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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把耶稣赶出政治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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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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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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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柴玲最近又出来作“巫婆崇高秀”,再度引起强烈争议。张朴先生出来骂“婊子”,引起小钟极大的小资产阶级义愤,出来坚决反对骂女人,说无论那女人怎么坏也不能这么骂。对此,本邪魔老怪表示有保留的赞同。我认为,张先生确实骂错了,柴玲不是婊子,是烂碓。
此乃敝乡土话,说的是淫荡女人犹如舂烂了的碓。我觉得这用来描述柴女士乃是极为准确的事实陈述。众所周知,毋庸置疑,婊子是为了谋生出卖肉体者,可柴女士并不是这种性工作者。她不过是性欲特别强烈不能自制而已。上次她出来作巫婆秀“玩崇高”,就公开向全世界承认,她婚前就堕了四次胎,而且都不是封先生的种(记不住了,不敢保证是否准确,兴许有那么次把封先生与有荣焉吧,who care china?)。可见那碓的使用频率与耗损程度是何等惊人,简直是到了头可断血可流、革命情欲不可丢的地步了。
烂话少说,本来我根本就不想成全柴女士的巫婆崇高秀,还是听佳佳讲她的手机历险记与钟会的白斩鸡秘诀更有意思,是以对趁机发情的神汉神婆们眼开眼闭,指望着他们说累了自动闭口。但陈皮大夫竟然误以为我赞同他的观点,逼我出来痛骂之,于是在势不能不温柔敦厚地骂几句,以免让他失望。
第一个问题,是柴烂碓宽恕邓小平和李鹏是否符合基督教教义。在我看来,以陈大夫为首的为她辩护的基督徒一律是伪劣假冒。
何清涟女士已经把这问题讲得清清楚楚了。所谓宽恕、原谅的内容,指的是sin,不是crime。而柴烂碓到这会儿也没分清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把宽恕原谅sin(似可译为“过失”,是道德层面而非法律意义上的)误当成了宽恕crime(法律意义上的罪行)。如果大家都去“玩崇高”,受害人家属都宽恕罪犯,那世上还能有什么法庭?
耶稣本人可是把这两个概念分得清清楚楚,他要大众宽恕妓女,因为那妓女不过是个sinner,不是criminal。虽然他主张勿以恶抗恶,但并没有主张原谅罪行。《圣经•新约罗马书》把这点说得清清楚楚:“亲爱的兄弟,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写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连白痴都能明白(陈大夫可能例外吧),耶稣是告诉大家,不要采用罪犯的手段去报复,但并未主张宽恕罪犯,而是向上帝伸冤,由上帝代他报复。这其实与后世法治原理暗合,只需将虚无缥缈的“主”替换为实实在在的“法庭”即可。若是宽恕了罪犯,甚至要为他们祈祷(也就是代他们向上帝求情),那还有什么伸冤报应之说?
可惜陈大夫那如真包换的伪劣基督徒连这最简单的话语都不明白,因此他坚决支持柴烂碓作滥好人宽容罪犯,却坚决不能容忍sinner。他第一次让我不自在,就是他把同教异宗的天主教教友诚灵几乎当成了魔鬼化身,连人家称他一声“弟兄”,他都要赶快大义凛然地与之划清界限。而第一次触怒我,则是因为他大义凛然地反复声讨同性恋基佬同志们,那简直就是势不两立、灭此朝食的样子。那次就连老加都出来告诉他:Judge not, or you shall be judged,可他就是死也不懂。姑不说同性恋到底是不是sinners,就算是吧,那总没有触犯刑律吧?连这种人都不能宽容,您说他配自称基督徒么?而如今就是这位伪劣假冒,要出来力挺柴烂碓宽恕犯了屠民大罪的罪犯,甚至为他们在上帝面前说情,说那才是正宗基督教义!
