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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和南京180 (njin180) 谈谈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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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和南京180 (njin180) 谈谈学英语     
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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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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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和南京180 (njin180) 谈谈学英语   (622 reads)      时间: 2012-8-07 周二, 上午2:46

作者:加人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njin180

就我个人而言,虽然经过多年训练勉强能达到顺利阅读专业资料的地步,

但一看人文社科书籍仍然是头蒙,

看英文网站新闻(科技新闻除外)也是举步维艰。

几年前就计划阅读英文版的罗马帝国衰亡史(或者小说飘),

几经努力都没有能够真正实施。除了生词太多导致阅读速度过慢外,

我也不愿意在上面投入太多时间,毕竟工作之外可自由支配的时间是有限的。

影视节目中的英语相对简单得多,但是信息量太低,

一页纸的对话可能需要十几分钟,而阅读的话一分钟就可以一页。

所以,后来我尽量少看影视节目(除了教学课件和TED),

多花时间读书。直到现在,我还在考虑如何才能达到流利阅读英文书籍呢。

或许我的方法有问题,谁若有较为有效的方法请一定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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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人
  
    非常高兴这里有人和我一样在苦学英语.我的英语不敢说比你好.

但我受 学习英语折磨的时间一定比你长. 以下我就和你平等讨论一下.

双方首益. 

 1)第一目的. 你学英语第一是为了专业, 你已经成功, 

已经达到目的.应该为自己庆贺. 做人的目标不可太高.不可违反生态.

 我学专业英语基本上过关.成绩非常低.但勉强及格.我就知足了.


2)第二目的: 我现在学英语是为了交际.我根本无法流利阅读英文书籍.

我在加拿大专门读了一个 reading 学习读书的课程. 老师纠正了我的错误.

我以为读书就要每个字都读懂.而老师要求,只了解大意.于是我就学了老师的

读书不求甚解的读法.  这就是泛读.

 但精度是必要的. 我现在反复读 国内流行的新概念英语.

 每个字, 每个句子都精读. 

3) 几年前. 我订了一年的美国时代周刊.后来不想订了.

 我研究新概念英语 更加有益处. 我读英语书从自己最兴趣的开始.

 特别最好已经看过中文翻译本.10年前,我试图读 第三帝国兴亡.

 但根本看不进.现在,我再看这本书.已经看的进了.
 
 还是不流畅. 我试看 哈利波特 觉得也不是看的流利. 

 看007的小说,也是很多生词. 

  我看一般的报纸,CNN 新闻 就比较顺利.

 我遇上自己非常喜欢的书.如美国南美战争 The last Measure.

 我从美国邮购,作者在书上签名.我请假不上班.3天一口气看完.

  我的Sony电脑 能连接上一个 Sony 网上书店.我买了二十多本书.

 很多看了几页, 就不想看下去了.留在将来. 

 间谍小说 Agent Zigzag. 我就一口气.一晚看完.

 追求情节.有些不懂的单字就跳过去了. 

 
 我现在还是把精力放在教科书上.

 4) 我最大的兴趣是看 英国的两部连续剧.

   加冕街的故事 加拿大每天都转播一个小时. 

   MI5 军情五处.每个星期3晚.美国一个台就播出一集.

   我把里面精彩的对话 都作了笔记. 那些句子都非常简单.

   而英女皇就爱看加冕街的故事 Cornation Street.

   我喜欢简单的生活用的英语. 那些就是西方人每天用的语言.

 我最后给自己下结论.

 我看中文小说,现代,文言,什么书一拿来就可以流畅地看.
 
 看英语小说,就觉得一部容易,一本难.我这辈子都不可能达到流畅

 看所有英语小说了. 达不到就算了.

 我现在看英语连续剧 为消遣. 

 这两个月复习完英语新概念的动词. 我就准备自学 

 一部叫 504 个必要词汇的教科书. 里面有短文章让我精读.

 加冕街 里的对话很浅.但那是真正英国人在聊天.

老芦曾经说过.国内是成年人学习英语的最好环境.  
  
 国内人的英语非常厉害.我和国内网站的一个女网友交流过. 

 她的英语写作比我好的多. 

