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转帖]黑格尔辩证法的缺陷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转帖]黑格尔辩证法的缺陷   
北徙






加入时间: 2007/10/26
文章: 707

经验值: 20161


文章标题: [转帖]黑格尔辩证法的缺陷 (346 reads)      时间: 2009-3-04 周三, 上午3:31

作者:北徙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原创]黑格尔辩证法的缺陷
文章提交者:tian09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黑格尔(1770-1831)说柏拉图发明了辩证法。“柏拉图运用辩证法以指出一切固定的知性规定的有限性。他从一推演出多,但仍然指出多之所以为多,复只能规定为一”(《小逻辑》)。黑格尔发明了另外的一套辩证法,与古希腊辩证法大异其趣。为了阐明黑格尔辩证法,首先要了解他的本体论学说。黑格尔的本体论学说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唯实论形而上学体系,有着明显的继承关系。所以先介绍唯实论与唯名论。http://www.pinggu.org/bbs/b73i325391s4p.html

1.唯实论与唯名论

我们之所以能够形成一般概念(柏拉图叫做“理性概念”),在于事物存在内在的本质。比方说,我们可以用“人”这一“理性概念”来涵盖全世界所有的人,在于每个人有特别相似的基因本质。很显然,理性概念只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中,是心灵的产物,世界上没有一个具体的人能与我头脑中抽象的“人”的概念完全对应。安提斯泰尼说:“我看见一匹马,但是我看不见抽象的马。”抽象概念是只存在于我们头脑中的东西,不存在于现实中。

柏拉图自然也特别想知道:是一种什么样的本质规定,使得一个个具体的人能够组成为一个叫做“人”的一般概念。他当然不知道人的本质来自于基因,是人的基因本质使得我们每一个人都如此地相似。他想来想去,想到了一个解决的办法,就是把原本只存在于人脑中的抽象概念(或理性概念)单独拿出来,把它作为实在的模型,即万物原始、永恒和超越的原型。于是“理念”(抽象概念的实在化)就成为万物的本质,是万物之所以能够被分类的原因。他认为理念先于、脱离和独立于事物而存在,不像事物本身那样受变化的影响。理念像人的精神一样,是自在和自为的,有实在性,同时还有主观目的性。我们所看见的个别事物则只是“理念”的反映和复制品,个别事物有生有灭,而理念则永存不息。柏拉图认为,这个世界有“一”、“多”、“质”、“量”、“高”、“低”、“大”、“小”、“善”、“恶”等等诸多理念,这些理念潜存于自然界各种具体事物之中,通过具体事物而得以表现出来。这有点类似于“泛灵论”──主张自然界一切事物和现象都为精灵所控制的学说,即万物有灵论。柏拉图不仅认为万物有灵,而且一物有很多的“灵”,这个“灵”就是理念。这众多的理念构成了宇宙的秩序,使之形成为一个有理性的宇宙,而最高的理念就是“善的理念”。
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体系基本上类似于柏拉图,唯一的区别在于:柏拉图的“理念”脱离实体而存在,亚里士多德的理念则根植于实体之中。他的“理念”有另外一个词,叫做“形式”。他认为,形式构成了一切事物的本质,潜在于实体之中。事物的成长和变化,乃是一个实现其“形式”的过程。

把抽象概念从人的头脑中“拿”出来,把它变成实在化的东西,使之成为万物的本质和存在的依据,这样的哲学就叫做“唯实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是唯实论者,柏拉图的唯实论是“理念”,理念脱离具体事物而存在;亚里士多德的唯实论是“形式”,形式存在于事物之中。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本体论哲学体系影响十分深远,整个西方古代的形而上学体系基本上不脱离把“理念”作为万物本原的窠臼,都采取这样一种将理性概念实在化的思路。当然,还有些人认为,一般概念仅仅是一类个别事物的名称,不先于事物,也不在事物之中,它只存在于人的头脑中。这样的哲学叫做“唯名论”。

请注意,唯实论的“理念”是永存不息,且永无变化的东西。柏拉图的最高理念是“善的理念”,这更是一个贯穿古今、通透万物且丝毫没有变化的东西,因此最理想的道德观念和政治制度也是亘古恒定的、不可更改的。世界可以永不停息地变,但其本质却永远不变。不变的理念是世界的本原,支配着世界万物的运动和变化。

2.黑格尔变的“理念”

在前人不变“理念”的基础上,黑格尔发明了他的变的“理念”。和柏拉图一样,黑格尔认为:“概念是作为独立存在着的、实体性的力量的自由东西”(黑格尔《逻辑学哲学全书.第一部分》第293页,人民出版社2002年,梁志学译)。万事万物,包括一切自然现象和精神现象之本质或根底是概念,概念是万事万物都具有的“最一般的、最基本的规定、范畴”,如有、无、变、一、多、质、量、度、本质、现象、原因、结果、相互作用等等,它们是一切具体事物之所以可能的逻辑前提或理由,是“逻辑上在先的”。这样,黑格尔就把我们心灵中的抽象概念外在化、实在化了,并命名为“纯粹概念”(也叫“纯粹理念”,简称“理念”)。

与柏拉图的理念一样,黑格尔的纯粹概念也是有目的性的,是一种精神的或者说理性的存在。纯粹概念脱离了人类的心灵,并且“注入”了万物之中,成为了实在化的“精灵”,而且正是这一精灵主宰了万物的存在和演化,是万物存在和演化的唯一根据。因此,凡是现实的必定是合理(即“合乎理性”)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

黑格尔试图用这个“纯粹概念”来解释万物运动和演化的原因和规律。黑格尔的“纯粹概念”是可变的而且是永恒变化着的,“纯粹概念”内在地存在矛盾,矛盾的双方就是“本我”和“非我”。比如,这里有一只活的猫,“活的”这一理念内在地根植于这只猫,并且内在地含有“死的”这一倾向,所以这只猫其实是“活猫”和“死猫”的复合体。“活”与“死”是对立的、矛盾着的,但统一于“这只猫”,这叫做对立统一。当“活的”这一理念占优势的时候,这是一只活猫,但同时“死的”这一理念已经潜伏于其中,有朝一日,“死的”这一理念处于优势支配地位的时候,它就变成了一只“死猫”。在这里,“活的”理念与“死的”理念构成为一对矛盾,矛盾双方的斗争结果导致了猫的生死变化。
黑格尔认为:矛盾到处存在,遍及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当中以及人们的思维活动当中;矛盾乃是人类思维的必然特点,并不是什么错误,也不是理性的局限。矛盾是一切运动和演化的根源,一切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的法则统治世界,是矛盾导致了事物的演化。辩证法是矛盾存在和运动的普遍形式和内在动因,“辩证法是现实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业的推动原则”,矛盾按照辩证法的原则和方式来发展自己、展现自己,成为世界的实在和思维的精神。在演化的过程中,高级阶段是低级阶段的实现,是低级阶段的真理、目的和意义。潜存于低级形式中的矛盾的一方,向着其对立面转化,并在高级阶段将变得明晰起来,最终得以显现,因此高级阶段包含低级阶段的性质。与此同时,高级阶段又产生了向其对立面转化的趋势,预示着更高一级阶段的到来。这种事物向对立面转化的过程叫做“扬弃”,也叫做“否定之否定”。而且,这个转化的过程是逐步连续发生的,表现为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仍用上面猫的例子来说明:这是一只活猫,它存在着“活”与“死”的矛盾,矛盾的双方共存于这只猫。在其存活期间,“活”的理念占上风,但“死”的理念也已经根植其中了。“活”的理念一直在不断向着其对立面──“死”的理念转化,随着年龄的增长,通过量变到质变,“死”的理念最终被显现,活猫变成了死猫。但这只死猫却又内在地含有了“活”的理念,这个“活”的理念则体现在其下一代之中,其下一代“活”的理念又克服了“死”的理念,重新生气勃勃。这样,从一只活猫到另一支活猫,事物实现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这种“概念”的自我矛盾运动过程,就称为“辩证的过程”。黑格尔断言,一切事物的运动和变化过程都是一种辩证过程。