据老哈说,我裁判陈大夫是伪劣基督徒本身,就是犯了judgmental的错误。这就怪了:难道尔等可以裁判柴烂碓的作法符合基督教教义,我却不可以裁判柴烂碓及其拥趸违反了耶稣的教导?莫非基督教是柴家的,教外人不容置喙,否则就是judgmental?既然如此,本人并非基督徒,而且至死也不想皈依基督教,那基督教的戒律就对我毫无约束,我就算judgmental又怎么的?难道只许柴玲假冒为善,不许他人打假,指出她从根本上就歪曲亵渎了基督徒的教义?
第二个问题是,柴玲的宽恕,到底是作秀玩崇高,藉此吸引眼球,还是在入教后阅读《圣经》,真的豁然大悟?这个问题似有诛心之嫌,但本人可是有足够理由来分析其动机的。烂碓本人及其粉丝若不同意,完全可以据实反驳。
我所不解者乃是,柴女士既然那么崇高,连邓小平和李鹏的屠民大罪都能宽恕,何以不能宽恕长弓摄制组多年前对她的“冒犯”?卡玛不过是拍了部《天安门》,如实报道了柴烂碓对金培力的讲话,就此惹下了滔天大祸。柴女士发财后,不择手段恶意兴讼缠讼,搞到人家几乎倾家荡产。封从德还意犹未尽,在网上伙同王容芬抛档案,造谣惑众,还搞逆向血统论,株连到卡玛的父母头上去,把《人民被日报》上当年卡玛父母与周恩来的合影都刨出来贴到网上去,被我怒骂之后才稍作收敛。
卡玛走投无路之际,不得不在网上发公开信,请求舆论制止柴烂碓的胡作非为。不但我本人在那封信上签了名,很少参加此类活动的王力雄也签了名,就连因六四坐牢的茉莉女士也签了名。柴烂碓迫于舆论压力,只好公开宣称她业已撤诉。但据知情人说,那根本就是个无耻谎言。官司仍然在进行,只是法庭约束双方都不得向外披露案情。于是柴烂碓立即就钻了这个空子,发挥中国下流痞子的传统,对外声称她已撤诉,而受害方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因为若要讲出真相,势必违反了法庭约束。您说这烂碓有多坏?这种无耻下作的烂事,根本就不是一般人能想得出,遑论做得出来。
就算卡玛伤害了她吧(虚拟语气),那顶多只能算过失,不能算罪行,更别说跟出动坦克装甲车滥杀平民的滔天大罪相比了。可柴烂碓就这么怪,不能原谅他人的小小过失(其实根本不是过失而是记录真实历史的功绩,我这儿是退一万步讲),却能原谅侩子手的屠民大罪。您说这心理正常么?
对这种怪事,只能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柴玲把邓小平、李鹏当成了促成自家发迹的衣食父母,若不是他们开枪屠杀平民,则她也就绝对没有锦衣玉食、富甲王侯的今天,所以,所谓“宽恕”、“祈祷”云云,其实真意是“感激”;另一种则是她此举不过是“玩崇高”。烂碓不堪久旷,搅屎棍耐不住寂寞,要在公众面前装神弄鬼,显示一把她高尚的精神新面貌而已,而所谓“宽恕”“祈祷”云云,不过是往脸上涂的化妆油彩(印度神油?)。
老芦是仁厚君子,不愿往坏处想人,但舍弃这两种可能,就根本无法解释上述怪事。因此,无论我如何不愿意,我还是只能在其中挑一个最厚道的,那就是柴女士此举,不过是作“崇高秀”而已。反正那“宽恕”“祈祷”之类根本就不用花自己一分钱,却能在瞬间内再度制造轰动效应,让自己再在久违的水银灯下潇洒走一回。
不懂心理学的人可能不会明白,基督教的许多名堂,可以给人带来极大的精神享受,那快感恐怕并不亚于吸大麻。智力难民营的赛二爷赛老板虽是个不学无术的白丁,可居然也刨出了一条王尔德的语录:“Always forgive your enemies; nothing annoys them so much.”并竟然以此用来为柴玲辩护,意思是“宽恕”不过是柴玲用来惹恼当局的借口,居然也就赢得网上康生古迷的赞同。
连白痴都该知道,老邓早就死了,再也不可能被惹恼了。李鹏也去死不远,就算他能看到,还会在乎这曲里拐弯的侮辱?只有白痴,才会以为那种粗人会领略此类莫须有的微言大义。这笑话简直比得上当年举国相信吴晗写《海瑞罢官》真是为彭德怀鸣不平了。而只有白丁才看不懂王尔德那话是什么意思,而正是驱使柴玲说那些烂话的心理动机。