  我附上芦笛的文章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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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大师文章


国内是成年人学习英语的最佳去处


加人在隔壁天天学《新概念英语》,倒让我想起当年头悬梁、锥刺股苦学英语的往事来。

第一次接触外语,是上初一的事。此前我自学了汉语拼音。之所以是自学,是因为汉语拼音方案是1958年才制定的。那阵子正是大跃进,老师们都去日夜苦战炼钢铁去了。小学生自动放假,生平第一次既无老师管束,又无家长照料,成了完全彻底的野马,全靠自己照管自己。这也是毛泽东制造出来的奇迹之一。因为有过这段经验,我刚到西方时,对鬼子还要立法保障儿童时时处于成人照料之下非常不屑:大炼钢铁那阵子,我一连几个月放野马,也不曾死人或是把房子点着了。

等到炼钢狂热过去后,学校才又复课。但五年级那整个学年都很乱,教师频繁调动,班级时合时分,基本没怎么上课。记得那阵子的算术教的是“几何初步知识”,我整个云天雾地,连教科书都没怎么打开过,一点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语文课似乎也教过汉语拼音。但不光学生不会,连老师也不怎么明白(因为刚发布不久)。因为基本没有什么考试,所以不懂也无问题。

直到六年级开始,我们班换了新的班主任,开始抓纲治国,铁腕整顿秩序,学习才恢复正轨。第一次语文考试,我竟然得了低分,就是因为首次考了汉语拼音。我觉得很耻辱,于是便找来有关的读物恶补了一番,知道了那是怎么回事。那是我平生第一次自学,完全是自尊心与好奇心使然。学会以后,我便替班上所有的男生都用花体字在课本封面上为他们拼出姓名来,一时大出风头。在我们那代人里,我大概是为数不多的精通汉语拼音的学生吧。因为后来上中学不懂汉语拼音也没关系,所以大多数人都不懂。

待到进了初一,开始学俄语课。我根本不知道外语与中文完全是两个发生来源,其形成机制完全不同,却以为那跟汉语拼音与汉字的关系一样,
是一个简单的对应关系。(加人:我的字面翻译和英语是简单的对应关系,一个字对一个字。时态都有了)

只要学会了那个窍门,便能在短期内掌握全部体系,对应于汉语单词的每个俄语词都能轻易拼写出来。不料学了大约两三个星期,教师仍迟迟不把那窍门传授给大众。我实在等不得了,便在课后问他,那一劳永逸的窍门是什么。他满头雾水。我辞不达意地解释了半天,他仍然不明白。我于是举汉语拼音为例,告诉他只要知道拼读原理就能把每个汉字都拼出来。他还是不懂。我讲而又讲,他才恍然大悟,说:“没有什么窍门!每个词都只有靠自己背下来!”

我无比懊丧,只好去死记硬背。不过那阵子记性贼好,教的又简单,只需在课堂上跟着老师念,自然就能记住那些词汇了,并不需要下来背诵。过了没多久,学校又自动停课了,这次是因为饥饿,老师学生都饿得上不动课了。等到从死亡线上勉强挣扎回来,已经是初二的事了。初一学了些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只是恍惚记得俄语学过什么“鲁奇卡”,“试过啦”;似乎还有植物学,里面讲过什么根茎叶花果实种子,被子植物裸子植物;世界地理有达达尼尔海峡博斯普鲁斯海峡;语文课有《可爱的中国》;代数有什么一元一次方程。但那只是偶然翻开书(都是用极粗糙的乌黑的再生纸印的,铅字字迹很难看清楚)看到的词汇,从不知道内容是什么。

我非常恐慌——中国教育特别强调基础扎实,而我在初一什么也没学到,以后日子怎么过?
好在讨厌的俄语课是再也不用上了。不仅如此,后来我发现缺了初一的基础也毫无关系。不懂五年级教的“几何初步知识”就更没关系了。整个算术其实都不用教,应用题尤其无聊。学会代数,什么都会了。当然,这也是小孩“吃最后一个饼子即能果腹”的想头吧。

到了高一,又开始学俄语,学得我无比痛恨与厌恶。
中国教育很有趣,一面特别强调传授大量知识,一面又强调学生必须灵活掌握、灵活运用,不要死记硬背。因此,
我特别讨厌并鄙视死记硬背。文科成绩好也不是靠背诵。那时记性好,看上两遍古文也就基本能记住了。
但俄语可没这回事,开头靠课堂学习即可对付,随着内容加深,就不得不投入课外时间去背单词了。那阵子的课外时间就是早自习,可我早上从来起不来,因此背单词的时间很少,俄语自然学得很糟糕,一般也就只能在80分上下,有几次竟然只得了70多分。最令我懊丧的是,明明记住了的单词,如果不复习,隔上一段时间竟然会忘记!这对我来说还是一种新鲜而且耻辱的感情经验。