黑格尔也解决物质与意识的二元性难题,他让物质世界从属于精神世界。他的纯粹概念(或理念)是一种有自主性、目的性的东西,带有精神的性质,但它在自然界表现为无意识的“冥顽”状态,还不是真正的“精神”。黑格尔认为:精神是绝对第一性的东西,精神的特点是自由,是精神自己依赖自己,自己规定自己,自己创生自己。自然没有自由性,不是自主的,所以,精神本质上不同于自然。精神的本质是自由,自然是不自由的。精神可以在矛盾中保存自己,自然是无矛盾可言的,自然只是单纯性、有限性。在黑格尔那里,精神的存在就是无限性的,自然也是精神发展的一个环节,精神可以从一切限制中走出来,达到一种绝对的无限性。只有不依人的意志转移的绝对精神的无限性,才是真正的无限性。

当绝对理念先把自己“外化”为自然界,于是有了“自然哲学”,自然界就有了逻辑学阶段的诸多概念范畴的规定性。自然哲学的最终成果是产生了实现绝对理念的认识主体——人。跟着就是“精神哲学”,又经历许多阶段:主观精神、法、伦理、家庭、市民社会、国家、艺术、宗教、哲学,最后在黑格尔自己的体系中完全实现自身。绝对精神是这样一路走来的,它在发展自身同时也是认识自身(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统一)。所以,什么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什么人类认识的局限性,统统都不存在。

黑格尔认为,整个自然界的发展,将趋向于一种融合了主体和客体,达到自由境界的精神状态。也就是说,“纯粹概念”在不断的自我运动变化中,通过扬弃,从量变到质变,能逐步克服其在自然阶段的无意识的、“冥顽化”的状态,从而达到有意识的状态,这就产生了人类精神和人类意识。所以,自然状态和有意识的状态不过是“纯粹概念”在不同阶段的表现形式,于是物质与意识就统一于“纯粹概念”。当“纯粹概念”发展到最高的阶段,就是“绝对理念”,就是绝对自由的人类精神。这种绝对自由的精神一般人那里没有,或者不完全,只有黑格尔的精神达到了这一人类意识的最高阶段──他就是这么认为的。

人类的知识不过是“精神”的外化,这精神化为各种理念以及物体;理念都由互相否定的两方面组成(即所谓正题与反题),正题先出现,但它本身就含有否定自身的那一面,于是又由反题取代,最后两者统一,成了更高一级的和谐的“合题”。

黑格尔的辩证法表现为正、反、合的过程,首先是正题,由正题引出反题,最后将正题和反题合而为一,成为整体。例如,这是一只猫,但作为日常抽象概念的“猫”是不准确的,因为这只猫时时刻刻都在变动不休,而经过辩证之后的“猫”的概念就不同了,经过辩证了的“猫”的概念内在地含有“不是猫”这一内容,“是猫”和“不是猫”结合在一起,共同组成了“这只猫”。同样,张三是个人,这个“人”的概念也必须内在地含有“非人”的内容;张三是个正直的人,“正直”必定内在地含有“邪恶”的性质;姚明是高个子,“高个子”则内在地含有“矮个子”的倾向,如此等等。所有抽象概念都必须被看成“我”与“非我”、“是”与“不是”的矛盾统一体,这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方法。这样一来,经过辩证了的概念和日常的抽象概念就变得完全不一样了,经过辩证了的概念是一个有差异的有机的统一,是一个统一而又有区分的整体,是对立面的综合。日常的抽象概念提供的是“知性思维”,它不能把握实在,它只能对实在作惊鸿一瞥,把实在割裂成碎片,而忽略其有机整体的性质,只有经过辩证了的概念才能做出对具体事物的正确描述,黑格尔是这么认为的。

古希腊辩证法的目的是要使概念变得明晰起来,着力防止概念的含糊不清;但黑格尔的辩证法却要求我们把清晰的“概念”变得更“含糊”一些,要把它看成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一个自我否定、自我成长的过程。

人类思维必须要使用概念,思维操作的对象是“概念”而不是“实体”,而任何概念都必然建立在静止、孤立的观点之上,从而都具有近似的、含糊的、抽象的性质。绝对精确的概念只存在于人们的脑海里,自然界并不会真实存在。用哲学术语来讲,就是抽象和具体是不可能同一的。我看到一只猫,但这只猫每一瞬间都会不同,所以我头脑中的“猫”的概念其实不是对这只具体的猫的完全真实的写照,它对这只具体猫的摹写是含糊的、不精确的。

其实,古希腊哲人赫拉克利特已注意到概念与现实的矛盾性,他说:“我们踏进又踏不进同一条河,我们存在又不存在”。当然,赫拉克利特并没有要引入概念辩证法的意思,他只是想用这个例子简单告诉我们:世界是永恒变化的。但即便如此,这个活生生的事例其实已经深刻地揭示了概念的抽象、静止和具体事物的普遍联系、永恒变化之间的矛盾性。赫拉克利特的弟子说:“人的双脚甚至不能一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中国教科书对此却持批评的态度,说是否定了相对静止,因此是错误的。其实,赫拉克利特说“我们踏进又踏不进同一条河”,强调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这种运动和变化使得概念与现实不能同一。而他的弟子则阐释了运动和变化的连续性,强调事物在每一瞬间都有变化,无论这个瞬间有多么短。由此正可以推出赫拉克利特的下一句名言:“我们存在又不存在”。所以,他们两个人的观点其实是一致的,都说明了事物永恒运动和变化的性质,也说明了概念的抽象和静止与事物永恒变化的矛盾性,而赫拉克利特学生的观点甚至更为精确。赫拉克利特之后的芝诺提出“飞矢不动”,“阿里斯追不上乌龟”等悖论,强调实际物体不可能有所移动,运动是不可能的,他认为世界没有任何的运动和变化,运动和变化是假象。