王尔德说的一点都不错,宽恕他人,确实可能构成一种侮辱。但他那所谓“敌人”,其实说的是“仇人”,也就是自己痛恨的人,未必是施暴者。他省略的前提,是这羞辱感只会发生在对方并未施害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宽恕无辜的对方,当然就成了一种patronizing or condescending or demeaning,当然要构成一种侮辱,但也只是对心理敏感者而言。过去伊甸以及唐好色辈惹恼了我,大家都莫名其妙,就是因为大众对那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没我那么敏感而已。
所以,说柴玲那“宽恕”“祈祷”是假的,我觉得不错,但那不是用来羞辱中共当局的,只有白痴才会作此理解。柴烂碓此举,是她从中获得了极大的道义上的优越感,构成了极大的精神享受。这种心理欲望满足后,产生的强烈快感沛然莫之能御,所以她要情不自禁地上网扮演新时代的圣雄甘地,让大众欢喜赞叹,顶礼膜拜。这发生机制,与她过去公开吐露她那惊心动魄的堕胎史的心理动因完全一样,都是出于“能为人所不敢为”的超常虚荣心,以获取超常的心理满足感。
这就是那天我问老哈,柴玲宽恕邓、李,到底是以什么身份?若是以个人身份,则那乃是私事,私下去与邓、李本人或家属沟通即可,不应该在网上搞得惊天动地。既然在网上搞得惊天动地,那当然就成了公众事件。以她在八九蠢动中扮演的特殊角色,当然只会被大众视为是代表学运作出的表态,否则吾尔开希、王丹等烂仔也不至于立即出来撇清自己了。但若代表公众,她有那资格么?她需要的,是如刘晓波那样,对为保护她而不幸丧生的无辜生灵终生沉痛谢罪。
这就引出了第三个问题,也是本文想再度强调的主题:假定柴玲此举确实符合基督教教义(与事实相反的虚拟语气),那她这么做是不是就是应该的?
我的答复是,仍然不应该!基督教不过是一小部分人的信仰,《圣经》不是政治学经典更非法律。论理性说服力,它远远不及西方思想家的任何一本经典著作。论约束力,它更不是全民必须凛遵无违的法律。它不过是一部包上了神灵外衣的伦理学著作。即使从这个层面来说,它也并非全体公民的道德判据。基督教徒认为是者,其他人未必就以为是;基督教徒认为非者,其他人未必以为非。事实上,一部西方的进化史,就是世俗是非观与教会是非观的冲突史,而进化的成果都是前者取胜赢得的。方今之世,谁还想搞中世纪的政教合一,以《圣经》作为裁判公众行为特别是政治活动的终极权威,谁就该被万民唾骂,直至口沫吐干,脱水而绝!
所以,请伪劣基督徒们分清“公域”和“私域”,宗教是一种私人事务,是个人与上帝的幽期密约,不要害了“宗教露阴癖”,动不动把耶稣那话儿亮到网上来。这样只能让现代人、文明人恶心。我过去本不讨厌余杰,但自从他效法洪秀全装神弄鬼,挟教自重,冒充天父代言人谈论政治,甚至捏造“民主来源于基督教”的伪说,主张“信教救国”论之后,我便再也无法耐受那新时代的“大气功师”了。如今柴烂碓也来这套,是而可忍,孰不可忍?
总而言之,我再次呼吁广大革命群众,一致抵制基督教神汉神婆们在政治论坛里公开发花癫。坚决将耶稣赶出政治论坛,请他回到那寂寞的空空的教堂里去,接受寥寥无几的善男信女的叩拜。这就是他说的“上帝归上帝,凯撒归凯撒”,阿门!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12-6-11 周一, 上午2:18修改,总共修改了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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