抽搐,一会儿就死了。”

不但记者的介绍与周缙的自述不一致——记者说“两名民警躲在电线杆后”,而周缙说只是他躲在电线杆后,“王老师靠到墙边”,“王老师站在我旁边”,而且周缙说的前后也不一致,他先说周开枪时他躲在电线杆后,但马上又说,直到周克华向王开枪后,他和王才“赶快找了一个掩体向他还击”。这个“掩体”到底是电线杆还是别的东西?能掩蔽王老师么?

新华网的介绍是:

“凌晨6时45分左右,周缙发现30米外一个戴着眼镜、背着背包的男子独自行走。周缙和王晓渝迅速跟了上去。可疑男子不露声色,继续前行。‘他不时回头看看,我感到他已有点警觉了。’周缙说,这名男子穿过马路,进入童家桥附近双菱皮鞋厂一个小巷子里,突然拔腿就跑。看两名民警紧紧追来,突然转身折回,借助墙角作掩护,掏枪迎面射击。

  第一枪没有打中。周缙借助电线杆作掩护还击,王晓渝身边找不到任何掩体,但仍然猛扑而上,与战友形成一个夹角紧逼住该男子。此时民警已基本判定这名男子就是周克华。双方在相距仅有3米的情况下激烈交火。

  ‘我没有掩体,但一看方位和角度,我有十足的信心:他可以探头打死我,但我的战友一定能同时干掉他!’王晓渝说。周克华三枪均未命中,有一枪击中王晓渝身侧地面,飞溅的弹壳和碎石造成他腿部受伤。两名民警连开数枪,周克华当场毙命。此时是6时50分。

王晓渝、周缙从他的背包里又搜出了一把自制手枪、弹夹3个、30多发子弹和1万多元现金。经指纹对比和DNA鉴定,这名男子确系周克华,这个背负累累血债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终于毙命。”

这报道说,周克华走进巷子后,“突然拔腿就跑,看两名民警紧紧追来,突然转身折回,借助墙角作掩护,掏枪迎面射击”。这情节与其他报告完全不一样。其他报告说的都是双方都一直在步行,相距约十米,后来周克华转身,喃喃自语向他们走来,并无跑步追赶情事。这个报道还多了个王警官没有掩体还勇敢地往前冲的事迹,並称俩警官击毙周克华后对之作了搜身。

中国经济网的报道与新华社的介绍大同小异:

“穿过公路走到一条小巷子,可疑男子突然加快步伐。周缙与王晓渝赶紧跟进。当走进巷子大概30米的时候,可疑男子距离他们就只有十米。

‘他突然转过身来,嘴里还自言自语地接近我们,我和王老师感到了危险。’周缙告诉记者,‘他突然掏出枪,我躲到了电线杆后,王老师(王晓渝)靠到墙边,疑犯也靠墙,距离大概三米。’”

“周缙说,……他的枪放到口袋没有上膛,在周克华掏枪的瞬间他掏出枪上膛,躲到电线杆后边,周克华向他先开了一枪,王晓渝站在旁边,周克华也向王晓渝开了一枪,他们赶快找了掩体还击。

周克华一枪打到电线杆上,一枪打到了王晓渝腿边1厘米的地上,弹起的弹头击中了王晓渝的右小腿。

……王晓渝、周缙两人在还击中各向周克华开了两枪。4声枪声中,周克华倒地身亡。

周克华倒地后抽搐,一会儿就死了。两人立刻上前夺下他的手枪。从他的背包里还搜出了1把自制手枪、3个弹夹、62发子弹和少量现金。经指纹对比和DNA鉴定,男子确系周克华。”

所以,这次罪犯没有“突然拔腿就跑”,只是“突然加快步伐”,周警官躲在电杆后面,王警官在他旁边,罪犯先后向周、王开枪,“他们赶快找了掩体还击”,击毙了周克华后作了搜查。

国际财经时报发布的视频则如是说:

“周缙:……然后我就跟在后面,王老师就从旁边跟着。在跟的过程中,他就老回头看我,怀疑被跟踪了,然后他就穿过公路,穿过一条公路后,转入一条巷子里就加速,我和王老师就赶紧追上去,他往巷子走大概30米的时候,我们隔他只有10米距离,他就转过身来,自己对自己说话,好像说是走错了,然后就向我们接近,我感到危险,他肯定要向我们动手了。然后我和王老师赶快把枪也掏出来,掏的同时,他就先向我们开的枪。我就赶快找了一个电线杆当掩体,王老师就靠在墙外,他也靠着墙,我们距离他只有3米了,我们开始用枪对射。他一共用枪打了3枪,一枪就打到我的电线杆正中,一枪打到王老师的脚下,王老师还被反弹的子弹擦伤了。然后我们向他开了4枪,我两枪,王老师两枪。我们看到他就倒地下去了,我们就慢慢的接近。”

“周缙:我是处于一个高度紧张状态,就是他了,我当时枪也是放在口袋里面还没有上膛,瞬间我就马上把膛上了,瞬间他就向我一枪。王老师就在我旁边侧面了,他就朝他也开一枪,我就赶快找一个掩体向他还击,他也是靠着墙,他也靠着墙,但是还是被我先击中了,他打我们3枪,我们打他4枪就把他灭掉了。

记者问:打中他什么部位?