黑格尔的辩证过程是典型的唯实论形而上学体系。区别在于,黑格尔之前,几乎所有的形而上学体系都以不变的“理念”作为世界的本原,只有黑格尔,以他永远变动不居的“纯粹概念”作为世界本原。这样,黑格尔的辩证过程就与一切前人的形而上学体系相对立,以至于形而上学后来在我国竟直接被定义为“以静止的、孤立的观点看待事物”,而辩证法则被定义为“以发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事物”。这有些令人吃惊,毕竟黑格尔的辩证法体系本身就是一个典型的形而上学体系,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无异于自己与自己对立。

唯实论与唯名论之争旷日持久,迁延上千年。唯实论与唯名论的战争后来扩大到认识论,分别演变成了唯理主义和经验主义。唯理主义倾向于先验的知识论,往往又导致客观唯心主义;经验主义则往往带有“唯我论”的性质(也称之为“主观唯心主义”)。

3.黑格尔的学说的错误与危害

辩证法被黑格尔变成思维的规律和存在方式,并将自然界同化其中,变成了走向绝对理性的惟一的方法。黑格尔的辩证法把德国古典哲学最终推向了死路。20世纪世界公认的最聪明的人之一,英国哲学家罗素说黑格尔的学说“几乎全部是错误的”。

人们常说辩证法就是变戏法,确实一点不假。黑格尔构筑体系两大辩证工具——对立统一规律和正反合三段式(所谓否定之否定规律)。体系三大部分:逻辑学(正),自然哲学(反)和精神哲学(合),每个部分又依次分数个层次的三段式,层层相套,叠床架屋。

逻辑学是黑格尔哲学最精彩的部分,它从一无所有的“纯存在”经历了二万五千里长征(个中演绎了多少个概念不知有是否有人统计过?),最后发展壮大为内容无限丰富的“绝对理念”(逻辑学的最后一个概念)。我这推演几个供大家娱乐:绝对理念最初穷得只有“存在(Being)”,就是“有”(正);这样的“有”其实就等于没有,所以就产生出了第二个概念——“无”(反)。但是说“无”时也就意味着“有”了,至少“有”一个“无”吧。这样从有到无,从无到有的来回倒是什么呀?是变哪!于是又产生了第三个概念——“变”(合)。回头看看,最初的概念都潜存着它的对立面(“有”潜存着“无”),后面的概念都包含着前面的概念(“无”包含“有”,“变”包含了“有”和“无”)。绝对理念就这样正反合、正反合地向前发展,就不断地从抽象简单走向具体复杂。

黑格尔把辩证法作为其哲学体系的核心及根本方法去涵盖一切、说明一切。他提出并论证了“辩证理性”,认为这包括了“理性和非理性的统一”,并批评其他哲学家不懂得这点。他的辩证法学说的一个重要思路是:只有在有限里的无限、在相对里的绝对,才是真的无限、真的绝对,并且认为这些就是具体的、真实的东西,是现实;他认为哲学不是“抽象概念”的体系,而是“具体概念”的体系。这些观点和表述虽然看起来深奥莫测、大有玄机,但实际上却是在玩弄概念游戏,想说是什么就是什么,想说包含什么就包含什么,随心所欲,没有任何依据和公认为正确的验证标准,实际上他也不想去进行验证。他用自己“系统”阐述的庞大哲学体系本身为自己的一系列观点进行论证,似乎十分严谨、合乎逻辑推理,但实际上漏洞百出,经不住哪怕稍微仔细的推敲和辩难。实际上,他的这个思路是完全错误的。

不矛盾律是自明的,是无需证明的,它自己就是自己的证明。信奉对立统一规律的人当然不会视对立统一规律为自明,事实上认为事物包含矛盾的想法是与人们的直觉相冲突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才认为我们这些死守不矛盾律的人俗不可耐,而他们才是无比深刻的一群人。因此,我们有权要求他们给出这一深刻规律的证明。这个本身就是违背不矛盾律的荒谬的规律,又能得到什么样的证明呢?只能是荒谬的证明。辩证法大师的黑格尔的证明是这样:一方面,玫瑰花看来是红的;但另一方面,玫瑰花好像又不能和红划等号,所以,玫瑰花既是红的又不是红的。所以,玫瑰花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稍有逻辑知识的人,不难看出其论证的荒谬性。确实,玫瑰花是红的,但这里的“是”应理解成两类集合的包含关系,即由所有玫瑰花所组成的集合包含在由所有红的事物所组成的集合中。确实,玫瑰花不能与红划等号,因此在某种意义上玫瑰花并不是红的,但这里的“是”应理解成两类集合的等同关系(相当于数学中的“=”),意思是由所有玫瑰花所组成的集合和由所有红的事物所组成的集合并不是同一个集合。如果能正确理解“是”这个词的歧义性,那么“玫瑰花是红的又不是(≠)红的”这句话是没有任何矛盾的。但黑格尔没有认清这一点,这才使他看出了“矛盾”。黑格尔正是靠着这样错误的论证,才得出他的矛盾无处不在的怪诞学说的。黑格尔那个庞大的、堂皇的哲学体系只是一些愚蠢而无聊的混淆。

马者说,一条线段的长度是有限的,而它又可以分成无限段,或者说一条有限长的线段可以由无限段线段组成。所以说无限可以转化成有限。其实何止如此,这说法要是成立,一条线段就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线段概念本身就含有矛盾。如果这样论证,还可以说直线是有限、无限、零,三者的统一,因为它的长度是无限的,它的宽度是零,面积也是零,可它是一条直线,一条,是“一”,当然又是有限的了。

其实这也是偷换概念。说线段有限,指的是长度。在几何学中,有线段,有直线,线段是有限长的,直线是无限长的。说线段无限,指的可以无限分割。如果我先说线段是有限长的,再说线段是无限长的,这就自相矛盾了;如果我先说线段是可以无限分割的,再说线段是不可以无限分割的,这也自相矛盾。但我说线段是有限长的,又是可以无限分割的,这就没有矛盾。而说线段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这句话含混不清。说无限转化成有限,也含混不清。说无限的长度转化成有限的长度,意思才清楚,也可以确定话里有矛盾。

这种混乱,来自于黑格尔。据罗素介绍,黑格尔先假设“绝对”是“有”,不包含任何“质”,可不包含任何“质”的“有”是“无”,于是就得说,“绝对”是“无”,这就走到了反面,产生了矛盾,为了解决矛盾,就得假设“绝对”是“有”和“无”的“变易”。可还是不行,因为总得有什么东西在“变易”才行(据《西方哲学史.黑格尔》)。