这让我极度痛恨俄语,在作业本上写上Русский язык(恶语)。老师颇为愤愤,上课时把我叫起来,质问我那是什么意思。我答道:那是老修的语言,是用于反华大合唱的恶毒语言。

老师于是引用马克思语录,
告诉我“外国语是人生斗争的一种武器”。我说是啊,所以咱们要以毒攻毒,努力学好恶毒的语言,用它作为反修武器,去回击老修恶毒的攻击。我之所以要写上“恶语”那中文注解,就是时时提醒自己必须掌握这阶级斗争的武器,学好了才能进行反修战斗,也就是卧薪尝胆的意思。至此她再无话说,只好悻悻地让我坐下。

这当然是我对付老师和积极分子们的屁话。我讨厌俄语,与俄国人毫不相干,而是对机械记忆的厌恶。我非常不能理解,为何有的人学那种一点不需要聪明才智、不需要理解力的机械玩意还会学得津津有味。
我班的俄语课代表是个留了两级的大女生,数理化理解力为零,立体几何竟能只考17分,而俄语却从来都是90多分。我由此认定,自己是没有语言才能的,这辈子也不可能学会一门外国语。

因为这个认定,我从未动过自学英语的念头。
70年代初,知青们当初的狂热消退了,有人开始偷偷跟着澳洲广播电台学英语。到74年老邓搞“整顿”,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首次开办了学英语的节目,许多人更是趋之若鹜。但我从不动心。直到77年(其实是78年初,不过仍算77级),
我进了大学,才被迫学习英语,从音标开始,如白痴一般,跟着老师把口尽可能张成个矩形,学念a的闭音节发音:“唉,唉,唉,唉,爱!爱!爱!爱婆儿,苹果,爱婆儿,苹果……”

但我毕竟不是当年的 挺能杰儿(teenager)了,
吃过大苦,受过大罪,知道快30岁才进大学不容易。而且,年龄这么大,还在“慢班”里呆着,
咱丢不起这份大人,于是便开始认认真真地学。

真的学起来,才发现过去所谓“没有语言才能,天生学不会”等等,不过是没有投入,却指望有丰厚产出而已。

不过年龄大了,记性毕竟不如当年了,
于是学得还是很不轻松。但我不能放弃,再难也要学,

因为此刻我有了远大目标——出国。
因此我蹭蹭蹭就上去了,一学期换一个班:

第一学期在慢班,第二学期在快班,第三学期在高级班。等到英语课结束(好像就学了两年还是三年,记不得了)。教师把当时的出国考试题 English Proficiency Test 拿来作毕业考试,

我技压群雄,为全年级第一,
在本校形成了“芦笛神话”。走在路上,大众都以敬慕的眼光看着我(那时民风淳厚,价值观与现在不同,崇拜的是知识与才能),以为我是天才。我绝对是学校里的star student,备受女生崇拜,可惜我已经结婚了,叹叹。

其实我那“天才”是百分之百的汗水加零分的灵感。
只是我毕竟成熟了,知道该怎么去学。我明白,正宗学习方式,应该是把整篇课文背下来,起码是背句子。换言之,记忆的最小单元应该是句子而非单词。但那是针对少儿的教学方式。对我这老帮菜不适用。我能走的,还是背单词、学语法的背时路子。

不过,记单词也有窍门。我发现,用单词本有提示作用。背来背去,你看到一个词,根据它的位置就会想起下一个词的意思来。因此那记忆其实是假的。以后若那个词单独出现,你就不知道它的意思了。而且,花很多时间去反复背诵单词一点意思都没有。一个单词每次顶多只能念上三四遍,背多了就成了机械重复,再不构成新鲜刺激了,脑子里其实留不下什么印象来。

为此,我把硬白纸裁成小条,
一面写英文,一面写中文,用橡皮筋扎在一起。虽然早上还是起不来,但那毫无关系。我把那单词“集束条”放在口袋里,没事就拿出来翻看一遍,
并不断“洗牌”,打乱排列顺序,以消除提示作用。每天看上四五次,每次几分钟即可。
记忆无非就是个重复次数。重复多了,就成永久记忆了。因此,有如在 早自习时狂念个把小时,

