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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麦克马洪线是合法的中印边界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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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麦克马洪线是合法的中印边界么?(六)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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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麦克马洪线是合法的中印边界么?(六) (1044 reads)      时间: 2011-2-03 周四, 上午8:16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二)中段

中英边界本来没有什么中段,印度独立后几十年内也没有什么“中印边界中段”。只是因为印度在1975年吞并了原来的独立国家锡金,中锡边境才变成了中印边界中段。因为它是75年后才出现的,而中印大打出手是62年的事,所以彼时在这段边界上尚无冲突。只是我记得印度有次在中锡边境线上中方一侧设立了边防工事,被中国政府下最后通牒限期撤出。限时未到,印军就很明智地撤走了,避免了流血冲突。这段边界很短,而且已为1890年的中英条约划定(见下),印度没什么文章可作。不过它曾是诱发英国1904年入侵西藏的导火索之一。那侵略不但导致13世达赖喇嘛仓皇出逃,激化了西藏当局与清廷的矛盾,而且引出了1906年的中英条约,涉及到西藏归属问题,因此值得介绍一下。

地质学中的“板块学说”主张,西藏之所以成为世界屋脊,是印度次大陆板块漂移,与欧亚板块相碰撞挤压而形成的。这说法有点像进化论,本质上是难以获得直接证据的回溯性假说,但颇能解释喜马拉雅山造山运动:印度次大陆原来与西藏、中亚等地分属不同板块,因板块漂移,印度次大陆板块挤压上来,在两个板块的边缘挤出了层层皱褶,那就是喜马拉雅山脉、喀喇昆仑山脉等一系列大山,同时把西藏高原抬成了桌面。从卫星地图上不难看出,西藏高原很像张桌子,平均海拔较高,但“桌面上”并无什么相对高度很高的崇山峻岭,相对高度很高的山脉其实是在周边,尤其是西南缘。

因此,所谓“世界屋脊”,说的乃是藏族住的平顶房,不是汉人的瓦沟房。但西藏与印度连接的地方便是层层皱褶,海拔在那儿急剧下降,一直降到平原。山麓上有一系列国家或地区,从西向东依次为阿富汗、克什米尔、尼泊尔、锡金、不丹以及藏南。这些地带的人民居住在世界上最陡峭的山坡上。例如藏南的海拔从5000米一直下降到150米,植被从寒带迅即变为亚热带,完全是垂直分布。打个比方:藏族居住在屋顶上,克什米尔、尼泊尔、锡金、不丹、藏南的人民居住在楼梯上,而印度人则居住在楼下。

19世纪初,英属印度帝国的疆域只限于平原地区,此后英国佬向北扩张,一直到了山脚下。约翰牛跟老芦差不多,对登山没什么兴趣,因此没有并吞那些山麓国家,而是把它们化为能被英国影响或控制、或至少起码中立的缓冲带。赶紧说明:“怕爬山”不过是插科打诨,英国人的考虑上面已经说过了,其实跟老祖宗“封藩建屏”的想法差不多:建立一系列拱卫中央帝国的藩篱屏障,以确保女王皇冠上的钻石——印度金瓯永固。

为此,英国人先后把阿富汗和克什米尔变成了“保护国”(protectorate)。对尼泊尔,英国人只满足于禁止它与中国以外的国家打交道,但没有禁止它对天朝保持忠诚,以免为此与天朝开战,虽然不至于打不赢,但犯不上。不丹原来是西藏与中国的藩属,英国尽管夺走了它的一片领土,但一直没有干涉它与中国和西藏的特殊关系。直到1910年,英国才与不丹签约,获得对该国的外交控制权,包括干涉它与西藏和中国的交往。但条约并未给予英国派使节驻该国首都的权利,因此不丹仍然保持着与拉萨的来往 [23]。

锡金王国与中国的关系,比不丹和尼泊尔还密切。但英国于1860-1861年与之开战,签约迫使它变成大英的“保护国”。1888年,西藏当局与锡金发生冲突,藏军入侵锡金,被英军击退。1890年,中英签订协议,中国承认了英国对锡金的宗主权,并与大英划定了西藏与锡金的边界 [24]。这条约完全由中英代庖,锡金与西藏都无置喙余地。因此,锡金人痛恨英国人视他们如无物,而十三世达赖既不满于大清,又恨英国,宣称不承认中英签订的条约。他更痛恨在大英保护下的锡金,于是便想去寻求一个更强大的靠山,与英国对抗。一个俄国喇嘛便及时登场了。