这也是偷换概念。黑格尔的说法太空洞,换一个比较接近的例子来说。想象一间空屋子,那里间没有看得见的东西,也没有空气,没有光……总之在想象中把一切我们想得到东西都弄出来。那么屋子里就什么都没有了……慢着,那里面还有空间。这就有点象黑格尔的“有”和“无”了,空间就象不包含任何“质”的“有”,它是存在的,可它里面又没有任何东西,因为没有东西,可以说是“无”。所以空间就可以说是“有”和“无”的对立统一。能这么说吗?说里面没有东西,那没把空间算作东西,说有“东西”,那是又把空间算是“东西”了。说它既是“有”又是“无”,指得不是一回事,偷换了概念,违背了同一律。

总之,辩证法认为自己是表达绝对真理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势必会窒息人的思想自由,本质上具有反科学性。因为科学从不认为有什么绝对唯一的正确方法。辩证法发明者黑格尔在科学问题上有多丢人:反对化学里的原子论,维护古老的四元素说,反对白光是由七色光合成的,等等。而且,他好像是个李森科式的人物,主张科学的决定权在政府,在当时的德国,就是德皇了。而他是皇帝任命的哲学家,实际上他想由他自己来决定科学上什么正确。

当一个理论遇到反常经验时,逻辑会告诉我们要对理论作出修改,或把经验解释成表面上反常但其实并不反常,但不会告诉我们如何调整;辩证法更糟,它会告诉我们无需调整,因为据说理论和经验组成的系统本来就是矛盾的,但可惜科学家是不会听它的鬼话的。

按照那位希腊哲人的证明,运动得慢的物体A永远不能为它后面的运动得快的物体B追上,因为B要追上A,必须先到达A现在的位置,但当到达A现在的位置时,A又向前进了,所以B下一步要到达A的这个更新的位置,这个过程可以一直进行下去,没有完结。这明显是个悖论。但视矛盾为当然的人当然不会劳神解决它。这个问题直到两千年后才被数学家解决。数学家告诉我们,虽然这位哲人设计的过程可以没有完结地进行下去,但这无穷多个时间段相加却不是像他想当然认为的那样是一个无穷大的值,而是存在着一个极限的。通过问题的解决,我们的认识深化了:无穷多个数相加被古人不假思索地看成会是无穷大,而我们通过数学家的帮助则认识到无穷多个数相加可以是无穷大也可以是固定的值,要看这无穷多个数形成的级数是发散的还是收敛的而定。对矛盾听之任之的人不会推进人类认识的深化,这是只有那些辛勤工作不懈努力的科学家才能做到的。

顾准说:黑格尔“其实不过是普鲁士王室的有学问的奴仆而已”(《顾准文集》413页,1994年贵州人民出版社)。顾准说:黑格尔的辩证法导致了如下后果:
⑴政治上的国家(社会)主义。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体系中,个人从属于国家或社会,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一个环节,没有真正独立和自由,永远是社会的一分子,国家至上,为了集体可以牺牲个人的一切直至生命,将国家暴政的合法化,更为集权统治大开方便之门。

黑格尔鼓吹“自由即对必然的认识”,是为专制服务。如果世上的万物万事的发展都处于一种必然的规律性支配之下,哪里还会有什么自由呢?其实,自由包含了行动自由、对必然的认识和超越(如爱因斯坦对绝对时空观的超越)。黑格尔把自由界定为对必然的认识,等于在自由的外面套上了一件必然性做成的紧身衣。这种指定范围内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正是处于这一错误的认识,黑格尔认为国家是至高无上的,国家意志高于个人意志,个人应服从国家。这正是法西斯主义的滥觞,而法西斯正是自由的死敌。

⑵法理上的死刑、战争的合法化。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体系里,法律虚无主义和法制主义泛滥,法律只是统治者手中的工具,是客观精神,是走向绝对精神的一个环节,不是绝对精神本身,在自由王国可以被抛弃。国家的权力掌握者可以宣布他是不受法律约束的自由人,是真正的立法者,因此,对一切敌人可以实行暴政乃至死刑,对敌国可以发动战争,为了国家利益可以牺牲一切人的生命(可能立法者例外),人权是不受到真正尊重的。

黑格尔有一句名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存在的。”是为专制辩护。这是明显地把事实(真假)判断与价值(善恶)判断等同起来的谬论。存在与否属于事实判断,合理与否属于价值判断。合理的是存在的,是正确的;但存在的是合理的,则不一定成立。存在的不必是合理的。怪不得叔本华说黑格尔是骗子,他既骗了革命者(合理的是存在的),又骗了反革命者(存在的是合理的)。黑格尔犯了把事实判断混同价值判断的逻辑错误,这就是辩证法家的伎俩,也是辩证逻辑的死穴。黑格尔首倡:历史乃是一个必然过程,人类社会的前景一定是一个光明的理想境界。在他看来,只要个体认识到真正的自由是什么,就能最终解决“利”与“义”的矛盾,达到集体自由和个人自由高度统一的和谐境界。如波普指出,这和卢梭“强迫人民自由”一样,乃是后世“无产阶级独裁”的统治的理论起源。

⑶经济形式上的所有制决定论。社会关系由所有制决定,这是唯物辩证法的结论。公有制要求集体利益至上,可以按需分配;私有制要求个人利益至上,可以按资分配。前者导致分配者的特权,后者导致资本家的特权,而压迫、剥削就是合理合法的。

⑷文化思想上的教条主义。在辩证法体系中只有国家是绝对的,国家权力的掌握者就是所谓绝对真理的掌握者,他们将会排斥一切自认为非真理的文化思想,导致文化思想的专制,导致一元化思想统治的不法社会。http://www.pinggu.org/bbs/b73i325391s4p.html

⑸社会制度上的单一性。绝对的世界精神将为帝国主义或者其他一元化宗教性社会制度披上合法的外衣,从而排斥其他具体形态的社会制度的合理、合法存在。http://www.pinggu.org/bbs/b73i325391s4p.html

方励之中马毒不浅
方励之在北京之春2009年第1期发表了《西(科)学东渐四百年》,文中说: “2009年是联合国的天文学年,用以纪念400年前——1609年伽利略第一次用望远镜观察天体,开创了以观测和实验的方法追寻宇宙起源的时代。伽利略观察标志着现代科学的兴起。按照爱因斯坦的说法,现代科学的发展依靠两个基础:实证方法和形式逻辑体系。爱氏说:“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的: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在欧几里德几何学中的)形式逻辑体系,文艺复兴时期发现通过系统的实验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出这两步,是不用感到惊讶的。令人惊讶的是,这两项居然被发现了。”(爱因斯坦给J.E. Switzer的信,1953)。……