不如化整为零,少吃多餐。记住了的词条便拿下来放在书桌抽屉里。过一段时间便检查一次,

若有遗忘者,便又拿回那集束条里去。这次要再记住,花的功夫就比头次少多了。

据我的经验,这种“回锅肉”一般只需炒上一两次,那词就基本不会再忘记了。




学语法对一个理解力成熟的中年人来说
就是小菜一碟了,因为那是理解记忆,不是机械记忆,
学起来轻松愉快。我花了个把月,就把薄冰编的《简明英语语法》记得滚瓜烂熟。

花了一个学期,就基本掌握了张道真浩繁的《实用英语语法》。

论语法,我的基础大概还算打得比较扎实的。如今看见隔壁加人和达旺在那儿讨论一般现在时、现在完成时的用法,常令我感慨莫名,觉得自己当初的功夫没白花。

在大学本科最大的失误,是没有练习听说能力。
当时学校并不重视这问题,录音机也少如凤毛麟角(我是上了硕士后,学校发了个Walkman,才首次拥有录音机,穷啊),因此实行的是跛脚鸭教育。于是当我毕业后上了硕士,这问题便暴露出来。
因为我以高分通过英语考试,学校便把我编在快班里。第一堂课就让我汗如雨下:那是听力测验,放一段录音让你答题,跟托福考试差不多。我只能交白卷,平生第一次丢这么大的人。

于是就苦练听力。《新概念英语》就是那阵子学的。头三册我根本就没学课文,而且有意识地不看,因为我是用来作听力练习的。印象里头两册很简单,速度也慢,很容易听懂,不用翻书看答案。

但第三册就很吃力了,因为已是正常语速。从慢速过渡到正常语速,是一个质变,我到现在也不能说过了那个坎。
《新概念》的第四册那阵子不配磁带,我倒是仔细学习过,感觉不是很好。有如去看那玩意,不如直接去看文学名著。
另外一个感觉是英国人说话真好听,

等到后来去英国,才发现并不是所有的人说话都那么graceful。

尽管我最后还是高分通过了硕士班的英语考试,洗雪了第一次交白卷的耻辱,而且还高分通过托福考试。

但出国后才发现,自己仍然是个聋子。我导师后来跟我说,我刚出来那阵子,英语水平只是minimal,

可见有多糟糕。听力差的一大苦恼,还不光是与人交流不便,更是在听课或是听学术报告时,那无意义的噪音具有一种强大催眠作用。
我后来作博士后时,发现凡是中国出来的访问学者都在seminar上频频点头赞同,只是点头方向并不一定是上下,往左往右的更多

国人中一个普遍的误会,就是在国外能自动学会英语,
其实大谬不然。个人认为,对成人来说,学英语的最好的地方,还是在国内。

这是因为孩子与大人学习外语的方式完全不同。孩子学外语并非主动努力,其实不是智力劳作,就跟我们儿时学母语一般,是一种被动的无意识的follow,没有什么主动自觉的智力付出。

成年人根本就没有这种被动可塑性,只能靠主动努力去掌握。而要主动努力,最好的地方还是在国内,因为干扰少,能全神贯注、全力以赴地去学。

依愚见,出国对学习英语的最大的干扰,还是语言环境会把你的全部注意力都引到听说上去,

从而忽略了基础学习(也就是书面学习)。想靠在国外语言环境里耳濡目染学会英语,当然也是可能的,尤其对女性来说更是如此。
我知道的几位太太,刚出国时一点英语都不会,到后来也很流利,而且发音比我辈男人准得多(这就是女人特有的才能,为男人不可及,当然我太太例外)。

但那充其量只能学会肤浅英语。要进行深入的交流,不管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词汇量与文法还是相当重要的,而这只有通过书面学习才能掌握。我从出国后便再没进行基础学习,因此,出国一场,只是提高了我的听说能力,读写能力与出国前并无本质差异。

这还不光是成人。孩子学习英语也同样可能受此干扰。我有一次看到孩子写的英文,发现他分不清it’s与its,立即意识到那就是靠耳濡目染学会英文的结果——只有文字才能区分两者,口语是分不开的,于是勒令他马上去找语法书来仔细看一遍(鬼子不教语法,真是怪事)。此后他才消除了此类毛病。

遗憾的是,似乎不是所有的人都意识到这点。
因此无法理解,


为何加人在国外呆了几十年,
到现在还要拿着《新概念英语》苦学。
这恰是因为他过去不知道,
“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并不能取代书面学习,

这一课迟早要补。不用说,早补胜过晚补,要记住那些日常生活用语中遇不到的“大词”(big words),并对语法烂熟于心,当然越早越容易。





 


     

作者:加人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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