此人名叫阿格旺多杰(俄语:Агван Доржиев, 英语:Agvan Dorjiev,又译为Dorzhiev),是西伯利亚的蒙古人,格鲁派佛教徒,1873年即到西藏研习佛学,15年后,他获得了最高佛学学位,成了达赖喇嘛的精神导师、密友与高参 [25]。他曾经两次回国,受到沙皇的奖赏,与彼得堡的贵族也混得很熟。回到西藏后,他利用其位置大肆宣传,俄国就是佛经中说的极乐世界(“白色的香巴拉”),沙皇是“白观音”转世来援救佛教的,将要援助西藏;俄国向蒙古推进表明该国将会改信佛教,西藏可以利用俄国抗衡英国人的阴谋。达赖被他说动,准备出访俄国,但因清廷与藏民代表大会(“冲都”)都反对而未能成行,只好派出代表团出访俄国,阿格旺多杰就是代表之一 [26]。他们在克里米亚谒见了沙皇,带回了沙皇赠送给达赖的私人礼物以及一批军火 [27]。

英国细作将这些情况报回加尔各答(当时印度总督所在地),引起了英国人的疑心。再加上达赖喇嘛自以为有了奥援,再度挑起了与锡金的武装冲突。英国人于是怀疑俄国人将取代中国成为西藏的宗主国,使得印度直接暴露在俄国人的威胁下。1903年,印度总督寇松(Lord Curzon)要求中国和西藏政府派出代表,与英国代表痒哈死笨蛋上尉(Francis Younghusband)在中锡边界的一个藏族村庄会面,举行英国与西藏的商务谈判。清廷同意了这一请求,命令达赖前往,但达赖拒绝了,而且拒绝为驻藏大臣提供车马人夫,使得他无法前去赴会。“少夫”(也就是那个英国笨蛋)在那村庄等了半年之久,都不见中国和西藏官员前来。

根据印度政府的命令,少夫笨蛋于是率领三千士兵于1903年底攻入西藏。次年3月31日,他率领的军队与藏军在古鲁(Guru)遭遇。笨蛋在藏军毫无动武意愿与准备的情况下,突然下令部队用马克辛重机枪扫射藏军,打死六七百人,打伤168人 [28]。7月6日,英军攻破江孜宗要塞,通往拉萨的道路就此打开。



江孜宗抗英遗址,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此后向拉萨推进的征程中,英军再未遇到抵抗。在阿格旺多杰的安排下,达赖仓皇逃到蒙古的库伦(即今日乌兰巴托)。清廷因他不服从朝旨,擅启边衅,革了他的职位,命驻藏大臣代理。8月3日,英军进入拉萨。驻藏大臣迎接英军入城,但告诉他们自己无权签订条约。笨蛋于是威逼达赖指定的代理人和他签了《拉萨条约》。该条约共有十条,重大规定是西藏政府保证尊重中英于1890年签订的协议,承认西藏与锡金的边界;开放江孜等地对英自由贸易;确保通往那些区域的道路畅通;平毁从英国边境到江孜和拉萨的路上的一切要塞与堡垒;赔偿英国50万磅等等。其中涉及到主权问题的是第九条:

“第九条:西藏政府保证,未经英国政府事前同意,

a. 不得向任何外国出让、出售、出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让其占据领土。

b. 不得许可这些外国干涉西藏事务。

c. 不得许可任何外国的代表或代理进入西藏。

d. 不得向任何外国或其臣民授予建造铁路,道路,电报,矿山或其他权利的特许权。如果同意授予此类特许权,则应向英国政府授予类似或同等的特许权。

e. 西藏的税入,无论是实物还是现金,都不得抵押或指派给任何外国或其臣民。” [29]

这实际上是把西藏变成了英国的保护国,中国从此彻底出局,再不是西藏的宗主国了。驻藏大臣当即公开宣布条约无效。当时大清已经开始实行新政。在挨了半个多世纪的痛打后,迟钝的中国人总算开始学会西式民族国家的基本概念,一支职业外交官队伍正在建立成长起来。这些人与刚愎自用、坐井观天、轻狂祸国的林则徐、叶名琛等老前辈不同,既有足够的世界视野,又熟悉国际法规,更真正有着“茍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情怀,在内有清流攻讦,外有列强环伺,腹背受敌时,却并不忧谗畏讥,羽毛自珍,而是忍辱负重,老成谋国,在清末民初(尤其是北洋时代)国脉如丝的险恶处境下,创造了“弱国有外交”的奇迹,写下了中国外交史上至今是最辉煌的一页。在我看来,这些人才是真正值得后人敬重与缅怀的先贤。