(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的影响并不限于数理学科。马克思的《资本论》也是依照《原本》格式展开的。50年代在北大物理系上学时,马氏政治经济学是一门必修课。《资本论》第一卷,一开始是一大堆定义(商品,价值,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剩余价值,相对和绝对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率……),就像牛顿的“原理”一开始定义速度,速率,相对和绝对速度,加速度……。随后是有关剩余价值产生的基本方程,即剩余价值的产生等于生产劳动率乘以可变资本投入。它相当于牛顿第二定律那种动力学方程(公理)。再由此推出引理,定理等命题,如:无产阶级绝对贫困化,经济危机周期律,等等。……公理演绎体系,有助于辨别什么论断是证明了的,什么是未曾证明的,什么是不可能证明的,什么是不自洽的。而且,可以从“体系”中推断新结论,或者修正旧结论。比如,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动力学方程,可以推论,正的剩余价值可由正的生产劳动率和正的可变资本投入产生。正的剩余价值也可以由负的生产劳动和负的可变资本投入产生,因为负乘负为正。所以,在撤回资本(负的资本投入)的条件下,破坏性生产劳动率愈高(负的生产劳动率),剩余价值产生愈多。这是当年北大物理系学生根据公理演绎体系对马克思《资本论》作的一个“发展”。谁要不信这个佯谬,谁就必须找到《资本论》的公理演绎体系中的逻辑漏洞。

方励之的上述说法存在以下问题:
1.形式逻辑学的奠基人是亚里士多德(前384年-前322年3月7日);欧几里德(约前330~约前275)几何学是形式逻辑学的应用,欧几里德并没有创立形式逻辑体系。如果不强调这一点,会错误地以为:只要掌握了几何学,就等于掌握了形式逻辑。事实上,方励之先生精通几何学,但由于没有认真学习形式逻辑学,所以,依然没有掌握形式逻辑,以至于闹出了笑话。形式逻辑为几何学的成功奠定了逻辑基础。形式逻辑与数学相伴生,是人类最早出现的学科,几何学是形式逻辑学在数量上的表达。形式逻辑与数学都是人脑自由创造,不依赖外界而存在。人们可凭借形式逻辑,从欧几里得公理出发,一步步严格证明,诸如三角形内角和等于180度等许多定理和推论来;也可以从牛顿定律进行行星轨道计算和地面上的各种力学计算。事实上,无论是各门科学还是演说辩论,都得符合形式逻辑。

2.马克思的《资本论》不是依照《原本》格式展开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接受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认为辩证逻辑是一种更高层次的逻辑;他们吸收费尔巴哈的朴素唯物论,把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去掉,加了物质第一性而已。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是一切物质和社会变革的起因也是结果,就是说一切起因于精神最后回归于精神。而马克思恰恰把这个精神调换成物质,也就是一切起因于物质回归于物质。

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中说他采用的是辩证法(即辩证逻辑)而不是形式逻辑。他说:“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因此,我要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不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辩证法,在其神秘形式上,成了德国的时髦东西,因为它似乎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中文版《资本论》P24-25)。

恩格斯将形式逻辑斥为“形而上学”,马克思率先使用“辩证思维”的非人思维方式,它的特点就是从不明晰界定概念,吐出大量云雾,让你怎么理解都行。
譬如:马克思说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又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两种说法,哪个说法是定义呢?马克思没有讲。连定义的逻辑规则都不讲,怎么能说马克思象几何原本一样地遵守形式逻辑呢?

《资本论》不下定义。“马克思主义叫我们看问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而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853页)。马克思主义者从具体的客观事实出发研究问题即使能归纳出一些道理,也不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性,这是由归纳推理的或然性决定的。如果对概念没个准确的界定,讨论问题就会沦为诡辩。譬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没给使用价值、价值等概念下定义。马克思说:“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马克思的信徒们解释到:生理学意义上支出的劳动必须采取相同的社会平均形式即抽象劳动才形成价值[见复旦大学张熏华、洪远鹏《资本论难句试解》,张熏华、洪远鹏系笔者的老师],他们断言:农民自产自消的粮食没有价值,向领主交纳的贡粮没有价值,但余下的粮食拿到市场上买卖就有了价值,共产主义社会的粮食更没有价值。

那么请问:中世纪的农民的劳动怎么时而有平均形式时而又没有呢?共产主义的劳动没有平均形式吗?可见,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是一个诡辩符号。一会儿是劳动创造价值,一会儿只有交换[的产品]才有价值,两种说法自相矛盾、令人啼笑皆非。

有人反驳说:农民自己吃的粮食有价值,但没有交换价值。这是对马克思修正与篡改,不合马克思的原意。马克思只承认商品有价值,否认产品有价值。他认为共产主义的产品都没有价值,价值规律将不起作用,取代价值规律的是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经济的规律。

事实上,马克思混淆商品与产品的属性。

根据形式逻辑的要求,揭示概念内涵的方法是下定义。下定义的公式是:被定义概念=种差+属概念。种差就是被定义概念区别于属概念的独有的内涵,即被定义概念所指对象的本质属性。简单地说: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在这个定义语句里,“用来交换”是商品区别于劳动产品的种差。所以,交换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事实上,只有通过交换过程的劳动产品才是商品,决定商品价格不是劳动因素而是交换因素。交换属性或交换价值才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劳动价值不可能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可是,马克思偏偏把劳动价值说成是商品的本质属性,是典型的指鹿为马。这导致马克思经济学从一开始就是荒谬的。

下面分析一下商品的外延。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50页说:“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就只剩下一个性质,即劳动产品这个性质”。

马克思忽视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前提,即商品并非都是劳动产品。非劳动产品成为商品的实例俯拾皆是,如:土地、自然资源、风景胜地、人体器官及精子、卵子、血液等。所以,“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那么无论是劳动产品如皮衣、大米等,还是非劳动产品如天然钻石、人体器官等,它们“就只剩下一个性质”即消费者的需求对象。因此,商品的外延=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用来交换的非劳动品。

因此,商品的严格定义应该是:商品是用来交换的物品(包括劳务甚至社会关系如[买卖]户口、[买卖]官位、爵位、文凭)。在此定义中,“交换”是种差,为商品的内涵;物品是商品的外延,物品包括有形的物品或无形的物品2各方面。

商品、产品、物品三者之间外延方面的关系如何?商品、产品与物品是一种包含、被包含关系,即商品和产品都包含在物品之中,也就是说,商品+产品<物品,也就是说:所有的商品和所有的产品都是物品。商品和产品在外延上是一种交叉关系,也就是说:有的商品是产品,有的商品不是产品;有的产品是商品,有的产品不是商品。既然商品和产品在外延上是一种交叉关系,为产品所特有的“劳动”属性不可能是商品的本质属性。

因此,产品可定义为:产品是经过劳动的物品。所以,“劳动”是产品区别于物品的“种差”,劳动(价值)是产品的本质属性。马克思误把产品的本质属性——劳动(价值)当成了商品的本质属性,这导致马克思经济学从一开始就不成立,一开始就是荒谬的。