周缙:他倒地后,头上身上都流血,打中后我们就撤了,具体部位要法医看了才知道,反正是要害部位嘛,上身。倒地,他就抽搐,就死了。”

这次周克华没有“突然拔腿就跑”,只是“加速”。开枪前,周克华靠着墙,周缙躲在电线杆后,王晓渝在周缙旁边侧面,“靠在墙外”。周克华先向周缙开枪打在电杆上,后又一枪打在王脚旁地上。二警官还击,击毙了周克华。

在这次访谈中,周缙澄清了前面缠夹不清的“掩体”问题——那就是周缙藏身的电线杆。他其实还否认了新华网所说的“王晓渝身边找不到任何掩体,但仍然猛扑而上”,指出王晓渝其实是躲在“墙外”,也就是小巷拐弯后的墙边。

以上四次访谈,有一致之处,也有矛盾之处。一致的是枪战爆发时三人所站的位置:周靠着墙,周缙躲在电杆后,王警官在他侧面,靠着横巷的墙。但上文已经指出,如果周克华开枪时靠着墙,则他非但无法打中电线杆后的周缙,更看不到躲在墙后的王晓渝,遑论向他开枪。反过来,两人也不可能击毙他,因为他处在两人的视线盲区。

不一致的是枪战结束后警官们是否搜身。两家记者都说他们这么做了,但周缙本人却两次说明:“打完以后我们就撤了,具体部位需要法医尸检后给出,反正是要害部位”。他说的显然是实话——如果他们搜查过,就一定知道受伤部位何在。其实连搜身都用不着,走过去一眼就能看见周克华的太阳穴给打爆了,何来“具体部位要法医看了才知道”?

按常理,凶犯受伤倒地后,警察必须上前解除其武装,查看伤者是否死亡,並作初步搜索,以确定死者身份。为什么俩人却连走近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丢下死者径自走了?

三、死者是谁?

正因为有着这些疑窦,网人才纷纷猜测死者是不是周克华。一种广泛流传的说法是死者是长沙来的便衣警察。我觉得这是无证据的猜疑,不足取信。但若要相信死者就是周克华,则必然与官方迟迟不公布死者正面照片以及监控录像、甚至未公布死者家属认尸报告的事实相矛盾。这一矛盾强烈提示,死者未必是周克华。

四、我的假说

为完满解释以上一系列疑问,提出假说如下。

死者可能是别的持械抢劫杀人犯(如曾开贵),发现警察跟踪后即转身靠近墙边,拔出枪来,警官们也立即拔枪,率先向嫌犯开枪,开火后立即掉头撤退。嫌犯腹部受伤后还击,但因受伤后枪法不准,一枪打在地上,溅起石头伤了王警官的腿,王警官一道烟消失在墙角后,周警官则躲在电线杆后探头出来窥探动静。此时嫌犯扶着墙站定,对着周警官就是一枪,子弹打在电线杆上。周警官掉头也往那横巷里跑了。撤退到安全地带后,警官们才打电话报告上司。但他们刚刚死里逃生,心理受到极大震荡,再未返回现场,因此一直不知道嫌犯具体受伤部位何在。

嫌犯眼见两位警官都消失在拐角后面,自己业已受伤,绝无可能赶上,也无可能逃走,于是就举枪自杀了。枪弹从右侧太阳穴射入,从左侧穿出,打进窗框,在其上留下了弹孔。

警方收到报告后赶往现场,发现嫌犯持枪,立即认定那就是周克华——这也是必然的,因为周犯刚刚才在重庆作过案,闹得天翻地覆,大批搜捕无功的警力才从歌乐山上撤下来。“周克华”这个名字业已成所有人大脑的兴奋灶,化为牢不可破的诱导定式,于是很自然便作出了那草率判断。而公安部破案心切,在短期内便为那判断作了背书。此后嫌犯的DNA鉴定结果却不幸推翻了该判断,但警方已骑在虎背上了,只好坚持原结论。这就是他们至今不发布“周克华”的正面照片,並突然宣告曾开贵还在活动的缘故。反正日后周克华再作案,也不至于效法武松,在现场写下“杀人者周克华”,警方只须说那是曾开贵犯案即可。

以上当然只是假说,并不一定就是事情真相。我之所以提出它,是觉得唯有采此假说才能完满解释上述种种疑团。要击破这假说非常容易——警方只须立即发布周犯被击毙后的正面照片,与过去的通缉照片并列,则“太阳出,冰山滴,真金在,岂销铄?”在事实的阳光下,一切猜疑自会烟消云散。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12-8-18 周六, 下午6:56修改,总共修改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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