1906年中英签订的协议就是这批人初出茅庐第一功。曾负笈哥伦比亚大学的前留美幼童唐绍仪力主通过外交谈判推翻《拉萨条约》,被清廷任命为议约全权大臣,赴印度与英国代表谈判达十次之多,因英方坚持不让步而主动中断谈判回国。此后英方不得不改换代表,赴北京与唐绍仪继续谈判。经过艰难的折冲樽俎,双方终于签订了新的协议。中国以确认(confirm)《拉萨条约》的让步,换来对该约条文的重大修改,使得英国承认了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

该协定第一条说明,中英双方确认《拉萨条约》,但必须作出为本约指定的修改。第二条由英国政府保证不吞并西藏的领土,也不干涉西藏的行政;中国政府则答应不允许其他任何一个外国干涉西藏的领土或是西藏内部的行政。该条约还以附件的方式列出唐绍仪给英国特使萨道义(Sir Ernest Mason Satow)的照会,声明中国答应不雇用任何非中国臣民或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在西藏担任任何职务。 [30]

这个条约、尤其是附上的互换照会,写得非常巧妙,充分表现了唐副部长(他是以大清外务部侍郎的名义签约的)杰出的政治智慧与高超的外交技能。它充分照顾了英国人生怕毛子插足西藏的心病,也充分照顾了他们的面子,没有完全推翻《拉萨条约》,而是把条文中说的“外国”间接界定为“中国以外的国家”,中国照样有向西藏派出官员的权利。于是,《拉萨条约》中对外国人的限制就此化为对中国有利的条款,在法律上把外国人拦在西藏门外,却没剥夺中国对西藏事务的管理权。这样,虽然条文没有明确说出,该条约实际上确定了中国在西藏的宗主权。正因为有了这条约,次年英国与俄国签约时,双方才会承认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这两个条约束缚了“文明帝国主义”的手脚,使得英国后来在策划西藏独立时顾虑重重,哪怕就是在《西姆拉条约》的附件中,也写上了“西藏是中国的一部份”。从这些历史条约来看,窃以为西藏独立的国际法律依据不足。

那位藏独朋友要说了:“宗主权”是殖民时代的法律观念,如今已经是后帝国主义时代了,请君莫奏前朝曲,听唱新翻杨柳枝!未必吧?撒切尔夫人在80年代与赵紫阳签订的中英条约,好像比与1906年的中英条约对中方的约束更严重。在80年代的新约中,双方实际上承认了中国对香港的宗主权,亦即香港没有外交与国防权,但具有充分的对内主权,北京不得干涉,更不派官治理。北京对香港拥有的,不是宗主权又是什么?只怕连1906年的中英协议都不如——该约可是用附件的方式表明了北京有任命中国官员的权利的。而且,虽说香港政府没有外交权,可它竟然能发放护照,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好使多了,晚清的西藏政府似乎还没这特权吧?澳门也是这样。如果将来两岸统一了,我看台湾最好的前途,也就是变成中国的藩属国。实际上,所谓“自治区”,如果名副其实的话,就是过去的藩属国。当年中共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的《十七条协议》规定的中央政府的权利,我看也就是宗主权。

最后说说那盼望“白观音”救世的阿格旺多杰的下场。1909年,他上书沙皇,请求在彼得堡建造一座喇嘛庙。沙皇同意了,1915年,该庙建成,沙皇还批准9个喇嘛入住该庙。那庙还挺象样的:





然而十月革命不久就爆发了,阿格旺多杰一度被捕并被判死刑。后虽获救,他在彼得堡建的喇嘛庙却被平毁了,经卷也被毁。这家伙确实不是个好鸟,长于见风使舵。20年代他率先提出将喇嘛庙改为“集体农庄”。政府批准了他的恳切请求,将布里亚特(蒙古人在西伯利亚的聚居地)的喇嘛庙统统“国有化”,剥夺了僧侣们的管辖权,由共党派出的干部管理。阿格旺多杰没事可干,只好去做蒙古大夫(行藏医)。1937年11月,他被NKVD以叛国罪、间谍罪、煽动暴乱罪逮捕,两个多月后死在监牢里。至此,他终于在白观音的殷勤引领下,进入了梦寐以求的“白色极乐世界”。这位同志的遭遇,似乎值得铁木一类至今还在歌颂“白香巴拉”的同志深长思之。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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