马克思混淆产品与商品的概念,其根本的原因是他鄙视形式逻辑,以辩证逻辑即诡辩逻辑为理论分析工具。这种诡辩伎俩只能愚弄缺乏思维规律——形式逻辑训练的人们。

马克思用辩证逻辑的矛盾分析法把商品复杂化,什么“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社会劳动与私人劳动的矛盾”等等。马克思强调矛盾激化的一面,忽视了矛盾消减的一面,从而陷入了“斗、斗、斗”的泥潭。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是永恒的范畴,价值是历史的暂时的范畴,这样使用价值与价值就无法对立统一了。同样,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也不成立,因为劳动这一概念本身就是对千差万别的具体劳动的抽象,在“劳动”面前再加一“抽象”,实在是又臭又脏的裹脚布。

3.《资本论》里根本就没有公理演绎体系。

按公理体系的要求,原始概念是构造一门学科的最基本的概念,它不能定义,只能大致解说,被称为元概念,用它可定义其它概念。在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首先解释了点、线、面的概念,点是几何学的原始概念。从历史主义的视角看,原始概念反映的事物正是复合概念反映的事物的起点,可见公理体系法与历史主义的研究法是一致的。马主义把从原始概念出发的公理体系法贬为唯心主义的方法。马克思说: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这样,产品就成了定义商品的原始概念。马克思未从原始概念“产品”出发却从复合概念“商品”出发来研究经济学,违反了公理体系法的要求,把经济学引向了邪路。

公理体系的最初的设定主要包括元概念和公理。几何学的元概念是点,再就是5条公理,然后按形式逻辑的规则进行构造。非欧几何学的元概念也是点,再就是5条公理,不过第5公理相反,然后也是按照形式逻辑的规则进行构造。谁是谁非?都正确。为什么互相反对的学科体系都正确,因为它们都遵守了形式逻辑。马克思的《资本论》的元概念、公理是什么?显然是没有的,而且马克思鄙视形式逻辑,搞的是辩证逻辑——强权逻辑——流氓逻辑的骗人把戏!说马克思《资本论》按照公理体系构造,那只能说明这种人根本不懂形式逻辑。

马克思主义的信徒们弄了一点形式逻辑,他们用“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来定义商品,又用商品来给价值下定义,陷入了绕圈子的循环定义[详见北京大学1980年代编写的《大众政治经济学》]。只有用公理体系法才可消除循环定义。

马克思尚能区分过程与结果,可马克思主义的信徒们把过程与结果也混淆了。南开大学的谷书堂大教授在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第6期上发表文章说:“把劳动定义为:生产一定的使用价值所支出的劳动量=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产品÷劳动时间;代入换算得,劳动量=产品。劳动量、劳动、产品三个概念都被谷先生弄成了同义词,结果就是劳动=劳动产品了,从而混淆了过程与结果。

4.方励之先生中马毒不浅

方励之先生说:“50年代在北大物理系上学时,马氏政治经济学是一门必修课。”方励之先生以上说法还是他50多年前的记忆。如今一些理工科大学生依然在上马氏政治经济学或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为了激起学生听课兴趣,老师故意把《资本论》与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相提并论。其实,一个是致使人脑残的三聚氢胺,一个是使人明智的真理,相提并论是对欧几里德的污辱。从这里可以看出,方励之先生的课堂笔记做得很好!方励之先生只有彻底清除自己身上的马毒,才能成为一个彻底的民主主义者。方励之先生的糊涂决不是个案。象李泽厚、刘再复、郭罗基都存在类似问题。如李泽厚、刘再复说:“中国没有垮,是因为抓好了经济这个根本,老百姓满意”。这些天真的人们不加分析地相信“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这句老话。因此他们断定,凡是保住了政权的必定是好政权,凡是失去了政权的必定是坏政权;成者王败者寇。这是典型的强权逻辑思维,而不是形式逻辑思维。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bbs/dispbbs.asp?boardid=4&replyid=122328&id=404263&page=1&skin=0&Star=1

第5节 唯物辩证法批判

1.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
马克思把黑格尔的辩证法运用到社会历史,创造了唯物史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从无阶级的原始社会(正),过渡到阶级社会(反),将来会达到无阶级的共产主义(合)。把辩证法运用到经济领域,创造了剩余价值学说:《资本论》就更绝了,简直就是黑格尔逻辑学的翻版。恩格斯更是无知无畏,把辩证法运用到科学界,创造了自然辩证法。当年人们就觉得马克思的学说与黑格尔的并无二致,逼得老马站出来辩解:黑格尔是唯心的,我是唯物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接受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认为辩证逻辑是一种更高层次的逻辑;他们吸收费尔巴哈的朴素唯物论,把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去掉,加了物质第一性而已。说来滑稽,当初黑格尔就是害怕别人说他“唯物主义”,才有意在绝对实体的身上用了“概念”,“理念”、“精神”甚至“上帝”的名称。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是一切物质和社会变革的起因也是结果,就是说一切起因于精神最后回归于精神。而马克思恰恰把这个精神调换成物质,也就是一切起因于物质回归于物质。马克思只是简单地颠倒了黑格尔辩证法中主客体的地位,仍然用所谓的辩证思维规律替代宇宙规律。列宁在看黑格尔《逻辑学》时说:“在这部最唯心的著作里,唯物主义最多,唯心主义最少。”

马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从立论开始就是错的。请看:“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恩格斯语),这一判断是矛盾的。思维本身不就是一种存在么?那么,“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存在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不是在说废话么?逻辑学上称这种表术犯了“同文反复”的错误。一个理论,头一个立论就不合逻辑,由此而得出的结论必然是错的。

马克思说世界是物质的,可是又说存在一个和物质对立的意识世界,把世界分为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两部分,这就是自相矛盾。马克思主义者宣称:“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理”,这句话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马克思的理论和这句话的宣示也是矛盾的,比如马克思说运动是绝对的,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这是不是绝对的真理呢?

唯物辩证法存在着难以克服的悖论。辩证本身要求用联系的、发展的、变化的观点看问题;而“唯”是单一、独有的意思,具有排它性。强调事物的单一、独有,本身就是偏执,就是违反辩证思维的,它的发展结果只能是片面、独断。辩证唯物主义这一命题,从形式上分解开来的意思就是:用变化、发展的观点方法服务于偏执、独断的世界观。这很荒唐,讲辩证就不能有偏颇,讲“唯”就要排斥“辩证”,二者是水火不相容的,把两种相反、对立的概念揉在一起形成一种主义,并用这种主义指导人们的行动,其结果是难测的。讲原则时用唯物,改变原则时用辩证,讲唯物可以否定人的精神本性、道德。所以马国家普遍都实行禁锢思想镇压不同意见、封锁资讯、限制自由、偏执独裁、一党专制,同时,党的政策、原则朝令夕改,出尔反尔,指鹿为马,都是辩证思维的产物。

唯物辩证法是无产阶级专政不可或缺的理论基础。其一、革命需要“科学”的外衣,辩证唯物主义告诉人们,社会发展是有“客观规律”的,唯物史观是正确反映了这种客观规律的科学,社科领域只此一家,别无分店。马主义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已经产生了它自己的掘墓人,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其二、革命需要乌托邦理想,唯物辩证法又告诉人们,现在的阶级社会是对无阶级的原始共产主义的否定,人类社会必定会在更高的层次上来一个否定之否定——实现无阶级差别的极乐的共产主义;而革命是必经之途。其三、革命需要破除“抽象的”价值观,使暴力合理化。启蒙时代以来,自由、平等、博爱的人文主义价值观在欧洲已深入人心,以致于哪怕是统治阶级使用暴力都有所顾忌,所以,社会民主党和势力更大的社会革命党都主张和平改制。但唯物辩证法说:没有抽象的自由、平等、博爱,有资产阶级的自由,就没有无产阶级的自由;善的理念要用恶的手段实现,历史是在恶中发展的(黑格尔语);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摧毁(马克思意指暴力革命)。其四、革命需要领袖独断。人群是要分阶级的,阶级是需要政党的,政党要有领袖(列宁语)。革命实践证明,党内七嘴八舌、莫衷一是是成功革命的大忌;但领袖独断权的合法性依据何在?因为辩证唯物主义说:客观真理有唯一性,所以掌握了这个唯一的真理的人就法定是革命领袖。因为革命的理论基础其实是伪科学,理论的真理性只能来源于解释权,掌握了党内最高权力的人自然而然就成了真理的代言人。

2.恩格斯的客观辩证法

马克思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如出一辙,几乎一模一样。区别在于,黑格尔的辩证法需要以他的唯心主义的“辩证过程”作为依据,但马克思不需要这样的依据。黑格尔认为,一只活猫内在地含有一个精灵叫做“活”,而且这个叫做“活”的精灵内还潜存着“死”的内容。马克思则坚信,没有这样的精灵,自然界是自在的、唯物的,但这只猫确实是是变动不居的,因此我们头脑中“活猫”的概念必须只是一个暂时的概念,必须要对它做某种否定的理解,即要对这只“活猫”做包含了“死猫”的理解。马克思除了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的“跋”中对黑格尔辩证法有简略的阐述外,没有对辩证法做更明确系统的说明。在马克思那里,没有所谓的“客观辩证法”,辩证法只对我们的主观思维有效。
早期的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并不认为辩证法是自然规律,他说:“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64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这明白无误地将辩证法看成为关于人类思维规律的学说。但后来恩格斯改变了立场,在其死后才发表的《自然辩证法》里,恩格斯不遗余力地要将辩证法变成本体论规律,认为“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无非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阶段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10-311页)。在恩格斯那里,辩证法有了两重含义:第一、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这两个阶段的最一般的规律。这是客观辩证法,包含三大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和否定的否定规律。第二、辩证法是关于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这是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来自于客观辩证法,“所谓的客观辩证法是在整个自然界中起支配作用的,而所谓的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在自然界中到处发生作用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应。”所以,恩格斯所做的,乃是将黑格尔的“辩证过程”改造成“客观辩证法”,至于黑格尔的真正的“辩证法”,则照单全收,但归结为“主观辩证法”。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原本只是“主观辩证法”,恩格斯将“辩证法”变成了包括主、客观辩证法。

但恩格斯没有来得及对客观辩证法做更详细一些的论述,他只对量变质变规律做了比较充分的说明。量变质变规律是说:没有有关的物体的量的变化,是不可能改变这个物体的质的。也就是说,突变是不可能的。这一说法倒也和早期的实证科学结论基本吻合。不过,现代量子物理学却是专门讲突变的,原子里面的电子经常玩能级跃迁的把戏,而能级跃迁不能被理解成一个连续发生的过程,电子从基态跃迁到激发态是量子性的过程。

接下来,恩格斯对“对立的相互渗透”和“否定的否定”两大规律有一些零星的说明,但在说明的过程中往往和主观辩证法混杂在一起,显得缠夹不清。后来的列宁和毛泽东等人进行了更详细一些的发挥,但也都显得十分混乱。这里的关键在于:如何对“对立面”进行定义。黑格尔的“纯粹概念”原本是存在于人的意识,用来描述事物的性质、倾向的,如死与活、长与短、大与小等等,但黑格尔将“死”、“活”、“长”、“短”这些概念实在化,变成了事物内在的某种东西。既然是实在化的东西,那当然可以相互渗透。但将黑格尔的“纯粹概念”作唯物主义的理解,因此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对立面”就不能再是精灵化的“纯粹概念”,只能是事物本身的性质或倾向。然而,事物的相反性质和倾向的相互渗透是很难理解的。如果你说:这是一只活猫,它有“活”的性质或倾向,也包含“死”的性质或倾向,这两个倾向相互渗透。对一只可怜的猫做这样的说明,倒显得比黑格尔的唯实论更加荒唐了。

有鉴于此,后来的列宁和毛泽东都对“对立面”这一概念(也就是“矛盾”的概念)采取了更急含糊其辞的说法,这也使得毛泽东的《矛盾论》千疮百孔,难以自圆其说。

总之,客观辩证法设法让辩证法取得“真正科学”的形态,成为“由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等基本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等诸项范畴按其内在联系而组成的开放性的科学体系”。辩证法从此变成了彻头彻尾的本体论哲学,变成了描述世界并且指导一切科学的最基本的“规律”和“科学知识”。而且,从对立统一律引出的“矛盾”居然变成了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动力,“矛盾”成为万物存在和演化的本原。这样一来,我们实际上全面迈入了真正的形而上学──和黑格尔一样,我们不过是在“用理想的、幻想的联系来代替尚未知道的现实的联系”而已。

恩格斯从黑格尔哲学的不同地方抽取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作为唯物辩证法规律。由于辩证唯物主义基本思想的错误,这三大规律必然是错误的。

3.对立统一规律批判

对立统一规律来自黑格尔《逻辑学》第二部“本质论”。由于自然运动并不具有辩证的本性,所以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哲学基本规律是错误的。

恩格斯说:“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的:甚至简单的机械的位移之所以能够实现,也只是因为物体在同一瞬间既在一个地方又在另一个地方,既在一个地方又不在一个地方。这种矛盾的同时发生和同时解决正好就是运动。既然简单的机械的位移本身就包含着矛盾,那么更高级的运动形式,特别是有机生物的生存和发展,就更加包含着矛盾”。

“物体在同一瞬间既在一个地方又在另一个地方”这种思想,原创是黑格尔。按照恩格斯的理解,在某个确定的时间点上处于确定的位置A处的运动质点,同时又在另一个地方,请问这个地方在哪儿呢?恩格斯永远也不能确定“另一个地方”的具体位置!物理学对于运动决不满足于定性,而要定量。只考虑直线运动,它的方程可以写成s=f(t)。如果“物体在同一瞬间既在一个地方又在另一个地方”,那么s=f(t)就是一个多值函数。而在物理学当中,宏观运动不管匀速运动也好,变速运动也好,都是单值函数,这就说明了恩格斯的观点不被物理学接受。支持恩格斯观点的人应该另搞一套物理学。“既在同一个地方又不在同一个地方”,就是要求s=f(t)既是单值函数,又是多值函数。这就让人没办法了。

在平直的常观时空间中,两个不同位置之间距离无论再小也不是无穷小量,距离是无穷小量的两个不同的确定位置是不存在的。恩格斯的错误在于混淆层次,不自觉地将位置的微分Lim△x→0△x和非常小的位移△x等同起来。无穷小量不等于非常小的量。类似地,恩格斯的无穷层次观也犯了将非常大的量当作无穷大量的错误。
在牛顿绝对时空观下,运动物体和时空间是分离的,时间和空间也是分离的,表示运动的速度必须用空间位置的变动加上时间的流逝拼凑而成,加速度则是外力的结果。故运动不是物质内禀的特性,因此牛顿才会求助于第一推动力。恩格斯试图在牛顿绝对时空观下用意识系统中内禀的矛盾概念来说明物质运动的内禀特性,必然得出违背科学常识的结论。

关于宏观整体运动,恩格斯写道:“所以,一切运动的基本形式都是接近和分离,收缩和膨胀,一句话,是吸引和排斥这一古老的两极对立……所有的两极对立都以对立的两极的相互作用为条件;两极的分离和对立,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依存和联结中,反过来说,它们的联结,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分离中,它们的相互依存,只存在于它们的对立中。”

恩格斯忽略了表现宇宙本性的单向时间,用表达空间属性的吸引和排斥作为运动的基本形式。正是恩格斯极力反对的热力学第二定律,最早在学术上表明了单向时间的存在。所以,恩格斯以吸引和排斥作为运动的基本形式,其出发点就是错误的。

4.质量互变规律批判

量变能质变吗?不能。仅仅惟一的量变,永远不可能有质变。沙坑变成巨大的沙漠,砂粒依然是砂粒,没有任何质变。须知化工厂都是在试管的基础上的千百倍放大:化学家们先在试管里发现了某个化学反应,再把试管里的反应放大到工厂的反应釜里去。那量的级别不知道增加了多少,可反应还不是同一个,有什么“质变”可言?

恩格斯说:“温度的单纯变化导致了水的状态的质变”。水温改变导致物相改变,那改变的只是物理性质,其化学结构一点都没变。用哲学术语来说,那改变的是形式而非实质,谈何质变?以水的物理性质而论,也谈不上什么“量变引起质变”。谁都知道,不到沸点,水照样会汽化,不然,洗的衣服永远晾不干;而过了沸点后,水就成了汽,再增加温度,它还是汽,并不会引出什么“质变”来。课堂上教师常举的例子是:温度(量)下降,水会结成冰。这里既隐去了温度为什么下降的条件,更隐去了压力条件,而且温度的“量”,与水(质)的量并不是同一个量。温度反映的是物体分子热运动之动能,其升高乃是表示分子运动的激烈程度增加,跟物质的量(mass,即物理学上的“质量”)有何相干?真要比较水的量,最好是去比较游泳池和湖泊,看看水量从池塘的水平增加到洞庭湖水平后,会有什么“质变”。

物质都有温度变化引起的物相变化,但原子核反应,例如裂变,就只能由原子量很大,原子核不稳定的所谓放射性元素才能引出。如果把铁块堆在一起,不管你堆多少,也绝对不会达到临界质量,引出核反应来。这是不是说,如果把数量增加引起的化学性质改变看成是“量变引起质变”,那么,这规律只适用于某些特殊元素,并不能适用于所有物质?

恩格斯的“质量互变规律”完全是诉诸朴素的直觉,使用的不是清晰的学术语言,其关键概念“量变”、“质变”毫无界定。所谓“量变引起质变”似乎应该表述为:“某物质的量的改变会导致该物质的物理或化学性质改变”,这才能算是及格的学术表达方式。 

化学反应改变是物质的实质,但许多化学反应根本就不需要一个数量上的“临界点”,根本就不遵循他的“通过了某个特定点后突然进入了质的转化状态”途径。

普通化学还有个“质量作用定律”,那是说,化学反应的速度和反应物的质量乘积成正比(mass,物理、化学里翻译为“质量”),但是,反应物的量只影响反应速度,并没有改变化学反应的性质,更不会改变反应物或产物的性质。说到底,那还是量的关系上的变化,谈不上什么“质”。自然科学理论证明,量变中的“量”,如果缺乏三种以上不同的“量”的关系的变迁,质变是永远不可能发生的。

复杂的生命高分子的性质,根本就不是什么分子量决定的。在复杂的生命物质中,“结构决定性质,结构决定功能”乃是最重要的规律,根本就不是个简单的“量变引起质变”的直线关系。是DNA的双螺旋结构决定了它作为遗传信息载体的高保真性与稳定性,是它编码的信息决定了蛋白质的结构与功能。这种“信息──结构──性能”的关系精密到了这种地步,以致有所谓“点突变”导致的“分子病”:整个基因只要错了一个“字母”,则编码出来的蛋白质就失去了正常性质与功能,甚至可以因此引起死亡。这种点突变引起的分子量变化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计。生物繁殖是按几何级数增加的,这种量变引出了什么质变?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因为有公社,农夫故饿死。收获了的那万颗子和原来的种子根本没有什么性质不同,该如何用“量变引起质变”解释?一个人如果想从量变中等到质变,则苦盼终老,却永远也等不到质变的发生。因为,质变自有定数,非量变之和。

有人说:批判量变质变规律,就等于说:人只会慢慢地衰老,永远不可能死亡。“人只会慢慢地衰老”,请问:量变在哪里?质变在哪里?“慢慢”——量变,“衰老”——质变;也就是说“时间催人老”,一句古诗嘛!可是时间与人的衰老、死亡之间是没有因果关系的。时间是宇宙的性质,不是人的性质。在人没有产生前,宇宙的时间就是开了;即使人类灭亡了,宇宙的时间仍然存在。时间与人没因果关系,怎扯到量变质变。

量变质变的“量”,定是该事物内在的量;量变质变的“质”,定是该事物内在的的质。若把毫无关系的质和量生拉硬扯到一起,那只是做诗而已!那不是讲道理,必陷入胡言乱语!

5.否定之否定规律批判

否定之否定规律仅仅在两者之间的否定之否定,将永远不可能产生任何肯定,想要有肯定的产生,必须要有第三者以上的对象参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矛盾双方决定统一体的演化,具有强烈的内因决定论性质,由此导出了马克思武断的社会决定论。分数维结构的混沌系统

作者:北徙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北徙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可以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226133 seconds ] :: [ 26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